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今醫統大全

傷寒補遺

火邪

傷寒補遺9
原文
火邪者,謂其不當用火而用之,故謂之火邪。
白話
所謂火邪,是指不應該使用火法而使用了,所以稱為火邪。
原文
凡傷寒汗不出,服發汗藥至於再三而汗不行,此津液內涸也,其證故危。
白話
凡是傷寒病汗發不出,服用發汗藥直到第三次而汗仍不出,這是體內津液枯竭的緣故,其證候因此危險。
原文
若尋常汗證,藥未至切而汗不行,遽以火迫於床榻之下,劫奪取汗,炎氣熏灼,熱邪交併,變為驚狂等證。
白話
如果是普通的汗證,藥力還沒有達到最關鍵的程度而汗不出,就突然用火在床榻下逼迫,強行劫奪取汗,火氣熏灼,與熱邪交結,變成驚狂等證候。
原文
實者,則煩躁不已,虛者,真陽脫亡,當量其虛實而解散之。
白話
實證的,則煩躁不止;虛證的,則真陽脫失,應當衡量其虛實情況來解散病邪。
原文
太陽汗下,心下痞,表裡俱虛,復加燒刺,胸煩面青膚瞤者難治,色黃手足溫者可治。
白話
太陽病用了汗法或下法後,出現心下痞滿,表裡都虛弱,又加上火燒或火針,出現胸中煩悶、面色發青、皮膚跳動的,難以治療;面色發黃、手足溫暖的,可以治療。
原文
太陽中風,以火劫之,因火熱兩陽相結,熏灼發熱於外,身必發黃,熱搏於內,則小便難。
白話
太陽中風證,用火法強迫發汗,因為火熱與風熱兩陽相結合,熏灼體表而發熱,身體必然發黃;熱邪搏結在內,就會小便困難。
原文
火熱大甚,則手足躁擾,循衣摸床,為難治。小便利者,火氣未劇,尚可治也。
白話
火熱太甚,就會手足躁動不安,循衣摸床,難以治療。小便通暢的,表示火氣還不劇烈,還可以治療。
原文
【涼血】太陽病,以火熏之,不得汗發,燥不解,必下清血,必為火邪,犀角地黃湯。
白話
【涼血】太陽病,用火熏法,未能發汗,煩躁不解,必然會下利清血,這是火邪所致,用犀角地黃湯。
原文
【發汗】脈浮,宜以汗解。用火炙之,邪無從出,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,名為火逆,麻黃杏子薏苡甘草湯。
白話
【發汗】脈浮,應當用汗法來解除。如果用火灸烤,邪氣沒有出路,病情就會從腰部以下感到沉重而麻木,稱為火逆,用麻黃杏子薏苡甘草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