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書

卷之十二從集·雜證謨

汗出不治證

卷之十二從集·雜證謨1
原文
凡汗出不治之證有六:一、汗出而喘甚者,不治。二、汗出而脈脫者,不治。三、汗出而身痛甚者,不治。四、汗出發潤至顛者,不治。五、汗出如油者,不治。六、汗出如珠者,不治。凡見此類,不得妄為用藥。
白話
凡是汗出而無法醫治的證狀有六種:第一,汗出且喘息很嚴重的,無法醫治。第二,汗出且脈搏脫落的,無法醫治。第三,汗出且身體疼痛很劇烈的,無法醫治。第四,汗出且頭髮濕潤到頭頂的,無法醫治。第五,汗出像油一樣的,無法醫治。第六,汗出像珠子一樣的,無法醫治。凡是見到這一類情況,不可胡亂用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