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少陰在掌後陷中,當小指而應手者也。動謂動也,經脈別論曰:陰搏陽別,謂之有子。
少陰脈在手掌後方的凹陷中,對應小指並且能感應到手指搏動。所謂「動」是指脈搏跳動,《經脈別論》說:陰脈搏動而陽脈正常分離,表示有孕。
原文
經脈別論篇曰:食入於胃,濁氣歸心,淫精於脈,脈氣流經,精氣歸肺,肺朝百脈,輸精於皮毛。
《經脈別論篇》說:食物進入胃中,濁氣歸於心臟,精氣滋潤於脈管,脈氣流行於經脈,精氣歸於肺臟,肺臟會合百脈,輸送精氣到皮毛。
原文
毛脈合精,行氣於腑,腑精神明,留於四臟,氣歸於權衡。權衡以平,氣口成寸,以決死生。
皮毛與脈管會合精氣,運行氣到六腑,六腑精神清明,留藏於四臟,氣歸於權衡。權衡平穩,氣口脈就形成寸口,用以決斷死生。
原文
氣口乃手太陰肺脈,為脈之大會,百脈盡朝,故以其分決死生,是成寸口脈法,寸關尺三部是也。
氣口是手太陰肺經的脈搏,是脈氣大會之處,所有經脈都朝會於此,所以根據它的分部來決斷死生,這就形成了寸口脈法,即寸、關、尺三部。
原文
飲入於胃,遊溢精氣,上輸於脾,脾氣散精,上歸於肺,通調水道,下輸膀胱,水精四布,五經並行,合於四時五臟陰陽,揆度以為常也。水精布經,五臟四時俱以常度,不相失也。
水飲進入胃中,精氣浮遊滿溢,向上輸送到脾臟,脾氣散佈精氣,向上歸於肺臟,肺通調水道,向下輸送到膀胱,水精四處散佈,五經並行,符合四時五臟陰陽的規律,衡量之後作為常規。水精佈散於經脈,五臟四時都按照常度,不會失去平衡。
原文
平人氣象篇 曰:人以水穀為本,故人絕水穀則死,脈無胃氣亦死。所謂無胃氣者,但得真藏脈不得胃氣也。所謂脈不得胃氣者,肝不弦腎不石也。
《平人氣象篇》說:人依賴水穀作為根本,所以人斷絕水穀就會死亡,脈搏沒有胃氣也會死亡。所謂沒有胃氣,是指只能摸到真臟脈而沒有胃氣。所謂脈搏沒有胃氣,是指肝脈不微弦、腎脈不微石。
說「不弦」「不石」,是指不像微弦、微石那樣柔和。五臟脈象以此類推。
原文
玉機真藏論 曰:見真藏曰死,何也?岐伯曰:五臟者皆稟氣於胃,胃者五臟之本也。
《玉機真藏論》說:出現真臟脈就會死亡,為什麼呢?岐伯說:五臟都稟受胃氣,胃是五臟的根本。
原文
藏氣者,不能自致於手太陰,必因於胃氣,乃至於手太陰也,故五臟各以其時,自為(自為其狀而至太陰。)而至於手太陰也。
五臟之氣,不能自行到達手太陰經,必須依靠胃氣,才能到達手太陰。所以五臟各自按照其時節,自行展現其脈象而到達手太陰。
原文
故邪氣勝者,精氣衰也,故病甚者,胃氣不能與之俱至於手太陰,故真藏之氣獨見者,病勝藏也,故曰死。
所以邪氣勝過正氣,精氣就會衰敗。因此病重的人,胃氣不能與臟氣一同到達手太陰,於是真臟之氣單獨顯現,這是病氣勝過臟氣,所以說會死亡。
原文
高保衡《新校正》云:真藏脈者,無餘物和雜,故名真也。
高保衡在《新校正》中說:真臟脈,沒有其他事物混雜,所以稱為真。
原文
如弦是肝脈,若微弦則和,而有胃氣微弦,二分胃氣,一分弦氣,故曰微弦。若三分俱弦,則為真藏脈矣。
比如弦脈是肝脈,如果微微帶弦就是和緩的,有胃氣的微弦,是二分胃氣、一分弦氣,所以稱為微弦。如果三分全部都是弦脈,那就是真臟脈了。
原文
脈要精微篇 曰:心脈搏堅而長,當病舌卷不能言;其耎而散者,當消環自已。
《脈要精微篇》說:心脈搏動堅硬而長,會得病舌頭捲曲不能說話;如果脈軟而散,會自行痊癒(消環自已,指疾病消退循環而自愈)。
原文
肺脈搏堅而長,當病唾血;其耎而散者,當病灌汗,至令不復發散也。
肺脈搏動堅硬而長,會得病吐血;如果脈軟而散,會得病汗出如灌,導致無法再發散(指汗出不止?)。
原文
肝脈搏堅而長,色不青,當病墜若搏,(若搏,或墜,或擊傷而搏也。)因血在脅下,令人喘逆;其耎而散者色澤,當病溢飲。溢飲者渴暴多飲,而溢入肌皮腸胃之外也。
肝脈搏動堅硬而長,面色不青,會得病墜落或擊傷(若搏,指或墜落、或擊傷而搏動),因為血在脅下,使人氣喘呃逆;如果脈軟而散,面色光澤,會得病溢飲。溢飲是口渴突然大量飲水,水液溢入肌膚、腸胃之外。
原文
胃脈搏堅而長,其色赤,當病折髀;(髀抵伏兔,故病如折也。)其耎而散者,當病食痹。
胃脈搏動堅硬而長,面色赤,會得病髀部如同折斷(髀骨連接到伏兔,所以病狀如折);如果脈軟而散,會得病食痹(飲食阻滯)。
原文
脾脈搏堅而長,其色黃,當病少氣;其耎而散色不澤者,當病足䯒腫,若水狀也。
脾脈搏動堅硬而長,面色黃,會得病少氣;如果脈軟而散,面色不潤澤,會得病足脛腫脹,像水腫的樣子。
原文
腎脈搏堅而長,其色黃而赤者,當病折腰;其耎而散者,當病少血,至令不復也。
腎脈搏動堅硬而長,面色黃而赤,會得病腰痛如折;如果脈軟而散,會得病少血,導致不再恢復。
原文
搏堅,皆為太過;軟而散,皆為不及。五臟各因太過不及而病也。
搏動堅硬,都是太過;軟而散,都是不及。五臟各自因為太過或不及而生病。
原文
陰陽別論篇 曰:脈有陰陽,知陽者知陰,知陰者知陽。凡陽有五,五五二十五陽。所謂陰者,真藏也,見則為敗,敗必死也。所謂陽者,胃脘之陽也。
《陰陽別論篇》說:脈有陰陽,知道陽就能知道陰,知道陰就能知道陽。凡陽脈有五種,五五二十五種陽脈。所謂陰脈,就是真臟脈,出現則為敗壞,敗壞必定死亡。所謂陽脈,就是胃脘的陽氣。
原文
別於陽者,知病處也;別於陰者,知死生之期。三陽在頭,三陰在手,所謂一也。
能夠辨別陽脈,就知道病位;能夠辨別陰脈,就知道死生的期限。三陽經在頭部(人迎),三陰經在手部(氣口),所謂的原理是相同的。
原文
二十五陽一歲,五臟脈變,各經陽氣有五,合為二十五也。三陽三陰,手足三陽三陰經也。一,同也。
二十五陽指一年之中,五臟脈象變化,各經陽氣有五種,合起來是二十五種。三陽三陰,就是手三陽、足三陽、手三陰、足三陰經。一,指相同。
原文
夫經脈者,由於胃氣衝灌,而行貫乎四時,曰春弦夏鉤秋毛冬石,兼微曰平,如胃之陽氣少者曰病,以寸尺候其病處,或在腎在腹在膻中之類。
經脈因為胃氣沖灌,運行貫穿四時,即春季弦脈、夏季鉤脈、秋季毛脈、冬季石脈,兼有微脈稱為平脈。如果胃的陽氣少就稱為病,用寸口尺脈來診候病位,或在腎、在腹、在膻中等部位。
原文
若胃之陽氣已絕,不能與脈俱至於手之太陰,而五臟之陰氣獨見,見則為敗,敗必死也。
如果胃的陽氣已經斷絕,不能與脈象一同到達手太陰,而五臟的陰氣單獨顯現,出現就是敗象,敗象必定死亡。
原文
其死必於所不勝之期,如肝見庚辛,心見壬癸,脾見甲乙,肺見丙丁,腎見戊己,故曰知死生之期。
死亡必定在它所不勝的日期,例如肝脈出現死於庚辛日,心脈出現死於壬癸日,脾脈出現死於甲乙日,肺脈出現死於丙丁日,腎脈出現死於戊己日,所以說可以知道死生的期限。
原文
王氏及《素問鈔》,皆以人迎氣口牽強註釋,於理益晦,知者審之。
王冰以及《素問鈔》,都用「人迎」、「氣口」牽強註解,使道理更加晦澀,有智慧的人應當審察。
凡是診得真臟脈的,肝脈脈來懸絕而急促,十八天死亡。
原文
汪氏:真脈之臟脈者,謂真臟脈之至數,以分五臟之屬也。至,脈之應也。懸絕,止絕也。急,勁也。十八,肝臟之得數也。日,日乾庚辛是也,脈絕死於所不勝之期。
汪氏說:真脈之臟脈,是指真臟脈的至數,用以區分五臟所屬。至,是脈搏的來應。懸絕,是斷絕。急,是勁急。十八,是肝臟的得數。日,就是天干庚辛,脈搏斷絕死於其所不勝的時期。
原文
凡脈至流行,內應五臟肝心脾肺腎之氣,外應先天五行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之數,故脈五至為小息,五十至為一大息。若五十至之中,有胃氣無止絕曰平。無胃氣兼止絕有常數者曰死。
凡是脈搏的來去流行,內應五臟肝心脾肺腎之氣,外應先天五行水一、火二、木三、金四、土五之數,所以脈搏五至為小息,五十至為一大息。如果在五十至之中,有胃氣而沒有間歇斷絕,稱為平脈。沒有胃氣並且有規律的間歇斷絕,稱為死脈。
原文
凡脈止絕,法以至絕至複數起,周五臟而得其餘數,則應所屬之臟氣已絕,至於所不勝之期日而死。
凡是脈搏有間歇斷絕,規律是從斷絕到復來計算次數,經過五臟一周而得到餘數,就對應所屬臟氣已絕,到了所不勝的日期就會死亡。
原文
肝至十八日死者,除五臟三五一十五餘三,屬木內應於肝,故知肝氣已絕,庚辛日乾為死之期也。心至懸絕,九日死。
肝脈十八天死亡,是因為五臟三周共十五,餘數三,屬木內應於肝,所以知道肝氣已絕,庚辛日乾是死亡的日期。心脈懸絕,九天死亡。
原文
肝至十八加心至九數,共二十七數,除五臟五周,五五二十五餘二,屬火內應於心,故知心氣已絕,壬癸日乾為死之期也。肺至懸絕,十二日死。
肝脈十八加上心脈九,共二十七數,除以五臟五周(五五二十五),餘二,屬火內應於心,所以知道心氣已絕,壬癸日乾是死亡的日期。肺脈懸絕,十二天死亡。
原文
肝心已共二十七數,加肺十二數,共合三十九數,除五臟七周,五七三十五數餘四,屬金內應於肺,故知肺氣已絕,丙丁日乾死之期也。腎至懸絕,七日死。
肝心共二十七數,加肺十二數,共三十九數,除以五臟七周(五七三十五),餘四,屬金內應於肺,所以知道肺氣已絕,丙丁日乾是死亡的日期。腎脈懸絕,七天死亡。
原文
肝心肺已共三十九數,加腎七數,共合四十六數,除五臟九周,五九四十五數餘一,屬水內應於腎,故知腎氣已絕,戊己日乾死之期也。脾至懸絕,四日死。
肝心肺共三十九數,加腎七數,共四十六數,除以五臟九周(五九四十五),餘一,屬水內應於腎,所以知道腎氣已絕,戊己日乾是死亡的日期。脾脈懸絕,四天死亡。
原文
肝心肺腎已共四十六數,加脾四數,共合五十大衍之數,五臟十周終數而止為天五,屬土內應乎脾,故知脾氣已絕,甲乙日乾死之期也。
肝心肺腎共四十六數,加脾四數,共五十大衍之數,五臟十周終數而止,為天五,屬土內應於脾,所以知道脾氣已絕,甲乙日乾是死亡的日期。
原文
《脈訣》云:五十不止身無病,數內有止皆知定,亦此義也。
《脈訣》說:脈搏五十至沒有間歇,身體沒有疾病;數次內有間歇都可以判定,也是這個意思。
原文
脈要精微篇 岐伯曰:反四時者,有餘為精,不足為消。
《脈要精微篇》岐伯說:違逆四時的脈象,有餘的表現為精進,不足的表現為消滅。
原文
精,增進也。消,消滅也。脈有陰陽盛衰四時有餘不足之應人迎氣口是也。
精,是增進。消,是消滅。脈有陰陽盛衰、四時有餘不足的變化,對應於人迎、氣口。
原文
應太過,不及為精;應不足,有餘為消。陰陽不相應,病名曰關格。
應當太過卻表現為不及,是精進;應當不足卻表現為有餘,是消滅。陰陽不相應,病名叫做關格。
原文
當大而細,當細而大,謂之反四時。當不足反應有餘為精,當有餘反應不足為消。此則為精至於有餘,為消至於不足者也。
應當大卻細,應當細卻大,稱為反四時。應當不足卻反應有餘是精進,應當有餘卻反應不足是消滅。這就是精進達到有餘,消滅達到不足的情況。
原文
春夏陰氣消滅,寸口主陰,當應不足,而反應之太過,是不及者,反為精進也。
春夏陰氣消滅,寸口主陰,應當表現為不足,卻反應太過,這就是不及的反面成了精進。
原文
春夏陽氣增進,人迎主陽,當應有餘,而反應之不足,是有餘者,反為消滅也。故曰:應不足,有餘為消。
春夏陽氣增進,人迎主陽,應當表現為有餘,卻反應不足,這就是有餘的反面成了消滅。所以說:應當不足卻有餘是消滅。
原文
陰陽不相應,即人迎之陽脈而反應之不足,氣口之陰脈而反應之有餘,故曰:陰陽不相應,病名曰關格。關主不得便溺,格主吐逆是也。
陰陽不相應,就是人迎的陽脈卻反應不足,氣口的陰脈卻反應有餘,所以說:陰陽不相應,病名叫做關格。關指大小便不通,格指嘔吐呃逆。
原文
六節藏象篇 曰:人迎一盛,(一倍也。)病在少陽,二盛病在太陽,三盛病在陽明,四盛以上為格陽。
《六節藏象篇》說:人迎脈比寸口脈大盛一倍,病在少陽;大盛二倍,病在太陽;大盛三倍,病在陽明;大盛四倍以上,是格陽。
原文
人迎為足陽明胃脈,動在結喉兩旁。比之寸口盛一倍者,病在少陽;盛二倍者,病在太陽;盛三倍者,病在陽明,四倍以上,陽盛之極,故格拒而食不得入。所謂格,則吐逆者是也。
人迎是足陽明胃經的脈搏,搏動在結喉兩旁。比寸口脈大盛一倍,病在少陽;大盛二倍,病在太陽;大盛三倍,病在陽明;四倍以上,陽氣盛極,所以格拒而食物不能進入。所謂格,就是嘔吐呃逆。
原文
寸口一盛病在厥陰,二盛病在少陰,三盛病在太陰,四盛以上為關陰。
寸口脈大盛一倍,病在厥陰;大盛二倍,病在少陰;大盛三倍,病在太陰;四倍以上,是關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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