洗冤集錄

二十·被打勒死假作自縊

二十·被打勒死假作自縊

二十·被打勒死假作自縊13
原文
自縊、被人勒殺或算殺假作自縊,甚易辨。真自縊者,用繩索、帛之類繫縛處,交至左右耳後,深紫色。眼合、唇開、手握、齒露。縊在喉上,則舌抵齒;喉下,則舌多出。胸前有涎滴沫,臀後有糞出。
白話
上吊自殺、被人勒死或算計殺害假裝成上吊,很容易辨別。真正上吊的人,用繩索、布帛之類的帶子繫縛的地方,交錯到左右耳後,呈現深紫色。眼睛閉合、嘴唇張開、手握拳、牙齒露出。繩子勒在喉嚨上方,舌頭會抵住牙齒;勒在喉嚨下方,舌頭大多伸出。胸前有口水滴沫,臀部後面有糞便出來。
原文
若被人打勒殺,假作自縊,則口眼開、手散、發慢。喉下血脈不行,痕跡淺淡。舌不出,亦不抵齒。項上肉有指爪痕,身上別有致命傷損去處。
白話
如果是被人毆打勒死,假裝成上吊,那麼嘴巴眼睛張開、手鬆散、頭髮散亂。喉嚨下方血脈不通,痕跡淺淡。舌頭不伸出,也不抵住牙齒。脖子上有手指抓痕,身上另有致命傷損的地方。
原文
惟有生勒未死間,即時吊起,詐作自縊,此稍難辨。如跡狀可疑,莫若檢作勒殺,立限捉賊也。
白話
只有活著被勒但還沒死的時候,立刻吊起來,詐作上吊自殺,這種情況稍微難辨別。如果跡象可疑,不如檢驗為勒殺,立下期限捉拿兇手。
原文
凡被人隔物,或窗欞或林木之類勒死,偽作自縊,則繩不交。
白話
凡是被人隔著物體,例如窗櫺或樹木之類勒死,偽裝成上吊,那麼繩子不會交叉。
原文
喉下痕多平過,卻極深,黑黯色,亦不起於耳後髮際。
白話
喉嚨下方的勒痕多是平整地過去,卻極深,顏色黑黯,也不會從耳後髮際開始。
原文
絞勒喉下死者,結締在死人項後。兩手不垂下,縱垂下亦不直。
白話
絞勒喉嚨下方致死的,繩結繫在死人頸後。兩手不垂下,即使垂下也不伸直。
原文
項後結交,卻有背倚柱等處,或把衫襟搊著,即喉下有衣衫領黑跡,是要害處氣悶身死。
白話
頸後有繩結相交,但會有背部靠在柱子等地方,或者抓住衣襟,那麼喉嚨下方有衣衫領口的黑色痕跡,這是因為要害處氣悶而身亡。
原文
凡檢被勒身死人,將項下勒繩索,或是諸般帶系,臨時仔細聲說,纏繞過遭數。
白話
凡是檢驗被勒死的屍體,要將脖子下的勒繩索,或是各種帶子繫繩,當場仔細說明,纏繞過幾圈。
原文
多是於項後當正,或偏左、右系定,須有系不盡垂頭處。
白話
大多是在頸後正中,或偏左、偏右繫緊,必須有繩子繫不盡而垂下的頭。
原文
其屍合面地臥,為被勒時爭命,須是揉撲得頭髮或角子散慢,或沿身上有搕擦著痕。
白話
屍體正面朝下趴在地上,因為被勒時掙扎求生,應該是揉撲得頭髮或髮髻散亂,或者身體上有碰撞擦傷的痕跡。
原文
凡被勒身死人,須看覷屍身四畔,有扎磨蹤跡去處。
白話
凡是勒死的屍體,必須查看屍體四周,有掙扎磨蹭的蹤跡地方。
原文
又有死後被人用繩索系扎手腳及項下等處,其人已死,氣血不行,雖被繫縛,其痕不紫赤,有白痕可驗。
白話
還有一種情況是死後被人用繩索捆綁手腳以及脖子等處,人已經死亡,氣血不行,雖然被捆綁,痕跡不會紫紅,有白色痕跡可以檢驗。
原文
死後繫縛者,無血廕,繫縛痕雖深入皮,即無青紫赤色,但只是白痕。有用火篦烙成痕,但紅色或焦赤帶濕不幹。
白話
死後被捆綁的,沒有血蔭,捆綁痕跡雖然深入皮膚,但沒有青紫紅色,只是白色痕跡。有用火篦烙成的痕跡,則是紅色或焦赤色且潮濕不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