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王節齋曰:大抵咳嗽見血,多是肺受熱邪,氣得熱而變為火,火盛而陰血不寧,從火上升,故治宜瀉火滋陰,忌用人參等甘溫之藥。
王節齋說:一般來說咳嗽帶血,大多數是肺受到熱邪侵犯,氣得熱邪而變成火,火氣旺盛則陰血不安寧,隨著火氣上升,所以治療應該瀉火滋陰,忌用如人參等甘溫的藥物。
原文
然亦有氣虛而咳血者,則宜用人參黃耆、款冬花等藥,但此等證不多耳。
然而也有因為氣虛而咳血的,就應該用人參、黃耆、款冬花等藥物,但這樣的證狀不多罷了。
原文
愚意王氏之說,乃多以火證為言。故凡治血因火動而為咳嗽者,則不得不於滋陰藥中加清火等劑。
我認為王氏的說法,大多是就火證而言。所以凡是治療因火動而咳嗽出血的,就不得不在滋陰藥中加入清火等方劑。
原文
如黃芩、桑皮清肺火,黃連清心火,石膏清胃火,梔子、龍膽草清肝火,黃柏、知母清腎火,貝母、栝蔞、竹葉、枇杷葉潤肺化痰。
例如黃芩、桑皮清肺火,黃連清心火,石膏清胃火,梔子、龍膽草清肝火,黃柏、知母清腎火,貝母、瓜簍、竹葉、枇杷葉潤肺化痰。
原文
此等治法,非不可用,然惟火之偶盛而根本未虧者,則但去其火,自無不愈。
這些治法不是不可用,只是對於火氣偶爾旺盛而根本未損的人,只要去除火氣,自然就能痊癒。
原文
若用此法概治勞損,總不過暫解燃眉,終非救本之道。
但如果用這種方法一概治療虛損,只不過是暫時緩解危急,最終不是救本之道。
原文
蓋凡陰虛生火等證,多以真陰受傷,水虧而然。此其所重在陰,不當在火。
因為凡是陰虛生火等證,大多是因為真陰受傷,水液虧損造成的。這種病證的關鍵在陰,不在火。
原文
若治火太過,則未免脾腎俱敗,必致不救,此所以虛火宜補也。
如果治療火證太過頭,就難免導致脾腎都衰竭,必然造成無法救治,這就是虛火應該用補法的原因。
原文
且常有過服天冬、生地之類,致傷胃氣,不能生金而不愈者;又有妄用黃柏、知母之屬,愈損真陰,遏絕生氣而不復者。
而且常常有過度服用天冬、生地之類的藥物,導致損傷胃氣,不能生金而無法痊癒的;也有錯誤使用黃柏、知母之類的藥物,更加損耗真陰,阻斷生氣而無法恢復的。
這樣反覆損傷,尤其會造成脾、肺、腎三陰虧損的危害。
原文
故凡欲壯水補陰者,無如一陰煎、左歸飲,或五陰煎、五福飲、大補元煎、六味地黃丸等方,斯為最妥。
所以凡是想要滋陰補水的人,沒有比一陰煎、左歸飲,或五陰煎、五福飲、大補元煎、六味地黃丸等方劑更合適的了。
原文
其有火本無根,化元失守,或誤用寒涼而病及脾肺,則有以寒在上焦而為嘔惡,為短氣,為眩運者;有以寒在中焦而為膨滿,為痰涎,為飲食不運者;有以寒在下焦而為溏泄,為腹痛,為小水不化,為足寒膝冷等證,則理中湯、理陰煎,或右歸飲、右歸丸、八味地黃丸之類,皆當隨證隨臟擇而用之。
至於那些火本來沒有根基,化元失守,或錯誤使用寒涼藥物而病及脾肺的,就有因為寒邪在上焦而嘔吐噁心、呼吸短促、頭暈目眩的;有因為寒邪在中焦而腹部脹滿、痰涎壅盛、飲食不化的;有因為寒邪在下焦而腹瀉、腹痛、小便不通、手腳寒冷膝蓋冰冷等證狀的,就應該用理中湯、理陰煎,或右歸飲、右歸丸、八味地黃丸之類的方劑,都應當根據症狀和臟腑選擇使用。
原文
勿謂見血者多是肺受熱邪,而但知滋陰降火,則必多為人害矣。
不要說見到出血就大多是肺受熱邪,只知道滋陰降火,這樣必定會造成很多危害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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