洗冤集錄

十二·驗未埋瘞屍首

十二·驗未埋瘞屍首

十二·驗未埋瘞屍首7
原文
未埋屍首,或在屋內地上,或床上,或屋前後露天地上,或在山嶺、溪澗、草木上,並先打量頓屍所在,四至高低,所離某處若干?在溪澗之內,上去山腳或岸幾許?系何人地上?地名甚處?若屋內,系在何處?及上下有無物色蓋簟?訖,方可𢱲屍出驗。
白話
尚未埋葬的屍體,可能是在屋內地上、床上、屋前屋後露天地上,或者在山嶺、溪澗、草木上。必須先測量屍體停放的位置,記錄四方邊界與高低,以及距離某處多遠?如果在溪澗裡,距離上游的山腳或河岸多遠?屬於誰的土地?地名是什麼地方?如果是在屋內,位於何處?以及上下有沒有用東西覆蓋或墊著?完成這些之後,才可以將屍體抬出來檢驗。
原文
先剝脫在身衣服或婦人首飾,自頭上至鞋襪逐一抄札,或是隨身行李,亦具名件。訖,且以溫水洗屍一遍(了),〔乃〕驗。未要便用酒醋。
白話
先脫去身上的衣服或婦女的首飾,從頭上的髮飾到鞋襪,逐一登記記錄;如果是隨身行李,也要列出名稱和件數。完成之後,先用溫水將屍體清洗一遍,然後再進行檢驗。不要立刻使用酒醋。
原文
剝爛衣服洗了,先看其屍有無軍號?或額角、面臉上所刺大小字體,計幾行或幾字?是何軍人?若系配隸人,所配隸何州?軍字亦須計行數。如經刺環,或方或圓?或在手背、項上?亦計幾個。內是刺字或環子?曾艾灸或用藥取?
白話
脫掉破爛的衣服並清洗後,先查看屍體上有沒有軍號?或者額角、臉頰上刺有大小字體,計算有幾行或幾個字?是哪個軍營的軍人?如果是發配服役的人,是配發到哪個州?軍字也要計算行數。如果曾經刺環,是方形還是圓形?是在手背還是脖子上?也要計算有幾個。其中是刺字還是環子?曾經用艾草灸燒或用藥去除過嗎?
原文
痕跡黯濫,及成疤瘢,可取竹削一篦子,於灸處撻之,可見。
白話
如果痕跡模糊不清,或者已經形成疤痕,可以削一根竹篦子,在灸燒的地方拍打,就能看出來。
原文
辨驗色目人訖,即看死人身上甚處有雕青、有灸瘢;系新舊瘡疤?有無膿血?計共幾個?
白話
辨別檢驗完種族身份之後,就查看死者身上哪些地方有刺青、有灸瘢;是新的還是舊的瘡疤?有沒有膿血?總共有幾個?
原文
及新舊官杖瘡疤,或背或臀;並新舊荊杖子痕,或腿或腳底;甚處有舊瘡癤瘢?甚處是見患?
白話
以及新的或舊的官杖瘡疤,是在背部還是臀部;還有新的或舊的荊杖痕跡,是在腿部還是腳底;哪些地方有舊的瘡癤疤痕?哪些地方是正在患病的傷口?
原文
須量見分寸;及何處有黯記之類,盡行聲說。如無,亦開寫。打量屍首身長若干?髮長若干?年顏若干?
白話
必須測量並記錄尺寸;以及哪些地方有暗色印記之類,都要全部說明。如果沒有,也要寫明。測量屍體身長多少?頭髮長度多少?年齡容貌大約多少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