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五 一人患時氣外感三、五日,頭痛發熱,服表汗藥雖止,熱仍不清,口乾唇裂,因而下之。
五、有一個人患了時行外感,三四天後,頭痛發熱,服用發汗解表的藥物雖然停止,但體熱仍然不清除,口乾唇裂,於是使用瀉下法。
原文
遍身紅斑,神昏譫語,飲食不入,大便復秘,小便熱赤,脈緊小而急。
全身出現紅斑,神志昏迷胡言亂語,飲食無法入口,大便又秘結,小便灼熱赤黃,脈象緊小而急促。
原文
嘉言曰:此症全因誤治,陽明胃經表裡不清,邪熱在內,如火燎原,津液盡干,以致神昏譫妄,斑轉紫黑,立刻死矣。
喻嘉言說:這個病症完全是因為誤治,陽明胃經的表裡不清,邪熱在體內,如同火燒草原,津液全部乾涸,導致神昏譫妄,斑點轉為紫黑色,立刻就死亡了。
原文
今本難救,但其面色不枯,聲音尚朗,乃平日保養,腎精有餘,如旱田之側,有下泉未竭,故神雖昏亂,而小水仍通,乃陰氣未絕之徵,宜化斑白虎湯治之。
現在本來難以救治,但他的面色沒有枯槁,聲音還清晰,這是平日保養得當,腎精有餘,如同乾旱的田地旁邊,還有地下水沒有枯竭,所以神志雖然昏亂,但小便仍然通暢,這是陰氣尚未斷絕的徵兆,適合用化斑白虎湯來治療。
原文
蓋中州元氣已離,大劑急劑,俱不得用,而虛熱內熾,必甘寒氣味,方可和之耳。
因為中焦脾胃的元氣已經渙散,大劑量或急猛的藥物都不能使用,而虛熱在體內熾盛,必須用甘寒的氣味,才能夠調和它。
原文
但方雖宜小,而服藥則宜頻,如飢人慾食,不得不漸漸與之,必一晝夜頻進五、七劑,為浸灌之法,庶幾邪熱以漸而解,元氣以漸而生也。若以小劑復曠時日,縱用藥得當亦無及矣。
但是藥方雖然宜小量,而服藥則宜頻繁,如同飢餓的人想吃東西,不得不漸漸給他吃,必須一晝夜頻繁服用五到七劑,作為浸潤灌溉的方法,這樣或許邪熱可以逐漸解除,元氣逐漸恢復。如果用小劑量又延誤時間,即使用藥得當也來不及了。
原文
如法治之,更一晝夜,而病者熱退神清,脈和食進,其斑自化。
按照這個方法治療,再經過一晝夜,病人熱退神清,脈象平和,食慾恢復,那些斑點自然消散。
原文
六 一人頭痛腹脹,身重不能轉側,口內不和,語言譫妄。
六、有一個人頭痛腹脹,身體沉重不能翻身,口中不舒適,言語胡亂。
原文
士材曰:此三陽合病也,頭病太陽症也,腹脹身重口不仁譫語,陽明症也,難以轉側少陽症也。
李士材說:這是三陽合病,頭痛是太陽證,腹脹、身體沉重、口不靈敏、譫語是陽明證,難以翻身是少陽證。
原文
乃以白虎湯連進兩服,諸症漸減,更加麥冬、花粉,二劑而安。
於是用白虎湯連續服用兩次,各種症狀逐漸減輕,再加麥冬、天花粉,兩劑就痊癒了。
原文
七 一人犯房勞,病傷寒,守不服藥之戒,身熱已退,十餘日外,忽然昏沉,渾身戰慄,手足如冰。
七、有一個人犯了房事勞損,患傷寒病,遵守不服藥的戒律,身體發熱已經消退,十幾天後,忽然昏沉,全身戰慄,手足冰冷。
原文
一醫欲役薑、附之藥,主家自疑陰症,遂欲用之。嘉言力辨其為熱厥,止而弗服。以調胃承氣湯約重五錢,煎成熱服半盞。
一位醫生想要使用乾薑、附子這類藥物,病家自己懷疑是陰證,於是想要使用。喻嘉言極力辨證這是熱厥,阻止而沒有服用。用調胃承氣湯大約五錢重,煎成後趁熱服用半盞。
原文
少頃,又熱服半盞,厥漸退,人漸蘇,仍與前藥,服至劑終,人事大清,忽然渾身壯熱,又與大柴胡一劑,熱退身安。
過了一會兒,又趁熱服用半盞,四肢厥冷逐漸消退,人逐漸甦醒,仍然給予之前的藥,服到一劑結束,神志大為清醒,忽然全身壯熱,又給予大柴胡湯一劑,熱退身安。
原文
蓋凡傷寒病,初起發熱,煎熬津液,鼻乾口乾渴便秘,漸至發厥者,不問知其為熱也,若陽症忽變陰厥者,萬中無一也。
凡是傷寒病,初起發熱,煎熬津液,出現鼻乾、口乾、口渴、便秘,逐漸發展到四肢厥冷的人,不用問就知道是熱證;如果陽證突然變成陰厥的,萬中無一。
原文
蓋陰厥得之陰症,嚴冬寒邪,一起便直中少陰,無頭疼身熱,而見唇青面白,凜慄無汗,〔若腠理素虛,則冷汗淋漓,或煩假熱煩躁,迫其陽亡於外之假症。
因為陰厥是得自陰證,嚴冬季節的寒邪,一起病就直接侵犯少陰經,沒有頭痛身熱,而出現唇青面白,寒冷戰慄無汗,〔如果腠理向來虛弱,就會冷汗淋漓,或者煩躁而表現出假熱煩躁,這是逼迫其陽氣外亡的假象。
原文
〕騖溏自利,溺清不渴,身蜷多睡,醒則人事了了,與傷寒傳經之熱邪,轉入轉深,人事昏惑,萬萬不同。
〕大便稀溏自利,小便清長不渴,身體蜷縮多睡,醒來時神志清楚,與傷寒傳經的熱邪,轉入越深,神志昏亂,完全不同。
原文
〔此症正宜四逆湯急救之,宜參醫門法律中寒門用藥。
〔此證正好適合用四逆湯急救,應該參考《醫門法律》中寒門的用藥。
原文
〕諸書載陰陽二厥為一門,即明者猶為所混,況昧者乎?
〕各種醫書把陰厥和陽厥放在同一門討論,即使明白的人尚且被混淆,何況不明智的人呢?
原文
如此病,先犯房勞後成傷寒,世醫無不為陰症之名所惑,往往投以四逆等湯,而促其暴亡。
像這樣的病,先犯了房勞然後得傷寒,世間的醫生無不被陰證的名稱迷惑,往往投用四逆湯等,而導致病人突然死亡。
原文
蓋犯房勞而病外感者,其勢不過比常較重,如發熱則熱之極,惡寒則寒之極,所以然者,以陰虛陽往乘之,非陰盛無陽之比。
因為犯房勞而患外感的人,其病勢不過比平常較重,如發熱就熱到極點,惡寒就寒到極點,之所以如此,是因為陰虛而陽氣侵入,並非陽氣不足的陰盛無陽可比。
張仲景《傷寒論》中所記載的辛熱各方,原本是針對誤用發汗、瀉下、催吐而設的。
原文
如汗多亡陽,吐利煩躁,四肢逆冷者,皆因用藥差誤所致,不以真武四逆等湯挽之,則陽不能回,非為傳經傷寒中有陰症而立方也。
例如汗出太多而亡陽,嘔吐腹瀉煩躁,四肢逆冷,都是因為用藥差錯所致,不用真武湯、四逆湯等挽救,陽氣就不能回覆,這並不是傳經傷寒中有陰證而制定的方劑。
原文
蓋傷寒才一發熱發渴,定然陰分先虧,以其誤治,陽分比陰分更虧,不得已從權用辛熱,先救其陽,與純陰無陽,陰盛格陽之症相去天淵。
因為傷寒剛一發熱口渴,必定陰分先虧損,由於誤治,陽分比陰分更虧損,不得已從權使用辛熱藥,先救其陽氣,這與純陰無陽、陰盛格陽的證候相差天壤之別。
原文
後人不窺制方之意,見有成法,轉相效尤,不知治陰症以救陽為主,治傷寒以救陰為主。
後人不明白制方的用意,看到有現成的法則,輾轉互相仿效,不知道治療陰證以救陽為主,治療傷寒以救陰為主。
原文
傷寒縱有陽虛當治,必看其人血肉充盛,陰分可受陽藥者,方可回陽。
傷寒即使有陽虛應當治療,也必須看其人血肉充盛,陰分可以承受陽藥的,才可以回陽。
原文
若面黛舌黑,身如枯柴,一團邪火內燔者,則陰已先盡,何陽可回耶?
如果面色青黑、舌色黑,身體如同枯柴,一團邪火在體內燃燒,那麼陰液已經先耗盡,哪裡還有陽氣可以回呢?
原文
故見厥除熱,存津液元氣於什一,已失之晚,況敢助陽劫陰乎?
所以見到厥冷而消除熱邪,保存津液元氣於十分之一,已經為時已晚,何況敢用助陽劫陰的方法呢?
原文
八 一人傷寒,九日以來口不能言,目不能視,體不能動,四肢俱冷,皆曰陰症。
八、有一個人患傷寒,九天以來口不能說話,眼不能看,身體不能動,四肢都冰冷,大家都說是陰證。
原文
士才診之,六脈俱無,以手按腹,兩手護之,眉皺作楚,按其衝陽,〔在足面上五寸高骨間動脈也。〕大而有力,乃知腹有燥糞也。
李士材診察他,六脈都摸不到,用手按他的腹部,他用兩手護著,皺眉表現痛苦,按他的衝陽穴(在腳背上五寸高骨之間的動脈),脈大而有力,於是知道腹中有燥糞。
原文
遂與大承氣湯下之,得燥糞六、七枚,口能言,體能動矣。
於是給予大承氣湯瀉下,排出燥糞六七枚,口能說話,身體能動了。
原文
九 一人傷寒,至五日下利不止,懊憹目脹,諸藥不效。有以山藥茯苓與之,慮其瀉脫也。
九、有一個人患傷寒,到第五天腹瀉不止,心中懊憹,眼睛脹滿,各種藥物沒有效果。有人給他山藥、茯苓,擔心他脫水虛脫。
原文
士才診之,六脈沉數,按其臍則痛,此協熱自利,中有結糞,以小承氣倍大黃服之,果得結糞數枚,下利遂止,懊憹遂安。
李士材診察他,六脈沉數,按他的肚臍則痛,這是挾熱下利,腸中有結糞,用小承氣湯加倍大黃給他服用,果然排出結糞數枚,腹瀉於是停止,懊憹也就安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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