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凡虛火證,即假熱證也。余於首卷寒熱真假篇,已言之詳矣。
凡是虛火的證候,也就是假熱的證候。我在首卷的〈寒熱真假〉篇中,已經說得很詳細了。
原文
然猶有未盡者,如虛火之病源有二,虛火之外證有四,何也?
然而還有未說完的,比如虛火的病源有兩種,虛火的外在證候有四種,這是為什麼呢?
原文
蓋一曰陰虛者能發熱,此以真陰虧損,水不制火也;二曰陽虛者亦能發熱,此以元陽敗竭,火不歸源也。此病源之二也。
第一種說陰虛的人會發熱,這是因為真陰虧損,水不能制約火;第二種說陽虛的人也會發熱,這是因為元陽衰竭,火不能回歸本源。這就是兩種病源。
原文
至若外證之四,則一曰陽戴於上,而見於頭面咽喉之間者,此其上雖熱而下則寒,所謂無根之火也;二曰陽浮於外,而發於皮膚肌肉之間者,此其外雖熱而內則寒,所謂格陽之火也;三曰陽陷於下,而見於便溺二陰之間者,此其下雖熱而中則寒,所謂失位之火也;四曰陽亢乘陰,而見於精血髓液之間者,此其金水敗而鉛汞干,所謂陰虛之火也,此外證之四也。
至於四種外在證候:第一種是陽氣浮戴在上部,表現在頭面咽喉之間,這時上部雖然熱但下部卻寒,就是所謂的無根之火;第二種是陽氣浮散於外,表現在皮膚肌肉之間,這時外部雖然熱但內部卻寒,就是所謂的格陽之火;第三種是陽氣下陷,表現在大小便與前後陰之間,這時下部雖然熱但中部卻寒,就是所謂的失位之火;第四種是陽氣亢盛侵犯陰分,表現在精血髓液之間,這時金水敗壞而鉛汞乾涸,就是所謂的陰虛之火。這就是四種外在證候。
原文
然證雖有四,而本惟二,或在陰虛,或在陽虛,而盡之矣。第陰虛之火惟一,曰金水敗者,是也。陽虛之火有三,曰上中下者,是也。凡治此者,若以陰虛火盛,則治當壯水。壯水之法,只宜甘涼,不宜辛熱。若以陽虛發熱,則治宜益火。益火之法,只宜溫熱,大忌清涼。第溫熱之效速,每於一二劑間,便可奏功。甘涼之力緩,非多服不能見效也。然清涼之藥,終不宜多,多則必損脾胃。如不得已,則易以甘平,其庶幾耳。
然而證候雖然有四種,但根本只有兩種,或者在陰虛,或者在陽虛,就說完了。只是陰虛的火只有一種,就是金水敗壞。陽虛的火有三種,就是上、中、下三種。凡是治療這些病,如果是陰虛火盛,治療就應當壯水。壯水的方法,只適合用甘涼的藥,不適合用辛熱的藥。如果是陽虛發熱,治療就應當益火。益火的方法,只適合用溫熱的藥,非常忌用清涼的藥。只是溫熱的藥效果快,往往在一兩劑之間就能見效。甘涼的藥力道緩慢,不是多服不能見效。但是清涼的藥,終究不宜多用,多用必定損傷脾胃。如果不得已,就改用甘平的藥,這樣大概就可以了。
原文
倘甘平未效,則惟有甘溫一法,斯堪實濟,尚可望其成功。否則,生氣之機,終非清涼所能致也。此義最微,不可不察。
如果甘溫的藥也沒有效果,那就只有甘溫一法,這才切合實際,還有望成功。否則,生機的根本,终究不是清涼的藥所能達到的。這個道理最精微,不能不仔細體察。
原文
一、氣本屬陽,陽氣不足,則寒從中生。寒從中生,則陽無所存而浮散於外,是即虛火假熱之謂也。而假寒之證,其義亦然。是以虛火實火,亦總由中氣之有虛實耳。
第一,氣本來屬於陽,陽氣不足,寒邪就會從內部產生。寒邪從內部產生,陽氣就無法存留而浮散於外,這就是所謂的虛火假熱。而假寒的證候,道理也是一樣。所以虛火和實火,歸根結底都是由於中氣有虛實的分別。
原文
凡氣實於內而為寒者,有如嚴冬陽伏於下,而陰凝於上,故冰雪滿地而井泉溫暖也。
凡是氣充實於內而表現為寒的,就像嚴冬時陽氣潛伏在下,陰氣凝聚在上,所以地面滿是冰雪,但井水卻是溫暖的。
原文
氣虛於內而為熱者,有如盛夏陰盛於中,而陽浮於外,故炎暑逼人而淵源清冷也。
氣虛於內而表現為熱的,就像盛夏時陰氣在內部充盛,而陽氣浮散於外,所以炎熱逼人,但深處的水源卻是清冷的。
原文
天地間理原如此,故不可見熱即云熱,見寒即云寒,而務察其寒熱之本。
天地間的道理原本就是如此,所以不能見到熱就說是熱,見到寒就說是寒,而務必考察其寒熱的根本。
原文
一、火有虛實,故熱有假真,而察之之法,總當以中氣為之主,而外證無足憑也。
第一,火有虛實之分,所以熱有真假之別,而考察的方法,總應當以中氣為主,外在的證候是不足以作為憑據的。
原文
故凡假熱之證,本中寒也;假寒之證,本內熱也。中寒者,原是陰證;內熱者,原是陽證。
所以凡是假熱的證候,根本是中焦有寒;假寒的證候,根本是內部有熱。中焦有寒的,原本就是陰證;內部有熱的,原本就是陽證。
原文
第以惑者不明,故妄以寒證為假熱,熱證為假寒。而不知內熱者當遠熱,內寒者當遠寒。內有可據,本皆真病,又何假之有?
只是因為迷惑的人不明白,所以胡亂地把寒證當作假熱,把熱證當作假寒。卻不知道內部有熱的應當避開熱藥,內部有寒的應當避開寒藥。內部有可以憑據的,本來都是真病,又有什麼假的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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