顧松園醫鏡

治則

治則(1)

治則35
原文
謹守病機,〔謹守者防其變動也,病而曰機者,狀其所因之不齊,而治之不可不圓活也。〕各司其屬。
白話
謹慎地把握病機,〔所謂謹慎把握,是為了防止病情發生變化;之所以稱病為機,是因為病因各不相同,而治療不可不靈活變通。〕各自根據其所屬來治療。
原文
〔屬者有五臟六腑之異,有七情六氣之異,各審其屬,而司其治。
白話
〔所屬類別有五脏六腑的不同,有七情六氣的差异,需仔細辨別其所属,從而進行治療。
原文
〕有者求之,無者求之,〔言一遇病症,便當審其所屬之有無。〕盛者責之,虛者責之。〔言於各屬有無之間,分別虛實而處治也。
白話
〕有的要探求,沒有的也要探求,〔意思是當遇到病症,就應當審視其所屬的有無。〕實證要責求,虛證要責求。〔意思是對於各屬有無之間,分別虛實來進行治療。
原文
〕先必五勝,〔如木欲實,金當平之之類是也。〕疏其血氣,令其調達,而致和平。
白話
〕首先必須確定五行的勝負,〔例如木欲實,金當平之之類就是這樣。〕疏通其血氣,使其調和暢達,從而達到和平。
原文
〔或補之而血氣方行,或溫之而血氣方和,或清之而血氣方治,或通之而血氣方調,須隨機應變,不得執一定之治。〕補上治上,治以緩,補下治下。治以急;急則氣味厚,緩則氣味薄。寒者熱之,熱者寒之。〔此正治法。〕微者逆之,〔即正治法。〕甚者從之,〔此反治法。
白話
〔或者用補法而血氣得以運行,或者用溫法而血氣得以調和,或者用清法而血氣得以治理,或者用通法而血氣得以調暢,必須隨機應變,不能拘泥於固定的治法。〕補養上部、治療上部,用緩和的藥物;補養下部、治療下部,用急峻的藥物;急則氣味厚,緩則氣味薄。寒證用熱藥,熱證用寒藥。〔這是正治法。〕輕微的病證用逆治,〔就是正治法。〕嚴重的病證用從治,〔這是反治法。
原文
〕客者除之,堅者削之,留者攻之,逸者行之,〔過於安逸,則氣脈凝滯,故須行之。
白話
〕外邪侵入的要驅除,堅硬的要削減,停留的要攻逐,安逸的要運行,〔過於安逸,則氣脈凝滯,所以必須讓它運行。
原文
〕結者散之,散者收之,急者緩之,驚者平之,〔安之也。〕燥者濡之,勞者溫之,〔溫養之也。〕損者益之。
白話
〕結聚的要疏散,渙散的要收斂,緊急的要緩和,驚悸的要平定,〔就是安神。〕乾燥的要滋潤,疲勞的要溫養,〔就是溫補養護。〕虛損的要補益。
原文
熱因寒用,〔寒甚格熱,熱不得前,須熱藥冷服,所謂治寒以熱涼而行之也。
白話
熱因寒用,〔寒邪嚴重會格拒熱藥,熱藥無法進入,必須熱藥冷服,這就是所謂治療寒證用熱藥而用涼服的方法。
原文
〕寒因熱用,〔寒藥熱服,所謂治熱以寒溫而行之也。〕塞因塞用,〔如補脾得而脹自消。〕通因通用,〔如積滯泄利,必通下之也。
白話
〕寒因熱用,〔寒藥熱服,這就是所謂治療熱證用寒藥而用溫服的方法。〕堵塞證用堵塞的方法,〔例如補脾得當而脹滿自消。〕通利證用通利的方法,〔例如積滯導致的泄利,必須通下。
原文
〕必伏其所主,而先其所因,其始則同,其終則異,可使破積,可使潰堅,可使氣和,可使必已。
白話
〕必須掌握疾病的本質,並且先了解其病因,開始時治法相同,最終結果不同,可以用來破除積聚,可以用來潰散堅塊,可以用來調和氣機,可以使疾病必定痊癒。
原文
諸寒之而熱者,取之陰,〔謂以苦寒治熱,而熱反增,非火有餘,乃陰不足也,故宜補陰壯水,則熱自退矣。
白話
各種用寒藥治療卻發熱的,應從陰分治療,〔認為用苦寒藥治熱,而熱反而增加,不是火有餘,而是陰不足,所以應該補陰壯水,則熱自然退去。
原文
〕熱之而寒者,取之陽,〔謂以辛熱治寒,而寒反甚,非寒有餘,乃陽不足也,故宜補水中之火,則寒自消矣。〕所謂求其屬也。〔言求其本,一水一火,皆腎中求之。〕形不足者,〔陽氣衰也。〕溫之以氣,〔非氣不足以達表而溫之。〕精不足者,〔陰髓虧也。〕補之以味。〔非味不足以實中而補之。
白話
〕用熱藥治療卻寒的,應從陽分治療,〔認為用辛熱藥治寒,而寒反而加重,不是寒有餘,而是陽不足,所以應該補水中之火,則寒自然消退。〕這就是所謂求其屬。〔意思是求其根本,一水一火,都從腎中尋求。〕形體不足的,〔陽氣衰弱。〕用氣藥溫養,〔非氣不足以到達體表而溫養。〕精氣不足的,〔陰髓虧損。〕用味藥補益,〔非味不足以充實內臟而補益。
原文
〕其高者因而越之,〔病在上焦宜升散之,吐湧之也,〕其下者引而竭之,〔病在下焦,宜盪滌之,疏利之也。
白話
〕病位在上部的,因而用催吐法,〔病在上焦宜升散、催吐。〕病位在下部的,用引導法使其竭盡,〔病在下焦,宜盪滌、疏利。
原文
或云引者,蜜導膽導之類,竭者承氣抵當之類。
白話
或者說引導法,如蜜導、膽導之類;竭盡法,如承氣湯、抵當湯之類。
原文
〕中滿者瀉之於內,〔中滿非氣虛中滿,如脹滿而有水有積,傷寒而結胸、便閉是也。
白話
〕中滿的用瀉法從內治療,〔中滿不是氣虛造成的中滿,例如脹滿而有水有積,傷寒而結胸、便秘等。
原文
〕其有邪者,漬形以為汗,〔漬,浸也,言其汗出如浸,或用藥熏湯蒸之,浴洗之,皆法也。
白話
〕有外邪的,用浸泡身體的方法使其出汗,〔漬,就是浸泡,意思是汗出如浸水,或用藥物熏蒸、洗浴,都是方法。
原文
〕其在皮者,汗而發之,〔前言有邪者,兼經絡而言,言其深也,此在皮者,言其淺也,故為表症宜汗。
白話
〕病在皮膚的,用發汗法使其發散,〔前面說有邪者,是連經絡一起說,指病位較深;這裡說在皮者,是說病位淺,所以是表證宜發汗。
原文
〕其慓悍者,按而收之,〔慓者,急也,悍者,猛也,怒氣傷肝之症也。按者制伏酸收,如芍藥之類是也〕。其實者散而瀉之。〔陽實宜散之,陰實宜瀉之。〕審其陰陽,以別柔剛。〔審病之陰陽,施藥之柔剛〕。陽病治陰,陰病治陽。
白話
〕其慓悍的,用按壓收斂法,〔慓是急,悍是猛,是怒氣傷肝的病症。按就是制伏酸收,如芍藥之類就是。〕其實證的用散法或瀉法。〔陽實宜散,陰實宜瀉。〕審察其陰陽,以區分柔剛。〔審察疾病的陰陽,施予藥物的柔剛。〕陽病治陰,陰病治陽。
原文
〔陽盛者陰傷,治其陰者,補水之主也;陰盛者陽傷,治其陽者,補水中之火也。〕定其血氣,各守其鄉。〔或血或氣,用治收分,各不可紊也。
白話
〔陽盛則陰傷,治療陰的方法是補水之主;陰盛則陽傷,治療陽的方法是補水中之火。〕安定其血氣,各自堅守其本位。〔或者血或者氣,治療時要區分,不可紊亂。
原文
〕血實宜決之,〔謂決去其血,如決水之義。〕氣虛宜掣引之。〔掣,挽也,挽回其氣而引之使復也。如上氣虛者,升而柔之,中氣虛者。溫而補之,下氣虛者。納而歸之。〕陰陽俱不足,〔脈細小也。
白話
〕血實證宜用決法,〔意思是決去其血,如同決水。〕氣虛證宜用掣引法。〔掣,是挽,挽回其氣而引導它恢復。如上氣虛者,升而柔之;中氣虛者,溫而補之;下氣虛者,納而歸之。〕陰陽都不足,〔脈細小。
原文
〕補陽則陰竭,瀉陰則陽脫,如是者,可將以甘藥,〔故補虛羸者,非用甘不可,土為萬物之母也。〕不可以飲以至劑。〔剛毒之劑也。並不可針灸。
白話
〕補陽則陰竭,瀉陰則陽脫,這種情況,可用甘藥調治,〔所以補虛羸者,非用甘藥不可,因為土為萬物之母。〕不可用峻猛的方劑。〔剛猛的毒藥。也不可針灸。
原文
〕形苦志苦,〔必多憂思,憂則傷肺,思則傷脾。
白話
〕形體勞苦、情志苦悶,〔必然多憂思,憂則傷肺,思則傷脾。
原文
〕病生於咽嗌,〔脾肺脈俱循咽溢,氣傷而虛,則不可行而滯,試觀悲憂過度,則喉嚨哽咽,飲食難進,思慮過度,則上焦痞膈,咽中核梗塞,即其徵也。〕治之以甘藥。〔因損其臟,故甘藥調補之。
白話
〕病生於咽喉,〔脾肺的脈都循行於咽喉,氣傷而虛,則不能運行而停滯,試看悲憂過度,則喉嚨哽咽,飲食難進;思慮過度,則上焦痞塞,咽中如有核梗塞,就是其徵兆。〕用甘藥治療。〔因為損傷了臟腑,所以用甘藥調補。
原文
〕形數驚恐,經絡不通,病生於不仁,〔驚則氣亂,恐則氣下,因數驚恐,則氣血散亂,而經絡不通,故病不仁,即麻木也。〕治之以按摩醪藥。
白話
〕形體多次受到驚恐,經絡不通,病生於麻木不仁,〔驚則氣亂,恐則氣下,因多次驚恐,則氣血散亂,經絡不通,所以病不仁,即麻木。〕用按摩和藥酒治療。
原文
〔醪藥,藥酒也,按摩以導氣行血,醪藥以養正除邪。
白話
〔醪藥,就是藥酒,按摩以導氣行血,藥酒以養正除邪。
原文
〕欲令脾實,氣無滯,飽無久坐,食無大酸,無食一切生物,宜甘宜淡。
白話
〕想要使脾臟充實,氣機無滯,吃飽後不要久坐,飲食不要過酸,不要吃一切生冷食物,宜用甘味淡味。
原文
木鬱達之,〔達,暢達也,木喜調暢,但使氣得通行,便謂之達。
白話
木鬱則達之,〔達,就是暢達,木喜歡調暢,只要使氣機得以通行,就稱為達。
原文
〕火鬱發之,〔發,發越也,因其勢而解之,散之升之,如開其窗,揭其被,皆謂之發。
白話
〕火鬱則發之,〔發,就是發越,順其勢而解散、疏散、升散,如開窗、揭被,都稱為發。
原文
〕土鬱奪之,〔奪、直取之也,滯在上者吐之,滯在中者伐之,滯在下者瀉之,皆謂之奪。〕金鬱泄之,〔泄,疏利也。
白話
〕土鬱則奪之,〔奪,就是直接攻取,滯在上者用吐法,滯在中者用攻伐,滯在下者用瀉法,都稱為奪。〕金鬱則泄之,〔泄,就是疏利。
原文
或解其表,或破其氣,或通其便,皆謂之泄。〕水鬱折之。〔折,調治也。
白話
或解其表,或破其氣,或通其便,都稱為泄。〕水鬱則折之。〔折,就是調治。
原文
如養氣可以化水,治在肺也;實土可以制水,治在脾也;自強可以帥水,治在腎也:分利可以泄水,治在膀胱也。凡此皆謂之折。〕病在中,而不實不堅,且聚且散,奈何?
白話
如養氣可以化水,治在肺;實土可以制水,治在脾;自強可以帥水,治在腎;分利可以泄水,治在膀胱。凡此都稱為折。〕病在內,而不實不堅,且聚且散,怎麼辦?
原文
曰:無積者求其臟虛則補之,〔有積在中,則堅實不散矣,今則無積,可知病在中者,臟之虛也,故當取其何臟之虛以補之。〕藥以祛之,〔去其病也。〕食以隨之,〔養其氣也。〕行水漬之,〔浸洗以通其經也。〕和其中外,可使畢已。
白話
回答:沒有積聚的,求其臟虛則補之,〔有積在內,則堅實不散,現在沒有積聚,可知病在內的是臟虛,所以應當取哪個臟虛而補之。〕用藥物祛除病邪,〔去除疾病。〕用飲食調養,〔養其氣。〕用水浸洗,〔浸洗以通經脈。〕調和其中外,可以使病痊愈。
原文
病有久新,方有大小,有毒無毒,固宜常制矣。
白話
病有久病新病,方有大小,有毒無毒,本來就應該有常規的劑量限制。
原文
〔病重者宜大劑,病輕者宜小劑,無毒者宜多用,有毒者宜少用〕。
白話
〔病重的宜用大劑量,病輕的宜用小劑量,無毒的藥可以多用,有毒的藥宜少用。〕
原文
大毒治病,十去其六;常毒治病,十去其七;小毒治病,十去其八,無毒治病,十去其九;〔藥不及則病不痊,藥太過則正乃傷,故大毒治病,十去其六,便當知止,毒輕則可任,無毒則可久任也。
白話
用大毒藥物治病,病邪去除十分之六;用常毒藥物治病,去除十分之七;用小毒藥物治病,去除十分之八;用無毒藥物治病,去除十分之九;〔藥力不到則病不愈,藥力太過則正氣受傷,所以大毒治病,去除十分之六就應停止,毒性輕的可以用到更多,無毒的則可以長久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