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初中小兒變蒸者,陰陽水火變蒸於氣血,而使形體成就。是五臟之變蒸,而七情所由生也。變者,性情變易也。蒸者,身體蒸熱也。
初生的幼兒有所謂變蒸,是因為陰陽水火的變化蒸騰於氣血之中,從而使形體發育完成。這是五臟的變蒸,也是七情產生的根源。所謂「變」,是指性情發生變化;所謂「蒸」,是指身體發熱。
原文
兒當變蒸之候,身上溫溫壯熱,上唇頭起白泡珠如魚目,耳尻俱冷,目無光彩,微欲驚而不乳哺,輕則如此。
幼兒在變蒸的時候,身體溫熱壯熱,上嘴唇頭部會長出像魚眼睛一樣的白色小泡,耳朵和臀部都發冷,眼睛沒有光彩,微微像是受到驚嚇而不吃奶,輕微的症狀就是這樣。
原文
重則脈亂,壯熱躁渴,夜啼,傷寒相似,或自汗盜汗。如此音,須用古法調和,不可深治太過。
嚴重的話會脈象紊亂,高熱烦躁口渴,夜間啼哭,症狀類似傷寒,有的會自汗或盜汗。出現這樣的情況,必須用古法來調理,不能用藥過重。
原文
亦有胎氣稟實,當其變蒸之候,皆無形證,自然一一變易知覺,此為暗變蒸也。
也有稟賦強健的胎兒,在變蒸的時候完全沒有症狀,身體自然地逐一變化自覺,這稱為暗變蒸。
原文
就物言之,亦有變,龍蛻骨,虎換爪,豹變文。物類尚變,況於人乎?
以事物來說,也有變化,龍會蛻骨,虎會換爪,豹的花紋會改變。動物尚且會變化,何況是人呢?
原文
故兒初生三十二日為一變,六十四日為二變,兼蒸。
所以幼兒出生後三十二日為第一次變,六十四日為第二次變,同時伴有蒸發。
九十六日為第三次變,一百二十八日為第四次變,同時伴有蒸發。
一百六十日為第五次變,一百九十二日為第六次變,同時伴有蒸發。
一百二十四日為第七次變,二百五十六日為第八次變,同時伴有蒸發。
二百八十八日為第九次變,三百二十日為第十次變,同時伴有蒸發。
原文
此十變畢後,更逾六十四日為一大蒸,逾一百二十八日為二大蒸,逾一百九十二日為三大蒸。通計五百七十六日,總共十變八蒸。兒乃血脈充榮,骨肉堅壯而成人也。
這十變完成後,再過六十四日為第一次大蒸,過一百二十八日為第二次大蒸,過一百九十二日為第三次大蒸。總共計算五百七十六日,總共十變八蒸。幼兒於是血脈充盈豐滿,骨骼肌肉堅固強壯而成為人了。
原文
凡一變蒸三十二日,其候當二十八九日之間或有微熱,至三十六七日方退,此為先期五日而作,後期五日而已。
每次變蒸為期三十二日,症狀通常在第二十八九日之間可能會有輕微發熱,到第三十六七日才退熱,這是提前五日發作,延後五日才結束。
原文
重者常有十日,輕者先二日而微覺,後二日而即退,亦全不見候,而暗變者為胎盛也。
症狀重的常持續十日,症狀輕的前二日稍微感覺到,後二日就退熱,也有完全沒有症狀表現的,而暗變的是因為胎氣旺盛。
原文
《寶鑑》謂初變屬肝木,二變肺金,三變心火,四變脾土,五變腎水。五行生剋,故有變蒸。
《寶鑑》說第一次變屬肝木,第二次變屬肺金,第三次變屬心火,第四次變屬脾土,第五次變屬腎水。因為五行相生相剋,所以有變蒸。
原文
錢氏謂初變屬腎水,為天一生水,故以生成為次序。
錢氏說第一次變屬腎水,因為天一生水,所以按照生成的順序排列。
原文
二說俱通,大抵亦有不依序而變,如傷寒不循經之次第也,但看何臟見候而調之為妙。
兩種說法都說得通,大致上也有不依照順序而變化的,就像傷寒不遵循經絡的次第一樣,只要觀察哪個臟腑出現症狀就調理它才是巧妙的方法。
原文
如蒸於肝則目昏而微赤,蒸於肺則嚏咳而毛豎,蒸於脾則吐乳而或瀉,蒸於心則微驚而壯熱,蒸於腎尻冷而耳熱。
如果蒸在肝臟就眼睛昏花微微發紅,蒸在肺臟就噴嚏咳嗽而且毛髮豎起,蒸在脾臟就吐奶或者腹瀉,蒸在心臟就微微驚悸而且高熱,蒸在腎臟就臀部寒冷而且耳朵發熱。
原文
五臟六腑各見其候,以意消息調和,不必深固膠執而返求全之毀也。
五臟六腑各自顯現不同的症狀,要用心體會並調和,不必固執己見反而招致批評。
原文
抑此自然有是變蒸之理,輕者不須用藥,至期自愈。甚者過期不癒,按候而調之,著中而已。
然而這本來就有變蒸的道理,症狀輕的不需要用藥,到了期限自然會康復。症狀重的超過期限還不康復,就要按照症狀來調理,達到適中就可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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