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觀《病機機要》云:治胎產之病,當從厥陰證論之。
觀看《病機機要》說:治療胎產的疾病,應當從厥陰證的角度來論治。
原文
宜無犯胃氣及上二焦,是為三禁,謂不可汗,不可下,不可利小便。
應當不要損傷胃氣以及上中二焦,這就是三禁,指的是不可發汗,不可攻下,不可利小便。
原文
發其汗,則同傷寒下早之證;利大便,則脈數而傷脾;利小便,則內亡津液,胃中枯燥。
如果發汗,就會如同傷寒病過早使用下法所導致的證候;如果通利大便,就會脈搏數而損傷脾臟;如果利小便,就會在體內耗傷津液,導致胃中乾燥枯竭。
只要不觸犯這三禁,那麼營衛自然會調和,寒熱症狀也就自然停止了。
原文
凡用治之法,如發渴則白虎,氣弱則黃耆,血痛則當歸,腹痛則芍藥。
凡是使用治療的方法,如果出現發渴就用白虎湯,氣虛就用黃耆,血分疼痛就用當歸,腹痛就用芍藥。
原文
大抵產病,天行從加減柴胡,雜證從增損四物,宜察脈證而用之。
大致上產後疾病,屬於外感時疫的遵循加減柴胡湯,屬於雜病的遵循增損四物湯,應當仔細審察脈象證候來選用。
原文
詳此說雖為產育之大法,然病變不同,倘有是證,則不得不用是藥,所謂有病則病受之也。
詳細來看這種說法雖然是產育的大原則,但是病證變化各不相同,倘若真有這種證候,那麼就不得不用這種藥物,這就是所謂的疾病自身會承受藥性。
原文
第此經常之法,固不可不知,而應變之權,亦不可執一也。
不過這些常規法則固然不可不知,但臨機應變的權衡,也不可固執於一種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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