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一、攻方之制,攻其實也。凡攻氣者攻其聚,聚可散也。攻血者攻其瘀,瘀可通也。
一、攻方的制訂,是為了攻打病邪的本體。凡是攻氣的方法是攻打氣的聚積,聚積可以散開。攻血的方法是攻打瘀血,瘀血可以通暢。
原文
攻積者攻其堅,在臟者可破、可培,在經者可針、可灸也。
攻打積聚的方法是攻打堅硬的部分,在臟腑的可以破除、可以培補,在經脈的可以用針刺、可以用艾灸。
原文
攻痰者攻其急,真實者暫宜解標,多虛者只宜求本也。但諸病之實有微甚,用攻之法分重輕。
攻打痰濁的方法是攻打痰的急迫症狀,屬實的暫時適宜解除標症,屬虛的只適宜尋求根本。但各種病的實證有輕重不同,用攻法的程度要分輕重。
原文
大實者,攻之未及,可以再加;微實者,攻之太過,每因致害,所當慎也。
病邪大實的,攻得還不夠,可以再加量;病邪微實的,攻得太過,往往因此造成傷害,應當謹慎。
原文
凡病在陽者,不可攻陰,病在胸者,不可攻臟。若此者,邪必乘虛內陷,所謂引賊入寇也。病在陰者,勿攻其陽。
凡是病在陽分的,不可攻打陰分;病在胸部的,不可攻打臟腑。像這種情況,病邪一定會趁虛向內深入,就是所說的引進敵寇。病在陰分的,不要攻打陽分。
原文
病在裡者勿攻其表,若此者,病必因誤而甚,所謂自撤藩蔽也。大都治宜用攻,必其邪之甚者也。
病在裡層的不要攻打表層,像這樣的情況,病情一定因為錯誤治療而加重,就是所說的自己撤除屏障。一般說來治療適宜用攻法,必定是邪氣特別盛的時候。
如果實邪確實很盛,本來就與攻邪的藥物相適宜,不必摻雜補益的藥物。
原文
蓋實不嫌攻,若但略加甘滯,便相牽制;虛不嫌補,若但略加消耗,偏覺相妨。所以寒實者最不喜清,熱實者最不喜暖。
實證不嫌惡攻法,如果稍微加點甘緩黏滯的藥物,就會互相牽制;虛證不嫌惡補法,如果稍微加點消耗的藥物,偏偏就感到互相妨礙。所以寒實證最不喜歡清熱,熱實證最不喜歡溫暖。
原文
然實而誤補,不過增病,病增者可解;虛而誤攻,必先脫元,元脫者,無治矣。是皆攻法之要也。
然而實證錯誤地用了補法,只不過增加病邪,病情加重的還可以化解;虛證錯誤地用了攻法,必定先使元氣脫失,元氣脫失的就無法治療了。這些都是運用攻法的重要原則。
原文
其或虛中有實,實中有虛,此又當酌其權宜,不在急宜攻、急宜補者之例。
如果是虛中有實,實中有虛,這又應當斟酌變通,不屬於急宜用攻、急宜用補的範例。
原文
雖然,凡用攻之法,所以除凶剪暴也,亦猶亂世之兵,必不可無,然惟必不得已乃可用之。若或有疑,寧加詳慎。
雖然這樣說,但凡是用攻法的目的,是為了消除凶暴,也就像亂世的軍隊,必不可少,然而只有在不得已的時候才可以使用。如果還有疑慮,寧可更加詳細謹慎。
攻法雖然能祛除病邪,卻無不損傷正氣,受益的情況占四成,受損的情況占六成。
原文
故攻之一法,實自古仁人所深忌者,正恐其成之難,敗之易耳。倘任意不思,此其人可知矣。
所以攻法這個方法,確實是自古以來仁德之人深深忌諱的,正是因為擔心成功困難、失敗容易。倘若任意行事不加考慮,這種人的品格也就可想而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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