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凡傷寒飲食有宜忌者,有不宜忌者。若病傷寒而食不斷者,以邪猶在表,未深入也。
大凡傷寒病在飲食方面有需要忌口的,也有不需要忌口的。如果患了傷寒病而飲食照常,那是因為病邪還在體表,尚未深入體內。
原文
及其稍深,而在半表半裡之間,則食漸減矣,再入胸膈、胃口,則全不食矣。
等到病邪稍微深入,處於半表半裡之間時,飲食就會逐漸減少;再深入到胸膈、胃口時,就完全不想吃東西了。
原文
邪既在胃,則胃口不飢,所以傷寒不食者,或十日,或二十日,皆無足慮者,亦以胃氣不餒,則不敗也。
病邪既然在胃裡,胃口就不會感到飢餓。所以傷寒病不吃東西的,有的十天,有的二十天,都不必過度擔憂,也是因為只要胃氣沒有衰敗,就不會有大礙。
原文
第不欲食者,不可強食,強食則助邪;或新愈之後,胃氣初醒,尤不可縱食,縱食則食復,此皆大忌也。
只是不想吃東西時,不可以勉強進食,勉強進食會助長病邪;或者剛剛痊癒之後,胃氣剛剛恢復,尤其不可以放縱飲食,放縱飲食會導致「食復」(因飲食不當而舊病復發),這些都是大忌。
原文
至有不宜忌者,則如勞倦內傷之人,偶感寒邪,亦必發熱,此多以勞傷中氣,本非真正傷寒外邪內陷之病,所以外雖發熱,而內則飢餒,每多思食。
至於有不需要忌口的情況,比如勞累疲倦、內傷的人,偶然感受了寒邪,也一定會發熱。這多是因為勞累損傷了中氣,本來就不是真正的傷寒外邪內陷之病。所以外表雖然發熱,但體內卻感到飢餓,常常想要吃東西。
原文
奈何庸昧之輩,但見發熱,則曰餓不死傷寒,不論虛實,一概禁之。
無奈那些庸俗愚昧的人,只看到發熱,就說「餓不死傷寒」,不分辨虛證實證,一概禁止病人進食。
原文
常見欲食者,索之不得,而且加以克伐寒涼之藥,嗟嗟!
常見到想要吃東西的病人,要求進食卻不被允許,反而還給他們服用攻伐寒涼的藥物,唉!
原文
飢腸受剝,虛者益虛,內外夾攻,苦無所訴,及胃氣既脫,反不欲食矣。即欲救之,已無可及。
飢餓的腸胃再受克伐,虛弱的變得更加虛弱,內外交攻,痛苦無處訴說。等到胃氣完全脫失,反而不想吃東西了。這時即使想要救治,也已經來不及了。
原文
余常治此證,每借食為藥,所活多人,而見禁食受斃者,亦已不少,故詳言之。
我常治療這種病證,每每借助飲食作為藥物,救活了很多人。而看到因禁止飲食而死亡的,也已經不少了,所以詳細說明。
原文
若病人時時覺飢而索食者,此其邪不在臟,胃中空虛而然,必不可禁,但不宜縱耳。且因此可察虛實,關係非小,不可忽也。
如果病人時常感到飢餓而索要食物,這是因為病邪不在臟腑,胃中空虛所致,絕對不可以禁止,只是不應放縱罷了。而且可以由此觀察病情的虛實,關係重大,不可忽視。
巢氏說:凡是瘟疫病剛剛痊癒,脾胃還很虛弱,飲食的精氣尚未恢復。
原文
若作勞妄動傷力,並食豬羊、雞犬、魚膾、灸爆、肥膩、生果、麵食、硬澀難消之物,停積腸胃,膈悶腹脹,便秘,或大吐大下。重複發熱,病作不可救矣。
如果勞累妄動、損傷體力,並且食用豬肉、羊肉、雞肉、狗肉、魚肉細切生食、燒烤爆炒、肥膩、生冷水果、麵食、堅硬粗糙難以消化的食物,這些東西停積在腸胃中,導致胸膈悶滿、腹部脹滿、便秘,或者劇烈嘔吐腹瀉。於是再次發熱,舊病復發,就無法救治了。
注意: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、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,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。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、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