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天,陽,無,圓,氣,上,外,升,生,浮,晝,動,輕,燥,六腑。
天屬陽,無形,圓滿,氣,向上,在外,上升,生長,浮升,白天,活動,輕盈,乾燥,屬六腑。
原文
地,陰,有,方,血,下,內,降,殺,沉,夜,靜,重,濕,五臟。
地屬陰,有形,方正,血,向下,在內,下降,收斂,沉降,夜間,安靜,沉重,潮濕,屬五臟。
原文
夫治病者,當知標本。以身論之,則外為標,內為本;陽為標,陰為本。
凡是治病的醫生,應當明白標本。以人身來說,外表是標,內在是本;陽是標,陰是本。
原文
故六腑屬陽、為標,五臟屬陰、為本,此臟腑之標本也。
因此六腑屬陽、為標,五臟屬陰、為本,這就是臟腑的標本關係。
原文
又,臟腑在內、為本,各臟腑之經絡在外、為標,此臟腑經絡之標本也。
再者,臟腑在內、為本,各臟腑的經絡在外、為標,這就是臟腑經絡的標本關係。
原文
更人身之臟腑、陰陽、氣血、經絡,各有標本也。以病論之,先受病為本,後傳流病為標。
更進一步,人身的臟腑、陰陽、氣血、經絡,各有標本之分。以病來說,先受到的病為本,後傳染蔓延的病為標。
原文
凡治病者,必先治其本,後治其標:若先治其標,後治其本,邪氣滋甚,其病益蓄。
凡是治病的醫生,必須先治本病,再治標病:如果先治標病,後治本病,邪氣就會更加嚴重,病情也會更加積累。
如果先治本病,後治標病,雖然有病十幾種,症狀都會消除。
原文
謂如先生輕病,後生重病,當先治輕病,如是則邪氣乃伏,蓋先治本故也。
比如先生了輕病,後生了重病,應當先治輕病,這樣邪氣就會消退,這是因為先治本的緣故。
如果有腹中脹滿,不管標本,先治腹中脹滿,因為這是緊急的情況。
原文
若中滿後有大小便不利,亦無問標本,先利大小便,次治中滿,謂尤急也。
如果腹中脹滿後又有大小便不利的症狀,也不管標本,先通利大小便,再治腹中脹滿,因為這更加緊急。
原文
除大小便不利及中滿三者之外,皆治其本,不可不慎也。
除了大小便不利及腹中脹滿這三種情況之外,都要治本,不可不謹慎。
原文
從前來者為實邪,從後來者為虛邪,此子能令母實,母能令子虛是也。治法云:虛則補其母,實則瀉其子。
從前面來的病邪是實邪,從後面來的是虛邪,這就是子能令母實,母能令子虛的道理。治療法則說:虛證就補它的母,實證就瀉它的子。
原文
假令肝受心火之邪,是從前來者為實邪,當瀉其子火也,然非直瀉其火,十二經中各有金木水火土,當木之分瀉其火也。
假設肝受到心火的病邪,這是從前面來的實邪,應當瀉它的子火,然而不是直接瀉火,在十二經中各有金木水火土,應當在木的分類中瀉它的火。
原文
故《標本淪》云:本而標之,先治其本,後治其標。
原文
既標受火邪,先於肝經五穴中瀉滎心,行間穴是也;後治其標者,於心經五穴內瀉滎火,少府穴是也。
既然標受到火邪,先在肝經的五個穴位中瀉滎穴,瀉心經的滎穴,行間穴就是這樣;後治標病,在心經的五個穴位中瀉滎火,少府穴就是這樣。
原文
以藥論之,入肝經藥為之引,用瀉心火藥為君,是治實邪之病也。
用藥物來說,入肝經的藥作為引導,用瀉心火的藥作為主藥,這是治實邪的方法。
原文
假令肝受腎邪,是從後來者為虛邪,虛則當補其母,故《標本論》云:標而本之,先治其標,後治其本。
假設肝受到腎的病邪,這是從後面來的虛邪,虛證應當補它的母,所以《標本論》說:由標及本,先治標病,後治本病。
原文
既受水邪,當先於腎經湧泉穴中補水,是先治其標;後於肝經曲泉穴中瀉水,是後治其本。此先治其標者,推其至理,亦是先治本也。
既然受到水邪,應當先在腎經湧泉穴中補水,這是先治標;後在肝經曲泉穴中瀉水,這是後治本。這裡先治標,推究它的道理,也是先治本。
用藥物來說,入腎經的藥作為引導,用補肝經的藥作為主藥,就是這個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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