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書

傳忠錄(上)

表證篇(四)(2)

傳忠錄(上)28
原文
以上皆三陽之表證,但見表證,則不可攻裡。
白話
以上都是三陽的表證,只要見到表證,就不可攻伐裡證。
原文
或發表,或微解,或溫散,或涼散,或溫中托裡而為不散之散,或補陰助陰而為云蒸雨化之散。嗚呼!意有在而言難盡也。惟慧者之心悟之。
白話
或者發表,或者微解表,或者溫散,或者涼散,或者溫中托裡而成為不散之散,或者補陰助陰而成為雲蒸雨化之散。唉!意思存在於其中而言語難以說盡。只有明智的人才能用心領悟。
原文
一、表證之脈。仲景曰:寸口脈浮而緊,浮則為風,緊則為寒,風則傷衛,寒則傷營,營衛俱病,骨節煩疼,當發其汗也。
白話
表證的脈象。張仲景說:寸口脈浮而緊,浮就是風,緊就是寒,風就損傷衛氣,寒就損傷營血,營衛都病,就骨節煩痛,應當發汗。
原文
《脈經》注曰:風為陽,寒為陰,衛為陽,營為陰,風則傷陽,寒則傷陰,各從其類而傷也。
白話
《脈經》注釋說:風為陽,寒為陰,衛為陽,營為陰,風就傷陽,寒就傷陰,各隨其類而受傷。
原文
故衛得風則熱,營得寒則痛,營衛俱病,故致骨節煩疼,當發汗解表而愈。
白話
所以衛分遇風就發熱,營分遇寒就疼痛,營衛都病,所以導致骨節煩痛,應當發汗解表才能痊愈。
原文
一、浮脈本為屬表,此固然也。然有邪寒初感之甚者,拘束衛氣,脈不能達,則必沉而兼緊,此但當以發熱身痛等表證參合而察之,自可辨也。又若血虛動血者,脈必浮大。陰虛水虧者,脈必浮大。內火熾盛者,脈必浮大。關陰格陽者,脈必浮大。
白話
浮脈本屬表證,這是固然之理。然而也有外感寒邪較重的,束縛了衛氣,脈不能暢達,就必定沉而兼緊,這時應當結合發熱身痛等表證相互診察,自然可以辨別。又如血虛動血的,脈必定浮大。陰虛水虧的,脈必定浮大。內火熾盛的,脈必定浮大。關陰格陽的,脈必定浮大。
原文
若此者,俱不可一概以浮為表論,必當以形氣病氣有無外證參酌之。
白話
像這些,都不能一概以浮脈作為表證來論治,必須根據形氣、病氣的有無以及外證來斟酌。
原文
若本非表證,而誤認為表,則殺人於反掌之間矣。
白話
如果本非表證,卻誤認為表證,就會在反掌之間害人性命了。
原文
一、外感寒邪,脈大者,必病進,以邪氣日盛也。然必大而兼緊,方為病進。
白話
外感寒邪,脈大的,必定病進,因為邪氣日益強盛。然而必須大而兼緊,才算病進。
原文
若先小而後大,及漸大漸緩者,此以陰轉陽,為胃氣漸至,將解之兆也。
白話
如果先小而後大,以及逐漸變大逐漸緩和的,這是陰轉陽,表示胃氣逐漸恢復,是將要康復的徵兆。
原文
一、寒邪未解,脈息緊而無力者,無愈期也。何也?蓋緊者,邪氣也。
白話
寒邪未解,脈息緊而無力的,沒有痊愈的日期。為什麼呢?因為緊是邪氣。
原文
力者,元氣也,緊而無力,則邪氣有餘而元氣不足也。元氣不足,何以逐邪?
白話
力是正氣,緊而無力,就是邪氣有餘而元氣不足。元氣不足,靠什麼驅逐邪氣?
原文
臨此證者,必能使元陽漸充,則脈漸有力,自小而大,自虛而實,漸至洪滑,則陽氣漸達,表將解矣。若日見無力,而緊數日進,則危亡之兆也。
白話
遇到這個證候的,必須能使元陽逐漸充實,脈就逐漸有力,從小變大,從虛變實,逐漸到洪滑,就陽氣逐漸恢達,表將要解了。如果日益無力,而緊數日益加重,就是危亡的徵兆。
原文
一、病必自表而入者,方得謂之表證,若由內以及外,便非表證矣。
白話
病必定從表層侵入的,才能稱為表證,如果是由內而達到外的,就不是表證了。
原文
經曰:從內之外者調其內,從外之內者治其外。
白話
《內經》說:病邪由內向外的調治其內,由外向內的治療其外。
原文
從內之外而盛於外者,先治其內而後治其外;從外之內而盛於內者,先治其外而後調其內。此內外先後之不可不知也。
白話
病邪由內向外而偏盛於外的,先治其內而後治其外;病邪由外向內而偏盛於內的,先治其外而後調其內。這是內外先後的原則不可不知。
原文
一、傷風、中風,雖皆有風之名,不可均作表證。蓋傷風之病,風自外入者也。可散之、溫之而已,此表證也。中風之病,雖形證似風,實由內傷所致。本無外邪,故不可以表證論治。法具本條。
白話
傷風、中風,雖然都有風的名稱,不能都當作表證。因為傷風的病,是風從外侵入的。可以散邪、溫陽而已,這是表證。中風的病,雖然形證似風,實際是由內傷引起的。本無外邪,所以不可以當作表證來論治。治法詳見本條。
原文
一、發熱之類,本為火證,但當分辨表裡。凡邪氣在表發熱者,表熱而里無熱也,此因寒邪,治宜解散。
白話
發熱之類,本屬火證,但應當分辨表裡。凡邪氣在表發熱的,表熱而裡無熱,是因寒邪,治宜發散解散。
原文
邪氣在裡發熱者,必裡熱先甚而後及於表也,此是火證,治宜清涼。凡此內外,皆可以邪熱論也。若陰虛水虧而為骨蒸夜熱者,此虛熱也。又不可以邪熱為例,惟壯水滋陰可以治之。
白話
邪氣在裡發熱的,必定是裡熱先甚而後及於表,這是火證,治宜清涼。凡這些內外之熱,都可以當作邪熱來論治。如果是陰虛水虧而骨蒸夜熱的,這是虛熱。又不能以邪熱為例,只有滋陰壯水才可以治療。
原文
一、濕燥二氣,雖亦外邪之類,但濕有陰陽,燥亦有陰陽。濕從陰者為寒濕,濕從陽者為濕熱。燥從陽者因於火,燥從陰者發於寒。熱則傷陰,必連於臟。寒則傷陽,必連於經。此所以濕燥皆有表裡,必須辨明而治之。
白話
濕燥二氣,雖然也是外邪之類,但濕有陰陽,燥也有陰陽。濕從陰的是寒濕,濕從陽的是濕熱。燥從陽的是因為火,燥從陰的發於寒。熱就傷陰,必連及臟。寒就傷陽,必連及經。這就是濕燥都有表裡,必須辨明而治療。
原文
一、濕證之辨,當辨表裡。經曰:因於濕,首如裹。又曰:傷於濕者,下先受之。
白話
濕證的辨別,應當辨別表裡。《內經》說:因於濕,頭部沉重如裹。又說:被濕邪所傷的,以下部先受侵犯。
原文
若道路衝風冒雨,或動作辛苦之人,汗濕沾衣,此皆濕從外入者也。
白話
如果是在道路上頂風冒雨,或者勞動辛苦的人,汗水濕透衣衫,這都是濕從外侵入的。
原文
若嗜好酒漿生冷,以致泄瀉、黃疸、腫脹之類,此濕從內出者也。
白話
如果嗜好酒漿生冷,以致泄瀉、黃疸、腫脹之類,這是濕從內而生的。
原文
在上在外者,宜微從汗解;在下在裡者,宜分利之。濕熱者宜清宜利;寒濕者宜補脾溫腎。
白話
濕邪在上在外的,宜微微發汗解表;在下在裡的,宜分消利濕。濕熱的宜清熱利濕;寒濕的宜補脾溫腎。
原文
一、燥證之辨,亦有表裡。經曰:清氣大來,燥之勝也,風木受邪,肝病生焉。此中風之屬也。
白話
燥證的辨別,也有表裡。《內經》說:清氣大來,燥氣偏勝,風木受邪,肝病就會產生。這是中風之類。
原文
蓋燥勝則陰虛,陰虛則血少,所以或為牽引,或為拘急,或為皮腠風消,或為臟腑乾結,此燥從陽化,營氣不足,而傷乎內者也。治當以養營補陰為主。
白話
因為燥勝則陰虛,陰虛則血少,所以或者為牵引,或者為拘急,或者為皮腠風消,或者為臟腑乾結,這是燥從陽化,營氣不足,而傷及內在的。治療應當以養營補陰為主。
原文
若秋令太過,金氣勝而風從之,則肺先受病,此傷風之屬也。
白話
如果秋季太過,金氣勝而風隨之,肺就先受病,這是傷風之類。
原文
蓋風寒外束,氣應皮毛,故或為身熱無汗,或為咳嗽喘滿,或鼻塞聲啞,或咽喉乾燥,此燥以陰生,衛氣受邪,而傷乎表者也。治當以輕揚溫散之劑,暖肺去寒為主。
白話
因為風寒外束,肺氣與皮毛相應,所以或者為身熱無汗,或者為咳嗽喘滿,或者鼻塞聲啞,或者咽喉乾燥,這是燥從陰生,衛氣受邪,而傷及表位的。治療應當以輕揚溫散的方劑,暖肺去寒為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