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刺手少陰、太陽。脾熱病者,先頭重頰痛,煩心,顏青欲嘔,身熱,熱爭則腰痛不可用俯仰,腹滿泄,兩頷痛。甲乙甚,戊己大汗,氣逆則甲乙死。刺足太陰、陽明。肺熱病者,先淅然厥,起毫毛,惡風寒,舌上黃,身熱,熱爭則喘咳,痛走胸膺背,不得太息,頭痛不堪,汗出而寒。丙丁甚,庚辛大汗,氣逆則丙丁死。
應針刺手少陰經和手太陽經。患脾熱病的人,先會感到頭部沉重、面頰疼痛,心煩,臉色發青想嘔吐,身體發熱。熱邪與正氣相爭時,就會腰痛而無法彎腰或後仰,腹部脹滿、腹瀉,兩側下頷疼痛。在甲、乙日病情會加重,在戊、己日會大汗出;如果邪氣上逆,就會在甲、乙日死亡。應針刺足太陰經和足陽明經。患肺熱病的人,先會感到寒冷戰慄,毫毛豎起,畏懼風寒,舌苔發黃,身體發熱。熱邪與正氣相爭時,就會氣喘咳嗽,疼痛在胸膺和背部遊走,不能深呼吸,頭痛劇烈,出汗後又感到寒冷。在丙、丁日病情會加重,在庚、辛日會大汗出;如果邪氣上逆,就會在丙、丁日死亡。
原文
刺手太陰、陽明,出血如大豆,立已。腎熱病者,先腰痛胻酸,苦渴數飲,身熱,熱爭則項痛而強,胻寒且酸,足下熱,不欲言,其逆則項痛員員澹澹然。戊己甚,壬癸大汗,氣逆則戊己死。刺足少陰、太陽。諸汗者,至其所勝日汗出也。肝熱病者,左頰先赤。心熱病者,顏先赤。
針刺手太陰經和手陽明經,使其出血如大豆般大小,病立刻會好。患腎熱病的人,先會感到腰痛、小腿痠痛,口渴得很厲害而頻頻飲水,身體發熱。熱邪與正氣相爭時,就會頸項疼痛而僵硬,小腿發冷且痠痛,腳底發熱,不想說話;如果邪氣上逆,就會感到頸項疼痛、頭暈目眩。在戊、己日病情會加重,在壬、癸日會大汗出;如果邪氣上逆,就會在戊、己日死亡。應針刺足少陰經和足太陽經。各種汗症,都是在與之相勝的日子出汗。患肝熱病的人,左邊面頰會先發紅。患心熱病的人,額頭會先發紅。
原文
脾熱病者,鼻先赤。肺熱病者,右頰先赤。腎熱病者,頤先赤。病雖未發,見赤色者,刺之,名曰治未病。太陽之脈色榮顴骨,熱病也,榮未交,曰今且得汗,待時而已。與厥陰脈爭見者,死期不過三日。其熱病內連腎,少陽之脈色也。少陽之脈色榮頰前,熱病也。榮未交,曰今且得汗,待時而已。
患脾熱病的人,鼻子會先發紅。患肺熱病的人,右邊面頰會先發紅。患腎熱病的人,下巴會先發紅。疾病雖然尚未發作,但只要看到這些部位出現赤色,就應立即針刺,這叫做「治未病」。太陽經的脈象表現為色澤榮潤於顴骨,這是熱病;如果色澤尚未與其他經脈的氣色交錯,就可以說現在能夠出汗,只需等待時機而已。如果與厥陰經的脈色同時出現,死亡日期不超過三天。這種熱病若向內連及腎臟,就會有少陽經的脈色出現。少陽經的脈象表現為色澤榮潤於面頰前方,這是熱病;如果色澤尚未與其他經脈的氣色交錯,就可以說現在能夠出汗,只需等待時機而已。
原文
與少陰脈爭見者,死期不過三日。(此一節即言傷寒之兩感也,詳註備載《類經·疾病類》四十四)
如果與少陰經的脈色同時出現,死亡日期不超過三天。(這一段話是在講述傷寒病中的兩感證,詳細的註解記載在《類經·疾病類》第四十四篇中。)
原文
《熱病篇》曰:熱病三日,而氣口靜、人迎躁者,取之諸陽,五十九刺,以瀉其熱而出其汗,實其陰以補其不足者。身熱甚,陰陽皆靜者,勿刺也。其可刺者,急取之,不汗出則泄。所謂勿刺者,有死徵也。熱病七日、八日,脈口動喘而弦者,急刺之,汗且自出,淺刺手大指間。
《熱病篇》說:患熱病三天,氣口脈平靜而人迎脈躁動的,應針刺各陽經,用五十九個穴位來治療,以瀉去體熱並使其出汗,充實其陰分來補益身體的不足。如果身體發熱很嚴重,但寸口脈和人迎脈都表現平靜,就不可針刺。那些可以針刺的,要趕快進行針刺,不出汗就會導致邪氣內泄。所謂不可針刺的情況,是因為出現了死亡的徵兆。患熱病七、八天,如果寸口脈搏動急促而呈現弦象,要趕快針刺,汗就會自然出來,應淺刺手大指之間。
原文
熱病七日、八日,脈微小,病者溲血,口中乾,一日半而死,脈代者,一日死。熱病已得汗出,而脈尚躁,喘且復熱,勿刺膚,喘甚者死。熱病七日、八日,脈不躁,躁不散數,後三日中有汗,三日不汗,四日死。未曾汗者,勿腠刺之。熱病不知所痛,耳聾不能自收,口乾,陽熱甚,陰頗有寒者,熱在髓,死不可治。
患熱病七、八天,如果脈象微小,病人尿血,口乾,一天半就會死亡;如果出現代脈,一天就會死亡。患熱病已經出汗,但脈象仍然躁動,氣喘並且再次發熱,就不要針刺皮膚,喘息嚴重的會死亡。患熱病七、八天,脈象不躁,或者躁動但並不散漫而急促,那麼在接下來的三天內會出汗;如果三天還不出汗,第四天就會死亡。從來沒有出汗的病人,不要用針刺皮膚的療法。患熱病後,病人感覺不到疼痛,耳聾,身體無法自主活動,口乾,體表陽熱很盛,但體內陰分卻有寒象的,這是熱邪深入骨髓,必死而無法治療。
原文
熱病而汗且出,及脈順可汗者,取之魚際、太淵、大都、太白,瀉之則熱去,補之則汗出。汗出太甚,取內踝上橫脈以止之。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盛,此陰脈之極也,死。其得汗而脈靜者,生。熱病者,脈尚躁盛而不得汗者,此陽脈之極也,死。脈盛躁得汗靜者,生。熱病不可刺者有九:一曰汗不出,大顴發赤,噦者死。
患熱病而將要出汗,並且脈象順應病情可以發汗的,應取魚際、太淵、大都、太白這些穴位,用瀉法可以祛除熱邪,用補法可以幫助出汗。如果出汗太過厲害,可以取內踝上橫行的脈絡來止汗。患熱病已經出汗,但脈象仍然躁動盛大,這是陰脈到了極點,會死亡。如果出汗後脈象恢復平靜,就會存活。患熱病的人,脈象仍然躁動盛大而不能出汗的,這是陽脈到了極點,會死亡。脈象盛大躁動但出汗後恢復平靜的,就會存活。熱病不可針刺的情況有九種:第一種是汗不出,兩顴發紅,呃逆的,會死亡。
原文
二曰泄而腹滿甚者,死。三曰目不明,熱不已者,死。四曰老人嬰兒,熱而腹滿者,死。五曰汗不出,嘔下血者,死。六曰舌本爛,熱不已者,死。七曰咳而衄,汗不出,出不至足者死。八曰髓熱者死。九曰熱而痙者死,腰折、瘛瘲、齒噤齘也。凡此九者,不可刺也。太陽之脈色榮顴骨,熱病也。
第二種是腹瀉且腹部脹滿得很厲害的,會死亡。第三種是眼睛視物不清,發熱不退的,會死亡。第四種是老人和嬰兒,發熱又腹部脹滿的,會死亡。第五種是汗不出,嘔吐且下血的,會死亡。第六種是舌根潰爛,發熱不退的,會死亡。第七種是咳嗽且鼻出血,汗不出,或者汗出但沒有到達腳部的,會死亡。第八種是骨髓發熱的,會死亡。第九種是發熱而出現痙攣的,會死亡,其症狀表現為腰背弓起像折斷一樣、四肢抽搐、牙關緊閉並發出磨牙聲。凡是這九種情況,都不可用針刺治療。太陽經的脈象表現為色澤榮潤於顴骨,這是熱病。
原文
與厥陰脈爭見者,死。死期不過三日。少陽之脈色榮頰前,熱病也。與少陰脈爭見者,死期不過三日。(本篇刺法未及詳錄,具載《類經·針刺類》第四十)
如果與厥陰經的脈色同時出現,會死亡,死亡日期不超過三天。少陽經的脈象表現為色澤榮潤於面頰前方,這是熱病。如果與少陰經的脈色同時出現,死亡日期不超過三天。(本篇的針刺方法未能詳細記錄,全部記載在《類經·針刺類》第四十篇中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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