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寒極反熱者,宜反也。真以應真,假以應假,正反之道,妙用有如此也。設無格拒假證,自當正治,何以反為?不當權而用權,則悖理反常,不當反而佐反,則致邪失正。是烏可以混用耶?常觀軒岐之反佐,為創經權之道也;後世之反佐,徒開雜亂之門也。至其變也,則涇渭不分者以之,模糊疑似者以之,寒熱並用者以之,攻補兼施者以之,甚至廣絡妄投,十寒一暴,無所不謬,皆相藉口,此而不辨,醫乎難矣。
白話
寒極反見熱象的,適宜用反治法。真寒以真熱相應,假寒以假熱相應,正治與反治的道理,其巧妙運用就是如此。假如沒有格拒的假象,自然應當用正治法,為何要反治呢?不該權變卻使用權變,就會違背常理;不該反佐卻使用反佐,就會招致邪氣、喪失正氣。這怎麼可以混用呢?我常觀察軒岐的「反佐」法,是創立了常道與權變的法則;後世的「反佐」,只會開啓雜亂無章的門徑。至於其變通應用,則涇渭不分的人用它,模糊疑似的人用它,寒熱並用的人用它,攻補兼施的人用它,甚至廣泛網羅、胡亂投藥,如同十寒一暴,沒有不錯謬的,卻都以此為藉口。這種情況不加辨明,醫道恐怕就難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