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書

卷之十二從集·雜證謨

論證(共六條)(2)

卷之十二從集·雜證謨4
原文
若微邪者,通不必治邪。蓋此證之所急者在元氣,元氣復而血脈行,則微邪自不能留,何足慮哉!奈何今人但見此證,必各分門類而悉從風治。不知外感之風,寒邪證也,治宜解散。內生之風,血燥證也,止宜滋補。矧此數者,總由內證,本無外邪,既以傷精敗血枯燥而成,而再治風痰,難乎免矣。
白話
如果只是輕微的病邪,通常不必特別去治療它。因為這個病證最緊要的在於元氣,元氣恢復了,血脈自然運行,那麼輕微的病邪自然無法停留,哪裡值得憂慮呢!無奈現在的人一見到這種病證,必定各自分門別類,全都從風邪來治療。卻不知道外感風邪,屬於寒邪的證候,治療應當用發散解表的方法。內生的風證,是血虛乾燥的證候,只適合用滋養補益的方法。何況這幾種情況,全都是由於內在的證候,本來就沒有外來的邪氣,既然已經因為傷精敗血、津液枯燥而形成,卻又去治療風邪痰濁,想要避免危險恐怕太難了。
原文
故余筆於此,以明痓證之要。
白話
所以我寫在這裡,來說明痓證的要點。
原文
一、仲景言痙止屬太陽,而不及他經者何也?蓋痓必反張,其病在背,背之經絡惟太陽、督脈耳,言太陽則督在其中矣,此其義也。然仲景止言其表,而未詳其里。考《內經》之《經脈篇曰》:足少陰之脈,貫脊屬腎,其直者從腎上貫肝膈。《經筋篇》曰:足少陰之筋,循脊內挾膂,上至項,結於枕骨,與足太陽之筋合。
白話
一、張仲景說痙病只屬於太陽經,而不涉及其他經脈,是什麼原因呢?因為痙病必定會角弓反張,病變在背部,背部的經絡只有太陽經和督脈,說到太陽經,督脈就包含在其中了,這就是他的意思。然而張仲景只說了它的表證,卻沒有詳細說明它的裡證。查考《內經》的《經脈篇》說:足少陰腎經的脈絡,貫穿脊柱,連屬於腎臟,它的直行支脈,從腎臟向上,穿過肝臟和橫膈膜。《經筋篇》說:足少陰腎經的筋,沿著脊柱內部,挾行於脊骨兩旁,向上到後項,結聚在枕骨,與足太陽膀胱經的筋相結合。
原文
又曰:足太陽之筋病,脊反折,項筋急。足少陰之筋病,主癇瘛及痙。陽病者腰反折不能俯。陰病者,不能仰。由此觀之,則痙之為病,乃太陽少陰之病也。蓋腎與膀胱為表裡,膀胱為津液之府,而腎為藏精之臟,病在二經,水虧可知,故治此者,最當以真陰為主。
白話
又說:足太陽經的筋發病,會導致脊柱向後反折,項部的筋脈拘急。足少陰經的筋發病,會導致癲癇、抽搐以及痙病。屬於陽分的病,腰部會向後反折而不能向前彎曲。屬於陰分的病,則不能向後仰。由此看來,那麼痙病的發生,是太陽經和少陰經的病變。因為腎與膀胱互為表裡,膀胱是儲藏津液的器官,而腎是儲藏精氣的臟腑,病變在這兩條經脈,就可以知道是陰水虧虛了,所以治療這種病,最應當以真陰為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