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木主酸(收)瀉辛(散)補之,火主甘(取舒緩)瀉咸(取柔軟)補施。
木(肝)主酸味(收斂),用辛味(發散)來瀉,用酸味來補;火(心)主甘味(取舒緩),用鹹味(取柔軟)來瀉,用甘味來補。
原文
土主苦(取堅燥)瀉甘(安緩)味補,金主辛(散)瀉酸(收)補為。
土(脾)主苦味(取堅燥),用甘味(安緩)來瀉,用某味來補;金(肺)主辛味(發散),用酸味(收斂)來瀉,用辛味來補。
水(腎)主鹹味(軟化),用苦味(堅)來瀉,用鹹味來補。六氣的補瀉要隨著客氣而變化。
原文
辛(散)補酸(收)瀉甘(苦急)緩厥,甘瀉酸(苦緩)收少陰知。咸補甘瀉咸軟相,甘補苦瀉甘緩脾。酸補苦瀉肺經施,苦補咸瀉於水推。更以苦堅以辛潤,同極太陽尤其宜。
辛味(發散)補,酸味(收斂)瀉,甘味(苦急)緩和厥陰;甘味瀉,酸味(苦緩)收斂,這是少陰的規律。鹹味補,甘味瀉,鹹味軟化相火;甘味補,苦味瀉,甘味緩和脾。酸味補,苦味瀉,這是肺經的治法;苦味補,鹹味瀉,這是針對水的(腎)。更用苦味堅燥、辛味潤澤,同樣達到太陽,尤其適宜。
原文
二火之氣雖殊,其用則一。木用辛補酸瀉。經注:辛味散,故補;酸味收,故瀉。《校正》云:自為一義。今未詳。
二火之氣雖然不同,但其作用是一樣的。木(肝)用辛味補、酸味瀉。經注說:辛味發散,所以補;酸味收斂,所以瀉。《校正》說:自為一義。現今未詳。
原文
法復司氣可犯無犯,如夏寒甚,則可熱犯熱;不甚,則不可反。
按照司天之氣的法則,可以犯(用相反藥性)或不可以犯。例如夏天寒氣很盛,則可以用熱藥來犯熱;若不甚,則不可反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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