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凡治火之法,有曰升陽散火者,有曰滋陰降火者。夫火一也,而曰升曰降,皆堪治火。然升則從陽,降則從陰,而升降混用,能無悖乎?抑何者宜升,何者宜降,而用有辨乎?此千古之疑竇,亦千古之兩端,而未聞有達之者。夫火之為病,有發於陰者,有發於陽者。發於陰者,火自內生者也;發於陽者,火自外致者也。
凡是治療火證的方法,有稱為升陽散火的,有稱為滋陰降火的。火雖然是同一種病邪,但說升提、說降下,都可以用來治療火證。然而升提是順從陽氣,降下是順從陰氣,如果升提與降下混雜使用,難道不會互相違背嗎?或者說,什麼情況適合升提,什麼情況適合降下,而使用上是否有區別呢?這是千古以來的疑惑,也是千古以來治療的兩個極端,卻沒有聽聞有通達明白的人。火邪導致的疾病,有從陰分發生的,有從陽分發生的。從陰分發生的,是火邪從體內自行產生;從陽分發生的,是火邪從體外侵襲導致的。
原文
自內生者,為五內之火,宜清宜降者也;自外致者,為風熱之火,宜散宜升者也。今人凡見火證,無分表裡,必曰木火同氣,動輒稱為風熱,多用升陽散火之法。嗚呼!此似近理,孰得非之。而不知至理所在,無容混也。
從體內自行產生的火,是五臟內部的火,應當清瀉、應當降下;從體外侵襲導致的火,是風熱造成的火,應當疏散、應當升提。現在的人凡是見到火證,不分在表在裡,必定說是肝木與火氣相同,動不動就稱之為風熱,大多使用升陽散火的方法。唉!這似乎接近醫理,誰能指責它不對呢?卻不明白真正的道理所在,是不能容許混雜的。
原文
夫風熱之義,其說有二:有因風而生熱者,有因熱而生風者。因風生熱者,以風寒外閉而火鬱於中,此外感陽分之火,風為本而火為標也。因熱生風者,以熱極傷陰而火達於外,此內傷陰分之火,火為本而風為標也。經曰:治病必求其本。可見外感之火,當先治風,風散而火自息,宜升散不宜清降。
關於風熱的涵義,說法有兩種:有因為風邪而產生熱邪的,有因為熱邪而產生風邪的。因為風邪產生熱邪的,是由於風寒之邪在外閉塞,導致火氣鬱結在體內,這是外感陽分的火,風是根本而火是標象。因為熱邪產生風邪的,是由於熱勢極盛損傷了陰分,導致火氣外達於體表,這是內傷陰分的火,火是根本而風是標象。經書上說:治療疾病必須探求其根本。由此可見,外感引發的火,應當先治療風邪,風邪消散則火氣自然熄滅,適宜升提疏散而不適宜清瀉降下。
原文
內生之火,當先治火,火滅而風自清,宜清降不宜升散。若反而為之,則外感之邪得清降而閉固愈甚,內生之火得升散而燔燎何當。此其內因外因,自有脈證可詳辨也。
體內自行產生的火,應當先治療火邪,火邪熄滅則風邪自然清除,適宜清瀉降下而不適宜升提疏散。如果反過來施行,那麼外感的邪氣受到清瀉降下的治療反而會閉塞固結得更嚴重,內生的火邪受到升提疏散的治療而像烈火燎原一樣,什麼時候才能恰當呢?這其中的內因、外因,自然有脈象和證候可以詳細辨別。
原文
余閱方書,所見頭目、口齒、咽喉、臟腑陰火等證,悉云風熱,多以升降並用,從逆兼施。獨不慮升者礙降,降者礙升乎?從者忌逆,逆者忌從乎?經曰:高者抑之,下者舉之,寒者熱之,熱者寒之。又曰:病生於內者,先治其陰,後治其陽,反者益甚。病生於陽者,先治其外,後治其內,反者益甚。
我閱讀方劑書籍,所看到的頭面、眼睛、口齒、咽喉、臟腑陰虛火旺等證候,全都說是風熱,大多將升提與降下並用,順從與逆向同時施行。難道就不考慮升提妨礙降下,降下妨礙升提嗎?順從的治法忌諱逆向,逆向的治法忌諱順從嗎?經書上說:向上的要抑制它,向下的要舉升它,寒冷的要溫熱它,溫熱的要寒冷它。又說:疾病從內部發生的,先治療其陰分,後治療其陽分,反過來做會使病情更加嚴重。疾病從陽分發生的,先治療其外部,後治療其內部,反過來做會使病情更加嚴重。
原文
此自不易之正理。故余之立方處治,宜抑者則直從乎降,宜舉者則直從乎升。所以見效速而絕無耽延之患,亦不過見之真而取之捷耳。若今人之輕病致重,重病致危,而經年累月,日深日甚,以致不救者,謂非兩端之誤之也乎?明者於此,最當辨也。
這本來就是不可改變的正確道理。所以我制定方劑、進行治療時,應該抑制的就直接採用降下的方法,應該舉升的就直接採用升提的方法。這就是為什麼見效迅速而且完全沒有延誤病情禍患的原因,也不過是診斷得真切而選用得快捷罷了。像現在的人,把輕病治成重病,重病治成危證,以至於成年累月,一天天加重,最終導致不可救治,這能說不是(混淆)這兩個極端所造成的失誤嗎?明智的人在這個問題上,最應當辨別清楚。
注意: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、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,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。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、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