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今醫統大全

服藥序次

服藥序次

服藥序次7
原文
病在胸膈以上者,先食後服藥;病在心腹以下者,先服藥而後食;病在四肢血脈及下部,宜空腹而在旦;病在頭目骨髓,宜飽滿而在夜。雖食前食後,亦停少頃,然後服藥。食不宜與藥並行,則藥力稍為混滯故也。
白話
病在胸膈以上的,先吃飯後服藥;病在心腹以下的,先服藥後吃飯;病在四肢血脈及下部的,宜在早晨空腹服藥;病在頭目骨髓的,宜在夜間飽腹服藥。雖然有飯前飯後的區別,也應稍停片刻,然後服藥。飲食不宜與藥物同時進行,因為藥力會稍微被混雜停滯的緣故。
原文
《湯液》云:藥氣與食氣不欲相逢,食氣稍消則服藥,藥氣稍消則進食。所謂食先食後,蓋有義在其中也。又有酒服者、飲服者、冷服者、暖服者。
白話
《湯液》說:藥氣與食氣不宜相遇,等食氣稍消再服藥,藥氣稍消再進食。所謂飯前飯後,其中自有道理。又有用酒送服的、用水送服的、冷服、暖服等。
原文
服湯有疏有數者,煮湯有生有熟者,各有次第,並宜詳審而勿略焉。
白話
服藥有間隔時間長短不同的,煮藥有生熟不同的,各有次序,都應詳細審察而不要忽略。
原文
清熱湯宜涼服,如三黃湯之類;消暑藥宜冷服,如香薷飲之類;散寒藥宜熱服,如麻黃湯之類;溫中藥宜熟而熱,補中藥皆然;利下藥宜生而溫,如承氣湯之類。
白話
清熱的湯劑宜涼服,如三黃湯之類;消暑的藥宜冷服,如香薷飲之類;散寒的藥宜熱服,如麻黃湯之類;溫中的藥宜煮熟後熱服,補中的藥也是如此;通利下行的藥宜生用而溫服,如承氣湯之類。
原文
病在上者,不厭頻而少;病在下者,不厭頓而多。少服則滋榮於上,多服則峻補於下。
白話
病在上部的,不嫌頻繁而少量;病在下部的,不嫌一次大量而多量。少量服用則滋養榮潤上部,大量服用則峻猛補益下部。
原文
凡云分再服三服者,要令勢力相及,並視人之強弱、羸瘦,病之輕重為之進退增減,不必局於方說,則活潑潑地也。
白話
凡是說分兩次服、三次服的,要讓藥力能夠接續,並根據人的強弱、胖瘦,病的輕重來加減增減,不必拘泥於方書的說法,這樣才能靈活變通。
原文
云晬時,周時也,從今旦至明旦,亦有止一宿者。
白話
所謂晬時,是一晝夜,從今天早晨到明天早晨,也有指一整夜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