原文
凡傷寒宜吐者,必其上焦有滯,或食或痰,結聚胸膈,而邪不得散者,當吐也;或寒邪濁氣內陷膈間,而為痞為痛者,當吐也,蓋吐中自有發散之意。若中氣虛寒,脈弱無力,及氣短虛煩不寧者,皆不可吐。凡用吐藥,中病即止,不必盡劑。
白話
凡是傷寒病適合使用吐法的,必定是患者上焦有阻滯,或是因為食物,或是因為痰飲,鬱結積聚在胸膈部位,導致邪氣無法散開的情況,就應當使用吐法;或是寒邪、濁氣向內陷入膈膜之間,形成痞塞脹滿或疼痛的,也應當使用吐法,因為吐法當中自然具有發散邪氣的作用。如果是中氣虛弱寒冷,脈象微弱無力,以及出現氣短、虛煩不安寧靜的,都不能使用吐法。凡是使用催吐的藥物,藥效達到治療目的就應停止,不必把整劑藥都服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