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劉河間《原病式》所列病機,原出自《內經·至真要大論》。
劉河間《原病式》所列的病機,原本出自《內經·至真要大論》。
原文
蓋本論詳言五運六氣盛衰勝復之理,而以病機一十九條總於篇末,且曰:有者求之,無者求之,盛者瀉之,虛者補之,令其調達,而致和平。
因為本篇詳細論述五運六氣盛衰勝復的道理,並將病機十九條彙總在篇末,而且說:有實邪的找它的原因,沒有實邪的找它的原因,實證用瀉法,虛證用補法,使氣機調暢,從而達到和平。
原文
是可見所言病機,亦不過挈運氣之大綱,而此中有無之求,虛實之異,最當深察,總惟以和平為貴也。
由此可見所說的病機,也不過是提舉運氣的大綱,而其中有無的探求,虛實的差異,最應當深入考察,總之是以和平為貴。
原文
故《五常政大論》又詳言五運三氣之辨,則火之平氣曰升明,火之太過曰赫曦,火之不及曰伏明,此虛火實火之辨,則有如冰炭之異,而《內經》不偏不倚之道,固已詳明若是。
所以《五常政大論》又詳細論述五運三氣的區別,其中火的平氣叫做升明,火的太過叫做赫曦,火的不及叫做伏明,這是虛火實火的區別,有如冰炭的不同,而《內經》不偏不倚的道理,本來已經如此詳明。
原文
奈河間不能通察本經全旨,遂單採十九條中一百七十六字,演為二百七十七字,不辨虛實,不察盛衰,悉以實火言病,著為《原病式》以訖於今。
無奈劉河間不能通覽本經的全部主旨,於是只摘取十九條中的一百七十六個字,擴充成二百七十七個字,不分辨虛實,不考察盛衰,全部以實火來論述疾病,著作《原病式》流傳至今。
實火導致的疾病固然可怕,而虛火導致的疾病更加可怕。
原文
實火固宜寒涼,去之本不難也;虛火最忌寒涼,若妄用之,無不致死。
實火固然應當用寒涼藥,去除它本來不難;虛火最忌諱寒涼藥,如果妄用,沒有不導致死亡的。
原文
矧今人之虛火者多,實火者少,豈皆屬有餘之病,顧可概言為火乎?
何況現在的人虛火多,實火少,難道都屬於有餘的病,難道可以一概論述為火嗎?
原文
歷觀唐宋以前,原未嘗偏僻若此,繼自《原病式》出,而丹溪得之定城,遂目為至寶。
縱觀唐宋以前,原本未曾如此偏頗,自從《原病式》出現,丹溪得到它於定城,於是視為至寶。
原文
因續著《局方發揮》,及陽常有餘等論,即如東垣之明,亦因之而曰火與元氣不兩立。
於是續寫《局方發揮》,以及陽常有餘等論述,即使像李東垣那樣高明,也因為這個而說火與元氣不能並存。
原文
此後,如王節齋、戴原禮輩,則祖述相傳,遍及海內。
此後,像王節齋、戴原禮等人,則繼承傳述,流傳遍及海內。
原文
凡今之醫流,則無非劉朱之徒,動輒言火,莫可解救,多致伐人生氣,敗人元陽,殺人於冥冥之中而莫之覺也。誠可悲矣!
凡是現在的醫家,無非是劉河間、朱丹溪的門徒,動不動就說火,沒有辦法解救,常常導致損傷人的生氣,敗壞人的元陽,在不知不覺中殺人而沒有覺察。實在可悲啊!
原文
即間有一二特達,明知其非而惜人陽氣,則必有引河間之說而群吠之者矣。何從辨哉。
即使偶爾有一二個通達的人,明知其不對而愛惜人的陽氣,就一定會有人引用河間的學說而群起攻擊。從哪裡去分辨呢?
原文
矧病機為後學之指南,既入其門,則如夢不醒,更可畏也。醫道之壞,莫此為甚。
何況病機是後學的指南,既然進入了這個門,就像做夢不醒,更加可怕。醫道的敗壞,沒有比這個更嚴重的了。
原文
此誤謬之源不可不察,故直筆於此,並再辨其略於下。
這個錯誤謬誤的根源不可不考察,所以直書於此,並再辨別其大概在下面。
原文
一、河間論吐酸曰:酸者,肝木之味也,由火盛制金,不能平木,則肝木自甚,故為酸也。
一、河間論述吐酸說:酸味,是肝木的味道,因為火盛制約金,金不能平抑木,那麼肝木自然太過,所以產生酸味。
原文
而俗醫主於溫和脾胃,豈知經言人之傷於寒也,則為病熱云云。
而俗醫主張溫和脾胃,哪裡知道經文說人受到寒邪,就會發生熱病等等。
原文
賓謂吐酸吞酸等證,總由停積不化而然。而停積不化,又總由脾胃不健而然。脾土既不能化,非溫脾健胃不可也。而尚可認為火盛耶?且妄引經文為證,其謬孰甚。本證別有詳辨,具載吞酸門,所當互閱。
我認為吐酸吞酸等證,總是由於停積不化造成的。而停積不化,又總是由於脾胃不健造成的。脾土既然不能消化,非溫脾健胃不可。難道還可以認為是火盛嗎?而且胡亂引用經文作為證據,它的謬誤哪個更嚴重。本證另有詳細辨證,記載在吞酸門,應當互相參閱。
原文
一、河間論瀉痢曰:瀉,白為寒,青紅黃赤黑皆為熱也。大法:瀉利小便。清白不澀為寒,赤色者為熱。
一、河間論述瀉痢說:瀉,白色屬寒,青色、紅色、黃色、赤色、黑色都屬熱。大法:瀉利小便。小便清白不澀的屬寒,赤色的屬熱。
原文
又完穀不化而色不變,吐痢腥穢,澄澈清冷,小便清白不澀,身涼不渴,脈遲細而微者,寒證也;穀雖不化而色變非白,煩渴,小便赤黃而或澀者,熱證也。
又有完穀不化而顏色不變,吐瀉腥穢,澄清清冷,小便清白不澀,身體涼不渴,脈象遲細而微的,是寒證;穀物雖然不化而顏色改變不是白色,煩渴,小便赤黃而或澀的,是熱證。
原文
凡穀消化者,無問色及他證便為熱也,寒瀉而穀消化者,未之有也。
凡是穀物能消化的,不論顏色及其他證候便認為是熱,寒瀉而穀物能消化的,是沒有的。
原文
或火主疾速,而熱盛則傳化失常,谷不能化而飧泄者,亦有之矣。
或者火主疾速,而熱盛則傳化失常,穀物不能消化而導致飧泄的,也是有的。
原文
又曰痢為熱,熱甚於腸胃,怫熱鬱結而成,或言下痢白為寒者,誤也。若果為寒,則不能消穀,何由反化為膿也?
又說痢疾屬熱,熱甚於腸胃,怫熱鬱結而成,有人說下痢白色屬寒是錯的。如果果然是寒,就不能消化穀物,為什麼反而化為膿呢?
原文
如世之穀肉果菜,濕熱甚則自然腐爛化為濁水,故食於腹中。感人濕熱邪氣,則自然潰發,化為膿血也。
如同世間的穀肉果菜,濕熱厲害則自然腐爛化為濁水,所以吃進腹中,感受濕熱邪氣,則自然潰發,化為膿血。
原文
據河間此說,似是而非,誤人不淺。夫瀉白為寒,人皆知也,而青挾肝邪,脾虛者有之,豈熱證乎?紅因損臟,陰絡傷者有之,豈盡熱乎?正黃色淺,食半化者有之,豈熱證乎?黑為水色,元陽衰者有之,豈熱證乎?若此者皆謂之熱,大不通矣。
根據河間此說,似是而非,誤人不淺。瀉白色屬寒,人們都知道,而青色挾帶肝邪,脾虛的人有,難道是熱證嗎?紅色因為損傷臟腑,陰絡受傷的人有,難道都是熱嗎?正黃色淺,食物半消化的人有,難道是熱證嗎?黑色為水色,元陽衰敗的人有,難道是熱證嗎?像這些都認為是熱,太不通了。
原文
且凡瀉痢者,水走大腸,小水多澀,水枯液涸,便尿多黃,此黃澀之證未必皆由熱也。
而且凡是瀉痢的人,水液走大腸,小便多澀滯,水枯液涸,大便小便多黃,這種黃澀的證候未必都由於熱。
原文
亡液者渴,亡陰者煩,此煩渴之證未必盡為熱也。至如完穀不化,澄澈清冷,誠大寒矣。
喪失津液的人口渴,喪失陰液的人心煩,這種煩渴的證候未必都是熱。
原文
然人偶有寒邪傷臟,或偶以生冷犯脾,稍失溫和即病瀉痢者,此本受寒,然未必即大寒證也。
原文
且凡脾胃初傷,陽氣猶在,何能卒至清冷,遂成完穀不化?若必待清冷不化始云為寒,則陽已大敗。又豈無漸寒而遽至若是哉?夫漸寒者,即寒證也。此等證候,犯者極多。若作熱治,必用寒涼。
然而人偶爾有寒邪傷臟,或者偶爾用生冷食物傷脾,稍微失去溫和就發生瀉痢的,這是本來受寒,但未必就是大寒證。
原文
夫既以生冷傷於前,復以寒涼敗於後,乃至冰堅於霜而遭其厄者,皆此論之殺之也。
而且凡是脾胃初傷,陽氣還在,怎能突然到達清冷,於是形成完穀不化?如果必須等到清冷不化才說是寒,那麼陽氣已經大敗。又難道沒有逐漸變寒而突然到達這樣的嗎?逐漸變寒的,就是寒證。這等證候,發生的極多。如果當作熱證治療,必定用寒涼藥。
原文
再觀其前條,則猶云瀉白為寒也;觀其後條,則又云或言下痢白為寒者誤也。
既然已經用生冷在前面受傷,又用寒涼在後面敗傷,以至於冰比霜還堅硬而遭受厄運的,都是這個理論殺害的。
原文
然則凡治此者,舍清涼之外,則必無寒證矣,謬甚!謬甚!
再看他的前一條,還說瀉白為寒;看他的後一條,卻又說有人說下痢白為寒是錯的。既然如此,那麼凡是治療此病的,除了清涼之外,就必定沒有寒證了,錯得離譜!錯得離譜!
原文
又若寒則不能消穀,及谷化為膿之說,則尤為不妥。
又比如寒就不能消化穀物,以及穀物化為膿的說法,就更不妥當。
原文
夫飲食有時,本當速化,此自胃氣之常,人皆賴之以為生也。
飲食定時,本來應當迅速消化,這是胃氣的正常功能,人們都依賴它來維持生命。
原文
若化覺稍遲,便是陽虛之病,又何待不能消穀而始為寒乎?矧以所下膿垢,原非谷之所化。
如果消化感覺稍慢,便是陽虛的病,又何必等到不能消化穀物才認為是寒呢?何況所下的膿垢,原本不是穀物所化。
原文
蓋飲食入胃,凡其神化而歸於營衛者,乃為膏血;其不能化而留於腸胃者,惟糟粕耳。
因為飲食入胃,凡是經過消化而歸於營衛的,就成為膏血;那些不能消化而留在腸胃的,只是糟粕罷了。
原文
此其為精為穢,本自殊途,是以糟粕不能化膿,從可知矣。且垢亦非膿,而實腸臟之脂膏也。何以知之?
這些是精華還是穢物,本來就不同,所以糟粕不能化為膿,由此可知。而且垢也不是膿,實際上是腸臟的脂膏。憑什麼知道呢?
原文
近有偶病而服硝黃等藥者,隨瀉而下,必有如膿之垢,又或偶患泄瀉者,於一二日間,即有此垢,豈熱化之膿,其速有如此乎?
近來有偶爾生病而服用硝黃等藥的人,隨即瀉下,必定有像膿一樣的垢,又或者偶爾患泄瀉的人,在一兩天內,就有這種垢,難道熱化形成的膿,有這麼快嗎?
原文
又如久痢不已,或經年累月不能痊可,而每日所下皆有膿垢者,豈熱化之膿,可以久延如此乎?此其非膿也,明矣。既知非膿,安得皆云為熱?
又如久痢不止,或者經年累月不能痊癒,而每天所下都有膿垢的,難道熱化形成的膿,可以持續這麼久嗎?這不是膿,很明白了。既然知道不是膿,怎麼能都說是熱呢?
原文
此蓋以腸臟受傷,而致膏脂不固,隨剝隨下,所以如此。
這大概是因為腸臟受傷,導致膏脂不固,隨剝隨下,所以如此。
原文
若不為之安養臟氣,而再用寒涼以治其熱,則未有不藏氣日敗,而必至於死。故今之治痢多危者,率受此害,最當察也。
如果不為之安養臟氣,而再用寒涼藥來治其熱,那麼臟氣沒有不一天天衰敗,而必定導致死亡。所以今天治療痢疾多危險的,大抵受到這個害,最應當考察。
原文
一、河間曰:假如下痢赤白,俗言寒熱相兼。其說尤誤。
一、河間說:假如下痢赤白,世俗說是寒熱相兼。這個說法尤其錯誤。
原文
豈知水火陰陽寒熱者,猶權衡也,一高必一下,一盛必一衰。豈能寒熱俱甚於腸胃而同為痢乎?如熱生瘡瘍而出白膿者,豈可以白為寒歟?由其在皮膚之分,屬肺金,故色白也。在血脈之分,屬心火,故為血癤也。在肌肉,屬脾土,故作黃膿。在筋部,屬肝木,故膿色帶蒼。深至骨,屬腎水,故紫黑血出也。各隨五臟之部而見五色,是謂標也。本則一出於熱,但分深淺而已。
哪裡知道水火陰陽寒熱,就像秤桿一樣,一邊高必定一邊低,一邊盛必定一邊衰。怎能寒熱都在腸胃中很盛而同時形成痢疾呢?比如熱生瘡瘍而出現白膿的,難道可以因為白就認為是寒嗎?因為它在皮膚的部分,屬於肺金,所以顏色白。在血脈的部分,屬於心火,所以為血癤。在肌肉,屬於脾土,所以形成黃膿。在筋部,屬於肝木,所以膿色帶蒼。深至骨,屬於腎水,所以紫黑血出來。各隨五臟的部位而出現五色,這叫做標。本則都出於熱,只分深淺罷了。
原文
大法下迫窘痛,後重裡急,小便赤澀,皆屬燥熱,而下痢白者必多有之,然則為熱明矣。
大法:下迫窘痛,後重裡急,小便赤澀,都屬於燥熱,而下痢白的人必定多有這些症狀,那麼是熱證很明白了。
原文
據此說,以五色分五臟,其理頗通。若謂本則一出於熱,則大不通矣。
根據此說,用五色分屬五臟,道理頗通。若說本則都出於熱,那就太不通了。
原文
且五臟之分五色之證,則猶有精義,余因其說,併為悉之。
而且五臟分別對應五色的證候,還有精深的含義,我根據他的說法,一併把它詳細說明。
原文
夫瀉出於臟,無不本於脾胃,脾胃之傷,以五氣皆能犯之。
瀉痢出於臟,無不本於脾胃,脾胃受傷,因為五氣都能侵犯它。
原文
故凡其兼赤者,則脾心證也;兼青者,脾肝證也;兼白者,脾肺證也;兼黑者,脾腎證也;正黃者,本臟證也。
所以凡是兼有赤色的,是脾和心的證候;兼有青色的,是脾和肝的證候;兼有白色的,是脾和肺的證候;兼有黑色的,是脾和腎的證候;純黃色的,是本臟(脾)的證候。
原文
若以脾兼心,火乘土也,其土多熱,言火可也。以脾兼肝,土受克也,其土多敗,非火也。以脾兼腎,水反克也,其土多寒,非火也。以脾兼肺,母氣泄也,其土多虛,非火也。本臟自病,脾受傷也,其土多濕,非火也。此兼證之盛衰,其逆順有如此。
如果脾兼心,是火乘土,其土多熱,說火可以。脾兼肝,是土受克,其土多敗,不是火。脾兼腎,是水反克,其土多寒,不是火。脾兼肺,是母氣泄,其土多虛,不是火。本臟自病,是脾受傷,其土多濕,不是火。這些兼證的盛衰,其逆順有這樣的情況。
原文
且凡脾腎之強者有實熱,脾腎之弱者皆虛寒,此臟氣之可辨也。
而且凡是脾腎強的有實熱,脾腎弱的都是虛寒,這是臟氣可以辨別的。
原文
矧火本熱,而尚有虛火實火之異;風本陽也,而亦有風熱風寒之異;土本乎中氣也,而亦有濕熱寒濕之異。
何況火本來是熱,而還有虛火實火的不同;風本來是陽,而也有風熱風寒的不同;土本來屬中氣,而也有濕熱寒濕的不同。
原文
至於金之寒,水之冷,同歸西北之化,則其寒多熱少,理所必致。豈可謂五臟之痢,本則一出於熱乎?因致寒證之含冤者,此言之不得辭其責也。又赤白義詳後丹溪條中。
至於金的寒,水的冷,同歸西北的氣化,那麼寒多熱少,理所必然。難道可以說五臟的痢疾,本則都出於熱嗎?因此導致寒證含冤的,這個說法不能推卸責任。又赤白的含義詳見後面丹溪條中。
原文
一、河間曰:夫治諸痢者,莫若於辛苦寒藥治之,或微加辛熱佐之則可。
一、河間說:治療各種痢疾,不如用辛苦寒藥治療,或者稍微加一些辛熱藥作為輔佐就可以了。
原文
蓋辛熱能發散開通鬱結,苦能燥濕,寒能勝熱,使氣宣平而已。如錢氏香連丸之類是也。
因為辛熱能發散開通鬱結,苦能燥濕,寒能勝熱,使氣機宣通平和而已。如同錢氏香連丸之類就是。
原文
故治諸痢者,黃連、黃柏為君,以至苦大寒,正主濕熱之病。
所以治療各種痢疾,以黃連、黃柏為君藥,因為它們至苦大寒,正好主治濕熱之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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