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凡治療血證,必須知道其中的要點,而血液妄動的原因,只有火邪和氣機罷了。
原文
故察火者,但察其有火無火,察氣者,但察其氣虛氣實,知此四者而得其所以,則治血之法無餘義矣。詳列如下:
所以觀察火邪的,只須觀察它是有火還是無火;觀察氣機的,只須觀察它是氣虛還是氣實。明白了這四個要點,並掌握其所以然,那麼治療血證的方法就沒有遺漏了。詳細條列如下:
原文
一、凡諸口鼻見血,多由陽盛陰虛,二火逼血而妄行諸竅也,悉宜以一陰煎加清降等劑為主治。
凡是口鼻出血的,多半是由於陽氣亢盛、陰氣虛弱,兩種火邪逼迫血液而妄行於各竅,都適宜用一陰煎加上清熱降火等藥物作為主治方劑。
原文
蓋血隨氣上則有升無降,故惟補陰抑陽,則火清氣降而血自靜矣。此治陽盛動血之大法也。
血液隨著氣上逆就只升不降,所以只有滋補陰液、抑制陽亢,才能使火邪清肅、氣機下降而血液自然安寧。這是治療陽熱亢盛、血液妄動的大法。
原文
一、火盛逼血妄行者,或上或下,必有火脈火證可據,乃可以清火為先,火清而血自安矣。
火邪亢盛逼迫血液妄行的,症狀或在上部或在下部,必然有火象的脈象和症狀可以作為依據,才可以清熱瀉火為先決原則,火邪清除後血液自然安定。
原文
宜芩、連、知、柏、玄參、梔子、童便、犀角、天花粉、生地、芍藥、龍膽草之屬,擇而用之。
適宜選用黃芩、黃連、知母、黃柏、玄參、梔子、童便、犀角、天花粉、生地、芍藥、龍膽草之類的藥物,斟酌選用。
原文
如陽明火盛者,須加石膏;三焦熱極,或閉結不通者,須加大黃;如熱壅於上,火不能降者,於清火藥中,須加澤瀉、木通、梔子之屬導之泄之,則火可降,血可清也。
如果是陽明經火邪亢盛的,必須加入石膏;三焦熱邪極盛,或者閉塞結聚、大便不通的,必須加入大黃;如果熱邪壅滯於上部,火邪不能下降的,在清火藥物中,必須加入澤瀉、木通、梔子之類來引導瀉下,火邪就可以下降,血液就能清涼了。
原文
然火有虛實,或宜兼補,或宜兼清,所當酌也。若以假火作真火,則害不旋踵矣。
然而火邪有虛證實證之分,有時適宜兼用補益,有時適宜兼用清瀉,應當仔細斟酌。如果把假火當作真火來治療,那麼危害就會很快到來了。
原文
一、氣逆於臟,則血隨氣亂而錯經妄行,然必有氣逆喘滿,或胸脅痛脹,或尺寸弦強等證,此當以順氣為先,宜陳皮、青皮、杏仁、白芥子、澤瀉之屬主之。
氣機逆亂於臟腑,血液就會隨著氣機逆亂而紊亂經脈、妄行失度,但必然有氣逆引起的喘促胸滿,或者胸脅疼痛脹悶,或者寸口尺部脈象弦強等症狀,這應當以順氣為首要原則,適宜用陳皮、青皮、杏仁、白芥子、澤瀉之類的藥物主治。
原文
有火者,宜梔子、芍藥之類,兼以平肝;無火者,宜香附、烏藥、乾薑、鬱金之屬用行陰滯。然此必氣實多逆者,乃堪用此。蓋氣順則血自寧也。
有火邪的,適宜用梔子、芍藥之類,兼用以平抑肝木;沒有火邪的,適宜用香附、烏藥、乾薑、鬱金之類用來疏通陰分之郁滯。然而這些必須是氣實而常常逆亂的,才可以使用這些藥物。因為氣機順暢血液自然就安寧了。
原文
其或實中有虛,不堪消耗者,則或宜暫用,或酌其佐使,不可拘也。
其中如果實證中兼有虛證,不勝攻伐消耗的,那麼或者適宜暫時使用,或者斟酌其作為佐使藥配伍運用,不可拘泥。
原文
一、凡火不盛,氣不逆,而血動不止者,乃其元陰受損,營氣失守,病在根本而然。
凡是火邪不亢盛,氣機也不逆亂,而血液卻妄動不止的,是因為元陰受到損傷,營氣失於固守,病在根本才會這樣。
原文
經曰:起居不節,用力過度,則絡脈傷,陽絡傷則血外溢,血外溢則吐衄,陰絡傷則血內溢,血內溢則後血。此二言者,最得損傷失血之源。
經書上說:起居作息不節制,用力過度,就會損傷絡脈,陽絡受傷就會血液向外溢出,血液外溢就會吐血、鼻出血;陰絡受傷就會血液向內溢出,血液內溢就會便血。這兩句話,最能得到損傷失血的根源。
原文
故凡治損傷無火無氣而血不止者,最不宜妄用寒涼以伐生氣,又不宜妄用辛燥以動陽氣。
所以凡是治療損傷、沒有火邪也沒有氣逆而血液不止的,最不適宜胡乱使用寒涼藥物來損傷生發之氣,也不適宜胡乱使用辛溫燥烈藥物來擾動陽氣。
原文
蓋此二者,大非真陰虧損者所宜,而治此之法,但宜純甘至靜之品培之養之,以完固損傷,則營氣自將寧謐,不待治血而自安矣。
因為這兩種情況,都非常不適宜用於真陰虧損的病症。治療這種病症的方法,只適宜用純粹甘味、極為平和的藥物來培育保養,以修補鞏固損傷,那麼營氣自然會安定寧靜,不必等到專門治療血液就能自行康復了。
原文
且今人以勞傷而病者多屬此證,若不救根本,終必敗亡。方列後條,用宜詳酌。
而且現今人們因為勞倦損傷而患病的,多半屬於這一類證候,如果不能救治根本,最終必然失敗死亡。方劑列在後面的條文裡,使用時應當詳細斟酌。
原文
一、吐血失血等證,凡見喘滿、咳嗽,及左右腔膈間有隱隱脹痛者,此病在肺也。
吐血、失血等病症,凡見到氣喘胸悶、咳嗽,以及左右胸腔膈膜之間有隱隱脹痛的,這是病在肺臟。
原文
若胸膈膻中之間覺有牽痛,如縷如絲,或懊憹嘈雜有不可名狀者,此病在心主包絡也。
如果胸膈膻中部位感覺到抽掣疼痛,如同細絲牽連,或者心中懊憹、嘈雜,症狀複雜而無法形容的,這是病在心主的包絡。
原文
若胸腹膨膨,不知飢飽,食飲無味,多涎沫者,此病在脾也。
如果胸腹部脹滿膨大,不知道飢餓或飽脹,吃東西沒有味道,口中多痰涎泡沫的,這是病在脾臟。
原文
若脅肋牽痛,或躁擾喘急不寧,往來寒熱者,此病在肝也。
如果脅肋抽掣疼痛,或者躁擾不安、氣喘急促不能安寧,往來寒熱的,這是病在肝臟。
原文
若氣短似喘,聲啞不出,骨蒸盜汗,咽乾喉痛,動氣忡忡者,此病在腎也。
如果氣短如同喘促,聲音嘶啞發不出,骨蒸潮熱、睡覺盜汗,咽喉乾燥疼痛,自覺腹中有氣跳動、心悸不安的,這是病在腎臟。
原文
若大嘔大吐,煩渴頭痛,大熱不得臥者,此病在胃也。
如果大吐大嘔,心煩口渴,頭部疼痛,高熱不能安臥的,這是病在胃腑。
原文
於此而察其兼證,則病有不止一臟者,皆可參合以辨之也。其於治法,凡肺病者,宜清降不宜升浮。心主病者,宜養營不宜耗散。脾病者,宜溫中不宜酸寒。肝病者,或宜疏利,或宜甘緩,不宜秘滯。腎病者,宜壯水,宜滋陰,不宜香燥克伐。
根據這些症狀來觀察其兼帶症狀,那麼病變不止一個臟腑的,都可以綜合起來加以辨別。關於治療法則:大凡肺病的,適宜清熱降氣而不適宜升浮。心主包絡病的,適宜滋養營血而不適宜耗散。脾病的,適宜溫中散寒而不適宜酸冷。肝病的,或者適宜疏利,或者適宜甘緩,不適宜秘結滯澀。腎病的,適宜滋壯腎水,適宜滋潤陰液,不適宜香燥克伐正氣。
原文
胃病者,或宜大瀉,或宜大補,當察兼證虛實,勿謂陽明證儘可攻也。
胃病的,或者適宜大瀉,或者適宜大補,應當觀察兼帶症狀的虛實,不要認為陽明病都可以攻下。
原文
一、治血之藥,凡為君為臣,或宜專用,或宜相兼,病有淺深,方有輕重。其間參合之妙,固由乎人,而性用之殊,當知其類,故茲條列於下:
治療血證的藥物,大凡作為君藥或臣藥的,或者適宜專門使用,或者適宜相互配伍,病情有淺有深,方劑有輕有重。其間配合變化的巧妙,本來在於人為,但藥物性狀功用的差異,應當了解其類別,所以下面逐條列舉:
原文
血虛之治有主者。宜熟地、當歸、枸杞、鹿膠、炙甘草之屬。
血虛的治療有作為主要藥物的。適宜用熟地、當歸、枸杞、鹿角膠、炙甘草之類。
原文
血虛之治有佐者。宜山藥、山茱萸、杜仲、棗仁、菟絲子、五味子之屬。
血虛的治療有作為輔助藥物的。適宜用山藥、山茱萸、杜仲、酸棗仁、菟絲子、五味子之類。
原文
血有虛而微熱者。宜涼補之,以生地、麥冬、芍藥、沙參、牛膝、雞子清、阿膠之屬。
血液有虛損而稍有熱象的。適宜用涼補的方法,用生地、麥冬、芍藥、沙參、牛膝、雞蛋清、阿膠之類。
原文
血有因於氣虛者,宜補其氣。以人參、黃耆、白朮之屬。
血液有病是因為氣虛的,適宜補益氣機。用人參、黃耆、白朮之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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