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今醫統大全

本草集要(上)

毒藥療病則度

本草集要(上)4
原文
帝曰:有毒無毒,服有約乎?岐伯曰:病有新久,方有大小,有毒無毒,固宜當制矣。
白話
黃帝問:有毒與無毒的藥物,服用時有一定規則嗎?岐伯回答:疾病有新舊之別,藥方有大小的不同,所以有毒或無毒的藥物,當然應該加以節制。
原文
其大毒治病,十去其六;常毒治病,十去其七;小毒治病,十去其八;無毒治病,十去其九。
白話
使用大毒藥物治病,病情去掉十分之六就應停止;使用常毒藥物治病,去掉十分之七;使用小毒藥物治病,去掉十分之八;使用無毒藥物治病,去掉十分之九。
原文
谷、肉、菜、果、食養盡之,無使過之,傷其正也。不盡,行復如法,必先歲氣,無伐天和。無代化,無違時,調養必和,待其來復。
白話
然後用穀物、肉類、蔬菜、水果等食物調養,使病邪完全去除,不要用藥過度,以免損傷正氣。如果病邪未盡,再依照同樣的方法用藥。必須先考慮當年的氣候變化,不要違背自然和諧。不要代替自然化育,不要違背時令,調養務必平和,等待正氣恢復。
原文
又曰:大積大聚,其可犯也,衰其大半而止,過者死。
白話
又說:對於嚴重的積聚病,可以用藥攻伐,但使病邪衰減大半就應停止,如果用藥過度就會導致死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