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人之陽常有餘,陰常不足,故金、水二臟必保養之,使水不竭、金不虧,則木有制不猖狂矣。經曰:諸逆衝上,皆屬於火。
人的陽氣常常有餘,陰氣常常不足,因此肺金與腎水兩臟必須加以保養,使腎水不枯竭、肺金不虧虛,那麼肝木就能受到制約而不會過於猖狂了。經書說:各種氣逆上衝的病證,都屬於火。
原文
《原病式》曰:五志色欲之動,皆屬相火水衰,火無所畏,得以沖逆於肺,其水莫能救母之鬼賊,則肺之陰愈虧,必須瀉火益水以救金可也。如薑、桂、半夏辛溫燥熱之劑,皆不宜用。
《原病式》說:五種情志與色慾的發動,都屬於相火;若腎水衰弱,火就沒有畏懼,得以衝逆於肺,而腎水無法救其母(肺金)的鬼賊(火),那麼肺的陰氣愈加虧損,必須瀉火益水以救肺金才行。像生薑、肉桂、半夏等辛溫燥熱的方劑,都不適宜使用。
原文
然於瀉火,雖不比外邪郁發而為風寒暑濕之至者,亦須分四臟所動之本氣,各欲安之。且火不惟傷肺之陰。
然而在瀉火方面,雖然不像外邪鬱發而成為風寒暑濕等病邪來襲那樣,但也須區分四臟所動的本氣,各自使其安定。況且火不僅損傷肺的陰氣。
嚴重的話還會傷害元陽,又必須辨別它所傷的陰與陽孰輕孰重。
原文
此條止論虛者用參、術,其於益陰,如天麥門冬之屬無有也。至若治寒加細辛、乾薑之屬,亦無有也。是皆要者,尚且不備,況分經之劑乎?
這一條只討論虛證用人參、白朮,對於滋養陰液,如同天門冬、麥門冬之類的藥物卻沒有提及。至於治療寒證加入細辛、乾薑之類的,也沒有提到。這些都是重要的藥物,尚且不齊全,更何況分經論治的方劑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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