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書

濕證

論證

濕證15
原文
濕之為病,有出於天氣者,雨霧之屬是也。多傷人臟氣。有出於地氣者,泥水之屬是也。多傷人皮肉筋脈。有由於飲食者,酒酪之屬是也。多傷人六腑。
白話
濕邪造成的疾病,有的是出於天氣因素,如雨霧之類,大多會損傷人的臟氣;有的出於地氣因素,如泥水之類,大多會損傷人的皮肉筋脈;有的由於飲食因素,如酒酪之類,大多會損傷人的六腑。
原文
有由於汗液者,以大汗沾衣,不皇解換之屬是也。
白話
有的由於汗液因素,比如大汗淋漓浸濕衣服,來不及更換之類的情況。
原文
多傷人膚腠;有濕從內生者,以水不化氣,陰不從陽而然也。悉由乎脾腎之虧敗。
白話
大多會損傷人的皮膚腠理;有的濕邪是從體內產生的,是由於水液不能化為氣,陰氣不能隨從陽氣而運行的緣故。這完全是由於脾腎的虛損衰竭所致。
原文
其為證也,在肌表則為發熱,為惡寒,為自汗。
白話
濕邪致病,在肌表就會表現為發熱、惡寒、自汗。
原文
在經絡則為痹,為重,為筋骨疼痛,為腰痛不能轉側,為四肢痿弱痠痛。
白話
在經絡就會表現為痹阻、沉重、筋骨疼痛、腰痛不能轉側、四肢痿弱痠痛。
原文
在肌肉則為麻木,為胕腫,為黃疸,為按肉如泥不起。
白話
在肌肉就會表現為麻木、浮腫、黃疸,按壓肌肉感覺像泥一樣鬆軟沒有彈性。
原文
在臟腑則為嘔惡,為脹滿,為小水秘澀,為黃赤,為大便泄瀉,為腹痛,為後重、脫肛、㿗疝等證。凡肌表經絡之病,濕由外而入者也。飲食血氣之病,濕由內而生者也。此其在外者為輕,在內者為甚,是固然矣。
白話
在臟腑就會表現為嘔吐噁心、脹滿、小便澀滯而色黃赤、大便泄瀉、腹痛、裏急後重、脫肛、㿗疝等證候。凡是肌表經絡的疾病,濕邪都是由外侵入的;飲食血氣的疾病,濕邪都是由內生成的。這說明病在外的較輕,在內的較重,本來就是這樣的。
原文
然及其甚也,則未有表濕而不連臟者,里濕不連經者,此其濕病之變,不為不多。
白話
但等到病情嚴重的時候,就沒有表濕不傳入臟腑的,里濕不傳入經絡的,所以濕病發生的變化,可以說是相當多的。
原文
故凡治此者,必當辨表裡,察虛實,而必求其本也。
白話
因此凡是治療濕病的人,必須分辨表裏,審察虛實,而且一定要追究它的根本原因。
原文
然濕證雖多,而辨治之法,其要惟二:則一曰濕熱,一曰寒濕而盡之矣。
白話
然而濕證雖然繁多,但辨證治療的方法,其要點只有兩個:一是濕熱,二是寒濕,全部囊括在這裏了。
原文
蓋濕從土化,而分旺四季,故土近東南,則火土合氣,而濕以化熱。
白話
因為濕從土化,而土旺於四季,所以土的位置接近東南,就會火土合氣,濕因此而化為熱。
原文
土在西北,則水土合德,而濕以化寒,此土性之可以熱,可以寒。故病熱者謂之濕熱,病寒者謂之寒濕。
白話
土位於西北,水土合德,濕因此而化為寒。土的性質可以隨熱而熱,可以隨寒而寒,所以表現為熱的病叫做濕熱,表現為寒的病叫做寒濕。
原文
濕熱之病,宜清宜利,熱去濕亦去也;寒濕之病,宜燥宜溫,非溫不能燥也。知斯二者,而濕無餘義矣。
白話
濕熱的病證,適宜用清法用利法,熱邪去除濕邪也就隨之而去;寒濕的病證,適宜用燥法用溫法,不使用溫法就不能燥濕。明白了這兩個要點,那麼關於濕的全部意義就沒有剩餘的了。
原文
何今之醫家,動輒便言火多成熱,而未聞知有寒多生濕者,其果何也?豈寒熱之偏勝,原當如是耶。抑陰陽之顯晦,察有易難也。
白話
為什麼如今的醫生,動不動就說火多成熱,卻沒有聽說過寒多也能生濕的呢?這究竟是什麼原因呢?難道寒熱的偏盛,本來就應該是這樣的嗎?還是陰陽的明顯與隱晦,在診察上有容易和困難的區別呢?
原文
且夫陰陽之理,本無軒輊,猶權衡也,此而不知,烏雲明慧,創一偏之說,以遺患後人。則金元諸公,有不得辭其責者矣。
白話
而且陰陽的道理,本來就沒有輕重之分,就像秤桿和秤錘一樣平衡,如果連這個都不明白,怎麼能稱得上明智通達,創立偏頗的學說,留下禍患給後人呢?這麼說來,金元時期的各位醫家,就有不能推卸的責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