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書

諸風

論丹溪中風說

諸風17
原文
丹溪曰:按《內經》以下,皆謂外中風邪,然地有南北之殊,不可一途而論。惟劉河間作將息失宜,水不制火者極是。
白話
丹溪說:按照《內經》以來的說法,都認為是外感風邪,然而地理有南北的差異,不能用同一種方式來討論。只有劉河間認為作息失調、水不制火的說法是正確的。
原文
由今言之,西北二方,亦有真為風所中者,但極少耳;東南之人,多是濕土生痰,痰生熱,熱生風耳。
白話
以現在來說,西北兩方,也有真正被風邪擊中的人,只是極少數;東南的人,大多數是因為濕土生痰,痰生熱,熱生風罷了。
原文
據丹溪引《內經》以下皆謂外中風邪之說,不知《內經》之凡言風者,皆以外感為言,原非後世之所謂中風也。觀《難經》五種傷寒之意可知矣。而丹溪之言,豈得內經之本意乎?
白話
根據丹溪引用《內經》以下都說是外感風邪的說法,不知道《內經》凡是提到風的地方,都是以外感為說法,本來不是後世所說的中風。看看《難經》五種傷寒的意思就可以明白了。那麼丹溪的話,難道符合《內經》的本意嗎?
原文
至若東南之人,只是濕痰生熱,熱生風,此仍述河間熱甚之說,而非風等證。豈皆熱病?即云為痰,又豈無寒痰。而何以痰即生熱,熱即生風也?
白話
至於東南的人,只是濕痰生熱、熱生風,這仍然是闡述河間熱甚的說法,而不是中風之類的證候。難道都是熱病嗎?就算是說因為痰,又怎麼會沒有寒痰呢?為什麼痰就會生熱、熱就會生風呢?
原文
且非風則已,是風則南北俱有,若云東南寒少,未必殺人則可,而云風少則不可也。非痰則已,是痰亦南北俱有。
白話
再說,如果不是風那就罷了,如果是風則南北都有,如果說東南寒邪少,未必致命還可以,但說風少就不可以了。如果不是痰那就罷了,如果是痰也是南北都有。
原文
若水土之外濕,東南雖多;而乳酪之內濕,則西北尤多也。雖痰之為物,本為濕動。然脾健則無,脾弱則有,而脾敗則甚。是可見因病所以生痰,非因痰所以生病也。凡治失其本而欲望病癒者,未之有也。
白話
至於水土之外濕,東南雖然較多;但乳酪之類的內濕,西北反而更多。雖然痰這種東西,本來是因濕而動。但脾健旺就沒有,脾虛弱就有,脾衰敗則很嚴重。由此可見是因為有病才生痰,不是因為有痰才生病。凡是治療不從根本上著手而想讓病好的,從來沒有過。
原文
又丹溪曰:半身不遂,大率多痰。在左屬死血與瘀血,宜四物湯加桃仁、紅花、竹瀝、薑汁;在右屬痰屬氣虛,宜二陳湯、四君子湯加竹瀝、薑汁。
白話
丹溪又說:半身不遂,大多數是因為痰。向左側的是死血與瘀血,適宜用四物湯加桃仁、紅花、竹瀝、薑汁;向右側的是痰和氣虛,適宜用二陳湯、四君子湯加竹瀝、薑汁。
原文
據丹溪此說,若乎近理,故人多信之,而不知其有不然也。
白話
根據丹溪這個說法,似乎接近道理,所以大多數人都相信,卻不知道這說法有不對的地方。
原文
夫人身血氣,本不相離,焉得以左為血病,右為痰氣耶?
白話
人的身體中血和氣,本來就不相分離,怎麼能以左邊為血病、右邊為痰氣呢?
原文
蓋丹溪之意,以為肝屬木而位左,肝主血也;肺屬金而位右,肺主氣也;脾屬土而寄位西南,故亦在右,而脾主濕與痰也。然此以五行方位之序,言其理耳。豈曰西無木,東無金乎?且各經皆有左右,五臟皆有血氣。
白話
丹溪的意思是,肝屬木而位於左邊,肝主血;肺屬金而位於右邊,肺主氣;脾屬土而寄位在西南方,所以也在右邊,而脾主濕與痰。然而這只是用五行方位的順序,來說明其中的道理罷了。難道說西方沒有木、東方沒有金嗎?而且各經脈都有左右,五臟都有血和氣。
原文
即如胃之大絡,乃出於左乳之下,則脾胃之氣亦出於左。
白話
就像胃的大絡,竟然是從左乳之下發出,那麼脾胃之氣也是從左邊發出。
原文
又豈左非脾,右非肝,左必血病,右必痰氣乎?然則何以辨之?
白話
又怎麼能說左邊不是脾、右邊不是肝,左邊一定是血病、右邊一定是痰氣呢?那麼要怎麼辨別呢?
原文
此惟《內經》以陰陽分血氣,以左右言輕重,則至當也。經曰:左右者,陰陽之道路也。又曰:陰勝則陽病,陽勝則陰病。
白話
這只有《內經》用陰陽來分血氣,用左右來說明輕重,才是正確的。經書說:左右是陰陽的道路。又說:陰偏勝就生陽病,陽偏勝就生陰病。
原文
又曰:女子右為逆,左為從;男子左為逆,右為從。夫陽病者,即氣病也。氣本乎陽,而陰邪勝之則病也。
白話
又說:女子右邊為逆、左邊為從;男子左邊為逆、右邊為從。陽病就是氣病。氣本於陽,而被陰邪侵犯就會生病。
原文
陰病者,即血病也,血本乎陰,而陽邪勝之則病也。從者病輕,男病宜右,女病宜左也。逆者病重,男病畏左,女病畏右也。
白話
陰病就是血病,血本於陰,而被陽邪侵犯就會生病。從的病情較輕,男病適宜在右邊,女病適宜在左邊。逆的病情較重,男病忌在左邊,女病忌在右邊。
原文
以此辨之,而再參以脈色,察其病因,則在氣在血,或重或輕,斯得其真矣。
白話
用這個來辨別,再配合脈象和面色,審察其病因,是在氣還是在血,或重或輕,就能得到真實的結論了。
原文
若謂左必血病,右必痰氣,則未免非痰治痰,非血治血,而誅伐無過,鮮不誤矣。
白話
如果說左邊一定是血病、右邊一定是痰氣,那就未免不是痰也治痰、不是血也治血,而誅殺無辜、沒有過錯了,很少不犯錯誤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