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說:腹部脹滿不緩解,即使稍有減輕也不值一提,應當用下法,適宜用大承氣湯。
原文
曰:傷寒六七日,結胸熱實,脈沉而緊,心下痛,按之石硬者,或心下至少腹硬滿而痛不可近者,大陷胸湯主之。
又說:傷寒六七天,出現結胸證而熱邪實盛,脈象沉而緊,心下疼痛,按壓像石頭一樣堅硬;或者從心下到少腹硬滿疼痛,手不可觸碰的,用大陷胸湯主治。
原文
曰:陽明少陽合病,脈滑而數者,有宿食也,當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又說:陽明和少陽兩經同時發病,脈象滑數的,是有積滞的食物,應當用下法,適宜用大承氣湯。
原文
按:此一條必須兼脈證而察之,蓋傷寒之脈滑數者多,若無脹痛等證,未必即為宿食,故不可單據滑數之脈,便認作可攻之證。
按語:這一條必須結合脈象和症狀來觀察,因為傷寒病出現滑數脈的情況很多,如果沒有腹脹疼痛等症狀,未必就是積滞的食物,所以不能僅根據滑數的脈象,就認為是可以攻下的證候。
原文
曰:若表已解而內不消,非大滿,猶生寒熱,則病不除也。
又說:如果表證已經解除但內部邪氣沒有消除,不到腹部大實滿的程度,仍然有寒熱發作,那麼病就不會消除。
原文
按此一條言若非大滿,而猶生寒熱者,是表病猶不除也,尚不可下。
按語:這一条是說如果不是腹部大實滿,而仍然有寒熱發作的,這是表證還沒有消除,仍然不可用下法。
原文
曰:若表已解而內不消,大滿大實堅,有燥屎,自可徐下之,雖四五日不能為禍也。
又說:如果表證已經解除而內部邪氣沒有消除,出現腹部大實滿、大便硬結、有燥屎的,自然可以慢慢用下法,即使已經過了四五天也不會造成危害。
原文
若不宜下而便攻之,內虛熱入,協熱遂利,煩躁諸變,不可勝數,輕者困篤,重者必死矣。
如果不應當用下法卻輕易攻下,正氣內虛而熱邪乘虛而入,挾熱而下利,煩躁等各種變證,多得數不清,輕的病情危重,重的必定死亡。
原文
按:此一條言外無表證,內有堅滿,然後可下,正以見下不宜輕。輕下者,為禍不小也。
按語:這一条是說外面沒有表證,內部有堅實脹滿,然後才可以用下法,正是說明下法不可輕易使用。輕率用下法,為害不輕。
原文
曰:太陽病,熱結耪胱,其人如狂,血自下,下者愈。若表未解者,不可攻,當先解表。
又說:太陽病,熱邪結在膀胱,病人像發狂一樣,如果血自然下出,下血的就會痊愈。如果表證沒有解除,不可攻下,應當先解表。
原文
表已解,但少腹急結者,乃可攻之,宜桃仁承氣湯。
表證已經解除,只是少腹拘急結實的,才可以用攻下,適宜用桃仁承氣湯。
原文
一、凡傷寒當下者,不宜用丸藥,以丸藥不能滌盪熱邪,而但能損正氣也。
一是凡是傷寒應當用下法的,不適宜用丸藥,因為丸藥不能滌蕩清除熱邪,而只能損傷正氣。
原文
又凡治傷寒熱邪傳裡者,服下藥後,仍用鹽炒麩皮一升許,將絹包於病人腹上,款款熨之,使藥氣得熱則行,大便必易通也。
另外凡是治療傷寒熱邪傳入裡分的,服用下藥之後,還要用鹽炒的麩皮大約一升,用絹布包裹放在病人腹部上,慢慢地熱熨,使藥力得到熱氣推動而運行,大便一定容易通暢。
原文
一、脈有忌下者,如《傷寒論》曰:傷寒脈微而惡寒者,此陰陽俱虛,不可更發汗,更吐,更下也。寸口脈浮大,而醫反下之,此為大逆。
一是脈象有忌諱用下法的,例如《傷寒論》說:傷寒脈微而惡寒的,這是陰陽都虛,不可再用發汗法、吐法、下法。寸口脈浮大,而醫生反而用下法,這是大逆。
原文
關脈弱,胃氣虛有熱,不可大攻之,熱去則寒起。尺脈澀弱無力者,不可下。
關脈弱,胃氣虛而有熱,不可大力攻下,否則熱去而寒就會興起。尺脈澀弱無力的,不可下。
原文
大便硬者當下之,設脈遲緩者不可下,裡氣不實也。脈虛細者不可下。脈浮者不可下。
大便硬應當下,如果脈象遲緩的不可下,因為裡氣不充實。脈象虛細的不可下。脈象浮的不可下。
原文
脈濡而弱,弱反在關,濡反在巔,弦反在上,微反在下。
脈濡而弱,弱脈反而出現在關部,濡脈反而出現在寸部,弦脈反而出現在寸以上,微脈反而出現在尺以下。
原文
弦為陽運,微為陰寒,上實下虛,意欲得溫。微弦為虛,虛者不宜下也。
弦脈表示陽氣上逆,微脈表示陰寒,上實下虛,病人想要得到溫暖。微脈和弦脈並見表示虛證,虛證不宜下。
原文
脈浮而大,浮為氣實,大為血虛,血虛為無陰,孤陽獨下陰部者,醫以為熱,而復用毒藥攻其胃,此為重虛,客陽去有期,必下如汙泥而死。
脈浮而大,浮為氣實,大為血虛,血虛就是陰不足,孤獨的陽氣獨自下到陰部的,醫生以為是熱,而又用毒藥攻胃,這是重虛,浮越的陽氣離去有了定期,必定腹瀉如汙泥而死亡。
原文
脈濡而緊,濡則陽氣微,緊則榮中寒,陽微衛中風,發熱而惡寒,榮緊胃氣冷,微嘔心內煩。
脈濡而緊,濡則衛陽虛弱,緊則榮分有寒,陽微則衛分中風,發熱而惡寒,榮分緊張則胃氣冷,微微嘔吐而心內煩躁。
原文
醫謂有大熱,解肌而發汗,亡陽虛煩躁,心下苦痞堅,表裡俱虛竭,卒起而頭眩,客熱在皮膚,脹怏不得眠。
醫生說有大熱,用解肌法發汗,導致亡陽而虛煩躁擾,心下苦於痞滿堅硬,表和裡都虛竭,突然起身就頭暈,虛熱停留在皮膚,脹悶不暢不能入睡。
原文
不知胃氣冷,緊寒在關元,當溫反下之,安可復追還。脈久數者,非外邪也,不可下之。脈細數者,非實邪也;不可下。
不知道胃氣寒冷,寒邪凝結在關元,應當溫補反而用下法,怎麼能再追回來。脈象持久數的,不是外邪,不可下。脈象細數的,不是實邪,不可下。
原文
結胸證,其脈浮大者,邪未入府也,不可下,下之則死。
結胸證,如果脈象浮大的,是邪氣還沒有進入腑,不可下,下了就會死。
原文
大抵傷寒最宜慎下,若脈息無力,及表證未罷者,不可亂投湯劑,下之為逆。
大凡傷寒最應當謹慎用下法,如果脈象無力,以及表證沒有解除的,不可隨便用湯藥,用下法是錯誤的。
原文
一、證有忌下者,如太陽病外證未解,不可下,下之為逆。
一是證候有忌諱用下法的,例如太陽病表證沒有解除,不可下,下了就是錯誤的。
原文
太陽與陽明合病,喘而胸滿者,邪在表也,不可下。
太陽和陽明合病,氣喘而胸悶的,是邪氣在表,不可下。
原文
陽明病,若微發熱惡寒者,表未解也,不可下。陽明病,潮熱,大便初硬後溏者,不可攻。
陽明病,如果微微發熱惡寒的,是表證沒有解除,不可下。陽明病,潮熱,大便先硬後稀溏的,不可攻下。
原文
陽明病,腹微滿,初頭硬,後必溏者,非實熱也,不可攻之。陽明病,其熱不潮者,未可與承氣湯。
陽明病,腹部微微脹滿,大便開始硬,後面必定稀溏的,不是實熱,不可攻下。陽明病,沒有潮熱的,不可以給予承氣湯。
原文
陽明病,雖有潮熱,而大便不硬者,不可與承氣湯。不轉失氣者,其內不堅,慎不可攻也。
陽明病,雖然有潮熱,但大便不硬的,不可以給予承氣湯。沒有排氣的,是腸道內不堅實,千萬不可攻下。
原文
陽明病,心下硬滿者,不可攻,攻之利遂不止者死。
陽明病,心下硬滿的,不可攻下,攻下就腹瀉不止的會死。
原文
硬在心下者,其邪在胸膈,猶未入腑也,故不可攻。
硬在心下的,是病邪在胸膈,還沒有進入腑,所以不可攻下。
原文
臟結無陽證,不往來寒熱,其人反靜,舌上苔滑者,不可攻也。病欲吐者,不可下。嘔多,雖有陽明證,不可攻之。
臟結沒有陽證,不往來寒熱,病人反而安靜,舌上有滑苔的,不可攻下。病想吐的,不可下。嘔吐多的,雖然有陽明證,不可攻下。
原文
此嘔多者,病在上焦,病在上而攻其下,取敗之道也。
這是因為嘔吐多的,病在上焦,病在上焦卻攻下焦,是取敗之道。
原文
陽明病,若汗多,微發熱惡寒者,外未解也,其熱不潮,未可與承氣湯。
陽明病,如果出汗很多,微微發熱惡寒的,是外面沒有解除,那種熱不潮的,不可以給予承氣湯。
原文
濕家下之,額上汗出,微喘,小便不利者死,下痢不止亦死。
素有濕病的人用下法,額頭上出汗,微微氣喘,小便不利的會死,腹瀉不止也會死。
原文
陽明病,不能食,攻其熱必噦,所以然者,胃中虛冷故也。以其人本虛,故攻其熱必噦。
陽明病,不能吃東西的,攻下他的熱必定呃逆,之所以這樣,是因為胃中虛冷的緣故。因為這個人本來就虛,所以攻下他的熱必定呃逆。
原文
陰強無陽者,雖其大便堅硬,亦不可下,下之則清穀腹滿。陰陽俱虛,惡水者。若下之,則里冷,不嗜食,大便完穀出。陽微者不可下,下之則心下痞硬。惡寒者,不可下。小便清利者,火不盛也,不可下。諸四逆厥者,不可下。咽中閉塞者不可下。發汗多,亡陽譫語者不可下。諸虛者不可下,下之則陽虛而生寒。
陰氣強盛而無陽氣的,雖然大便硬結,也不可下,下了就會腹瀉完穀和腹脹。陰陽都虛,怕水的,如果下,就會內裡寒冷,不想吃東西,大便完穀而出。陽虛的不可下,下了就會心下痞硬。怕冷的,不可下。小便清利的,是火不旺,不可下。各種四逆厥冷的,不可下。咽喉中閉塞的不可下。發汗過多,亡陽而說胡話的不可下。各種虛證都不可下,下了就會陽虛而生寒。
原文
仲景曰:極寒反汗出,身必冷如冰,其有眼睛不慧,語言不休,口雖欲言,舌不得前者皆死。
張仲景說:極寒的反而出汗,身體必定冷如冰,其中眼睛不看東西,言語不停,口想要說話而舌頭不能前伸的,都會死。
原文
陰虛水虧,虛煩虛躁者不可下,重亡其陰,萬無生理矣。
陰虛水虧,虛煩虛躁的不可下,會再次亡失陰液,萬萬沒有生存的可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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