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書

瘟疫

吐法(共二條)

瘟疫4
原文
凡傷寒宜吐者,必其上焦有滯,或食或痰,結聚胸膈,而邪不得散者,當吐也;或寒邪濁氣內陷膈間,而為痞為痛者,當吐也,蓋吐中自有發散之意。
白話
凡是傷寒病證適宜使用吐法的,必定是上焦有積滯,或是飲食積滯,或是痰涎,結聚在胸膈部位,導致邪氣不能散發的,應當使用吐法;或是寒邪濁氣內陷於膈間,造成痞滿或疼痛的,應當使用吐法,因為吐法本身具有發散的作用。
原文
若中氣虛寒,脈弱無力,及氣短虛煩不寧者,皆不可吐。凡用吐藥,中病即止,不必盡劑。
白話
如果中氣虛寒,脈象微弱無力,以及氣短、虛煩不寧的人,都不可以使用吐法。凡是使用催吐的藥物,病邪去除就停止,不必服用完整劑量。
原文
一、古方吐法多用獨聖散及茶調散,凡上焦邪滯皆可用之。然不若新吐法為更捷也。
白話
一、古方的吐法大多使用獨聖散和茶調散,凡是上焦邪氣積滯都可以使用。然而不如新的吐法更為快捷。
原文
又凡諸藥皆可吐,只隨證用藥,煎湯服,少頃,探而吐之,則輕重可酌,標本可兼,尤其善也。
白話
另外,凡是各種藥物都可以用來催吐,只需根據證候選用藥物,煎成湯藥服用,過一會兒,用物探咽喉引起嘔吐,這樣輕重可以斟酌,標本可以兼顧,尤其更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