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旨緒余

三十九、相火篇

附:丹溪《相火篇》辯

三十九、相火篇24
原文
生生子曰:火為五行之二,化生之機,在天在人,不可一日而無,諸書雖往往於雜症中言之,然未有能分君相之名,及明令氣之序,是以多認陰火為相火,又有以五志之火為相火,即明達精詣如丹溪,而《格致餘論·相火篇》,亦以龍雷之火為相火,又分君火為人火,相火為天火,愚甚惑焉。
白話
生生子說:火是五行中的第二位,是化生萬物的機轉,無論在天、在人,一天都不能沒有它。各種書籍雖然常常在雜症中談論到火,但沒有人能夠區分君火和相火的名稱,也沒有人能夠說明節令之氣的順序,因此大多數人都把陰火當作相火,又有人把五志之火當作相火。即使是明智通達、學問精深的丹溪,在《格致餘論·相火篇》中,也把龍雷之火當作相火,又把君火分為人火、相火分為天火,我對此深感困惑。
原文
嘗按《內經·陰陽應象大論篇》有壯火氣衰,少火氣壯之言,《天元紀大論篇》有君火以名,相火以位之言,並無天火、人火、龍雷火之說,至丹溪而始言之。何哉?
白話
我曾查考《內經·陰陽應象大論篇》中有「壯火氣衰,少火氣壯」的說法,《天元紀大論篇》有「君火以名,相火以位」的言論,並沒有提到天火、人火、龍雷火的說法,直到丹溪才開始談論這些。為什麼呢?
原文
愚度丹溪之意,既謂肝腎之陰悉具相火,是以指肝腎之陰火為相火。
白話
我推測丹溪的意思,既然說肝和腎的陰都具備相火,因此就把肝腎的陰火稱為相火。
原文
又曰:見於天者,出於龍雷,則木之氣;出於海,則水之氣。
白話
丹溪又說:顯現在天的,來自龍雷,就是木之氣;來自海洋,就是水之氣。
原文
或以龍雷皆動物,凡動皆屬火,故以相火為天火耶。
白話
或許因為龍雷都是活動的,凡活動的都屬於火,所以就把相火當作天火了嗎?
原文
假若以動皆屬火,而遂以相火為天火,然則君火亦有動之時也,獨不可屬之天哉?
白話
如果因為活動就屬於火,因而就把相火當作天火,那麼君火也有活動的時候,難道偏偏不能稱為天火嗎?
原文
愚謂火為造化生息之機,不能不動,第不可以妄動。火有天人之分,不可以君相分屬天人。何言之?
白話
我認為火是天地化育萬物的機轉,不能不活動,只是不能妄動。火有天和人的區分,不能用君火和相火來區分天人。為什麼這樣說呢?
原文
蓋天有六氣,君火主二之氣,相火主三之氣,是君相皆可以天火稱也。
白話
因為天有六氣,君火主管第二步氣,相火主管第三步氣,這樣君火和相火都可以稱為天火。
原文
人有十二經,十二經中心為君火,包絡、三焦為相火,是君相皆可以人火稱也。
白話
人體有十二經脈,十二經脈中,心是君火,包絡、三焦是相火,這樣君火和相火都可以稱為人火。
原文
故以天之六氣言,則二之氣,三之氣,歲歲若是,為亙古不易之常運。
白話
因此從天之六氣來說,二之氣和三之氣,每年都是這樣,是亙古不變的常規運行。
原文
以人身言,則心為君火,包絡三焦為相火,亦亙古不易之定論。
白話
從人體來說,心是君火,包絡三焦是相火,也是亙古不變的定論。
原文
君火、相火,皆有定體,以裨助生生不息之功,不可一日而無,故曰:天非此火,不能生物,人非此火,不能有生。
白話
君火和相火都有固定的所屬,用來協助生生不息的功用,一天都不能沒有,所以說:天地如果沒有這種火,就不能生長萬物;人如果沒有這種火,就不能維持生命。
原文
若彼肝腎雖皆有火,乃五志之淫火,而非五行之正火,致人疾而為元氣之賊,不可一日而有也。
白話
至於肝和腎雖然都有火,但那只是五志過度產生的邪火,而不是五行中真正的正火,它是導致疾病的元凶,不能讓它存在一天。
原文
今丹溪不以六氣之火為天火,而以肝腎陰火為龍雷之火,為天火;不以七情所感之火為人火,而以君火為人火。
白話
如今丹溪不把六氣的火當作天火,反而把肝腎的陰火當作龍雷之火,稱為天火;不把七情感觸所生的火當作人火,反而把君火當作人火。
原文
夫肝藏血,腎藏精,彼謂悉具相火,愚不知其何所見也。
白話
肝藏血,腎藏精,丹溪說它們都具備相火,我實在不知道他是根據什麼得出這個結論的。
原文
且經以君火主春末夏初,二之氣,以熱稱之,丹溪乃謂經以暑與濕言之。
白話
而且《內經》中以君火主管春末夏初,也就是二之氣,用「熱」來稱呼它,丹溪卻說《內經》是用暑和濕來說的。
原文
夫暑,屬三之氣,濕,屬四之氣,各有主之者,與君火何預?
白話
暑,屬於三之氣;濕,屬於四之氣。各有各自主管的氣,與君火有什麼關係呢?
原文
經以相火主三之氣,以暑稱之,丹溪乃言經以火稱之,謂其暴悍酷烈於君火指為元氣之賊,大與經旨相牴牾。
白話
《內經》以相火主管三之氣,用「暑」來稱呼它,丹溪卻說《內經》是用「火」來稱呼,說它比君火暴悍酷烈,指責它為元氣之賊,這與《內經》的旨意大相逕庭。
原文
所以然者,良由認相火未真,故其立言支離多病,前後自相矛盾。
白話
之所以這樣,是因為對相火的認識不夠正確,所以他的言論支離破碎、漏洞百出,前後自相矛盾。
原文
至於君火以名,相火以位之言,亦不能暢條其義。
白話
至於「君火以名,相火以位」的言論,丹溪也不能暢通地解說其中的義理。
原文
夫君火以名者,蓋以君雖屬火,然至尊無為,惟正火之名,故曰君火以名。
白話
所謂「君火以名」,大概是因為君雖然屬火,但是最尊貴無為,只能端正火的名稱,所以叫做「君火以名」。
原文
相火以位者,蓋相宣行火令,而守位稟命,故曰相火以位,猶之宰相奉行君令,為職位所宜然也。彼於相之名義未明,是以相火之論未當也。
白話
所謂「相火以位」,大概是因為相宣揚推行火的政令,而且謹守職位、稟承命令,所以叫做「相火以位」,就像宰相奉行君主的命令,是職位所應當做的。丹溪對於「相」的義理名稱不明白,所以關於相火的論述也不恰當。
原文
愚始閱此篇,疑非丹溪之筆,已而詳玩筆勢,與其他撰著相類,或出於一時之意見,未遑稽考,不然,登梓時亦未暇校正竄易耶,釋今不為辯校,則後之學者,不知從丹溪之長,徒執迷其陰火為相火之說,卒之認相火為賊火,不知以五志之火為賊火,其誤人也甚矣!
白話
我起初讀這篇文章,懷疑不是丹溪的手筆,後來仔細玩味筆勢,與他其他的著作相似,或許是出於一時的見解,來不及查考核實;不然的話,付梓時也沒有空暇校正修改。如今如果不為之辯駁校正,那麼後來的學者,不知道學習丹溪的長處,只是固執地迷執於陰火為相火的說法,最終把相火誤認為賊火,不知道五志之火才是賊火,這對人的貽誤實在太大了!
原文
溯丹溪初心,本欲開後之聾瞽,不知此論,使聾瞽者益聾瞽也,愚故願為丹溪之忠臣,不憚辯駁者,正欲成丹溪惠後之心,又何暇計僭逾之罪哉,同志者幸亮之。
白話
追溯丹溪的本意,本來是想啟發後世的矇昧之人,卻不知道這番言論,反而使矇昧的人更加矇昧了。我因此願意做丹溪的忠臣,不懼辯駁,正是想要成就丹溪惠及後世的心意,又哪有閒暇去計較僭越的罪過呢?志同道合的人請體諒我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