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余向釋《內經》,於君火以明,相火以位之義,說固詳矣,而似猶有未盡者。
我先前解釋《內經》中「君火以明,相火以位」的義理,說明固然詳細,但似乎還有未盡之處。
原文
及見東垣云:相火者,下焦包絡之火,元氣之賊也,丹溪亦述而證之。
等看到東垣說:相火是下焦包絡的火,是元氣的賊,丹溪也闡述並證實了這個說法。
原文
予聞此說,嘗掩口而笑,而覺其不察之甚也。由此興感,因再繹之。
我聽到這個說法,曾經掩嘴而笑,覺得實在太不經審察了。因此產生感觸,便重新推究。
原文
夫《內經》發明火義,而以君相明位四字為目,此四字者,個個著實,是誠至道之綱領,有不可不闡揚其精義者。亦何以見之?
《內經》闡發火的義理,以「君、相、明、位」四字為綱目,這四個字每個都切實具體,實在是道的總綱,有不能不振舉闡明其精義的必要性。這又要從哪裡看出來呢?
君的道在於神妙,它的功用在於虛;相的道在於力量,它的功用在於實。
原文
故君之能神者,以其明也;相之能力者,以其位也。
所以君王之所以能神妙,是因為他的明;宰相之所以有能力,是因為他的位。
原文
明者明於上,為化育之元主;位者位於下,為神明之洪基。
明是高高在上彰顯,是化育萬物的根本主宰;位是在下方安定,是神妙的宏大根基。
原文
此君相相成之大道,而有此天不可無此地,有此君不可無此相也,明矣。君相之義,豈泛言哉!
這是君相相互成就的大道,有天就不可以沒有地,有君就不可以沒有相,這是很清楚的。君相的義理,豈是泛泛而論呢!
原文
至若五運之分,各職其一,惟於火字獨言君相,而他則不及者何也?
至於五運的分配,各自職掌其一,唯獨在火這個字特別說君相,而其他四運卻不談,這是為什麼呢?
原文
蓋兩間生氣,總曰元氣,元氣惟陽為主,陽氣惟火而已。第火之為用,其道最微,請以火象證之。
天地之間的生氣,總稱為元氣,元氣以陽為主,陽氣就是火而已。但火的功用,它的道理最為精微,請以火的形象來驗證。
原文
如輕清而光焰於上者,火之明也;重實而溫蓄於下者,火之位也。
輕清而光焰向上飄散的,是火的明;厚重而溫熱蓄積在下面的,是火的位。
原文
明即位之神,無明則神用無由以著;位即明之本,無位則光焰何從以生。
明是位的精神,沒有明則神妙的作用無從彰顯;位是明的根本,沒有位則光焰從哪裡產生。
原文
故君火之變化於無窮,總賴此相火之栽根於有地,雖分之則一而二,而總之則二而一者也。此君火相火之辨。
所以君火的變化無窮,總是依賴相火紮根於大地,雖然分開來說是一分為二,但總體來說是合二為一的。這就是君火與相火的分別。
原文
凡其為生化,為盛衰,為本末,重輕攸系,從可知矣。人生所賴者惟此,故《內經》特以為言。
凡是關於生化、盛衰、本末、輕重所關連的,從此就可以知道了。人生所依靠的只有這個,所以《內經》特意為此而說。
原文
然在《內經》則但表其大義,原無分屬之條,惟《刺禁論》曰:七節之傍,中有小心。此固隱然有相火所居之意。故後世諸家咸謂相火寄在命門,是固然矣。然以予之見,則見君相之義,無藏不有。又何以辨之?
然而在《內經》中只是表明大義,原本沒有分屬的條文,只有《刺禁論》說:第七節的旁邊,中間有小心。這固然隱然有相火所在的意思。所以後世各家都說相火寄居在命門,這固然是對的。但以我的見解,卻見君相的義理無所不藏。又要怎麼辨別呢?
原文
蓋總言大體,則相火當在命門,謂根荄在下,為枝葉之本也。
概略地說整體,那麼相火應當在命門,意思是根本在下面,是枝葉的根本。
原文
析言職守,則臟腑各有君相,謂志意所出,無不從乎形質也。
分析地說職守,那麼臟腑各有君相,意思是志意所出,無不從形質而來。
原文
故凡以心之神,肺之氣,脾胃之倉廩,肝膽之謀勇,兩腎之伎巧變化,亦總皆發見之神奇,使無其地,何以生此?使地有不厚,何以蕃此?
所以心藏神,肺藏氣,脾胃藏倉廩,肝膽藏謀勇,兩腎藏技巧變化,也都是發用展現的神奇,假使沒有這個地方,如何能生出這些?假使地方不夠厚實,如何能繁盛這些?
原文
此皆從位字發生,而五臟各有位,則五臟亦各有相,相強則君強,此相道之關係,從可知矣。故聖人特命此名,誠重之也。而後人指之為賊,抑何異耶!此萬世之疑竇,故予不得不辨。
這都是從位這個字發生,而五臟各有位,那麼五臟也各有相,相強則君強,這相道的關係,從此就可以知道了。所以聖人特意命名,實在是重視它。然而後人卻指責它為賊,這與聖人的意思相差多遠啊!這是萬世的疑惑,所以我不得不再辯明。
有人說:這似乎不對。但那些指責相火為賊的人,也有深意。
原文
蓋謂人之情欲多有妄動,動則俱能起火,火盛致傷元氣,即所謂元氣之賊,亦何不可?予曰:此固邪正之歧,最當明辨者也。夫情欲之動,邪念也,邪念之火為邪氣。君相之火,正氣也,正氣之蓄為元氣。其在身家,譬之產業,賢者能守之。不肖者能蕩之。
大概是說人的情欲多會妄動,妄動則都能起火,火盛便會傷害元氣,就是所謂元氣的賊,又有什麼不可以的呢?我說:這固然是邪正的歧途,最應當明辨。情欲的妄動是邪念,邪念的火是邪氣。君相的火是正氣,正氣的蓄積是元氣。用在家產來比喻,賢能的人能守護它,不肖的人能敗壞它。
原文
罪與不罪,在子孫之廢與不廢,鎡基何與焉?相火之義亦猶此耳。
有罪與無罪,在於子孫的敗壞與不敗壞,與鋤頭有什麼關係呢?相火的義理也是這樣。
原文
夫既以相稱之,而竟以賊名之,其失聖人之意也遠矣。
既然用相來稱呼,卻竟然用賊來命名,這離聖人的意思太遠了。
原文
且凡火之賊傷人者,非君相之真火,無論在內在外,皆邪火耳。邪火可言賊,相火不可言賊也。
而且凡是火能賊傷人的,都不是君相的真火,無論在內在外的,都是邪火罷了。邪火可以說是賊,相火不可說是賊。
原文
矧六賊之中,火惟居一,何二子獨知畏火,其甚如是,而並昧邪正之大義,亦何謂耶?
何況六賊之中,火只居其一,為什麼二位偏偏只知道畏懼火,嚴重到這種程度,同時又模糊了邪正的大義,這又怎麼說呢?
我聽了他們的言論,當然知道他們錯認了面目,不由得因此失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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