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凡因病死者,形體羸瘦,肉色痿黃,口眼多合,腹肚多陷,兩眼通黃,兩拳微握,髮髻解脫,身上或有新舊針灸瘢痕,余無他故,即是因病死。
凡是因病死亡的人,身形消瘦,肌肉顏色枯黃,嘴巴和眼睛大多閉合,腹部凹陷,兩眼發黃,兩手微微握拳,髮髻散開,身上有時會有新舊的針灸疤痕,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異常,就是因病而死。
原文
凡病患求乞在路死者,形體瘦劣,肉色痿黃,口眼合,兩手微握,口齒焦黃,唇不著齒。
凡是生病的人在路邊乞討時死亡,身形瘦弱不堪,肌肉顏色枯黃,嘴巴和眼睛閉合,兩手微微握拳,口內牙齒乾枯發黃,嘴唇無法覆蓋牙齒。
原文
邪魔中風卒死,屍多肥,肉色微黃,口眼合,頭髻緊,口內有涎沫,遍身無他故。
被邪魔侵襲或中風而突然死亡,屍體大多肥胖,肌肉顏色略微發黃,嘴巴和眼睛閉合,髮髻整齊緊束,口中有唾液泡沫,全身沒有其他異常。
突然死亡,肌肉沒有凹陷,口鼻內有唾液泡沫,臉色呈現紫紅色。
原文
蓋其人未死時,涎壅於上,氣不宣通,故面色及口鼻如此。
這是因為這個人還沒死的時候,痰涎阻塞在上方,氣息無法流通,所以臉色和口鼻才會呈現這種狀況。
原文
卒中死,眼開睛白,口齒開,牙關緊,間有口眼喎斜,並口兩角、鼻內涎沫流出,手腳拳曲。
中風突然死亡,眼睛睜開,眼珠發白,嘴巴和牙齒張開,牙關緊閉,有時會出現口眼歪斜,並且從嘴角和鼻孔流出唾液泡沫,手腳彎曲。
原文
中暗風,屍必肥,肉多滉白色,口眼皆閉,涎唾流溢。
中暗風而死的人,屍體一定肥胖,肉多且呈現蒼白色,嘴巴和眼睛都閉合,唾液直流。
原文
卒死於邪祟,其屍不在於肥瘦,兩手皆握,手足爪甲多青。
被邪祟侵襲而突然死亡,屍體不論胖瘦,兩手都緊握,手腳的指甲大多呈現青色。
原文
或暗風如發驚搐死者,口眼多喎斜,手足必拳縮,臂腿手足細小,涎沫亦流。(以上三項大略相似,更須檢時仔細分別)
或者像暗風這種病,如同發生驚嚇抽搐而死的人,口眼大多歪斜,手腳必定蜷縮,手臂、腿、手、腳都顯得細小,也會流出唾液泡沫。(以上三種情況大致相似,檢驗時必須仔細分辨。)
原文
傷寒死,遍身紫赤色,口眼開有紫汗流,唇亦微綻,手不握拳。
因傷寒而死,全身呈現紫紅色,嘴巴和眼睛張開並有紫色的汗液流出,嘴唇也稍微裂開,手沒有握拳。
原文
時氣死者,眼開口開,遍身黃色,量有薄皮起,手足俱伸。
因流行性傳染病而死,眼睛睜開,嘴巴張開,全身發黃,大約有薄皮脫落,手腳都是伸直的。
原文
中暑死,多在五、六、七月,眼合,舌與糞門俱不出,面黃白色。
中暑而死,大多發生在五、六、七月,眼睛閉合,舌頭和肛門都沒有突出,臉色黃白。
原文
凍死者,面色痿黃,口內有涎沫,牙齒硬,身直,兩手緊抱胸前,兼衣服單薄。
凍死的人,臉色枯黃,口中有唾液泡沫,牙齒僵硬,身體挺直,兩手緊緊抱在胸前,並且衣服穿得單薄。
原文
檢時,用酒醋洗,得少熱氣,則兩腮紅,面如芙蓉色。口有涎沫出,其涎不黏,此則凍死證。
檢驗時,用酒和醋擦拭身體,得到一點熱氣後,兩個臉頰就會變紅,臉色如同芙蓉花色。口中有唾液流出,這種唾液不黏稠,這就是凍死的證據。
原文
飢餓死者,渾身黑瘦,硬直、眼閉、口開,牙關緊禁,手腳俱伸。
餓死的人,全身又黑又瘦,身體僵硬挺直,眼睛閉著,嘴巴張開,牙關緊閉,手腳都是伸直的。
原文
或疾病死,值春、夏、秋初,申得遲,經隔兩三日,肚上、臍下、兩脅肋骨縫,有微青色;此是病人死後,經日變動,腹內穢汙發作,攻注皮膚,致有此色。不是生前有他故,切宜仔細。
或者因病而死,剛好遇到春、夏、初秋季節,通報得晚,經過兩三天後,肚子上、肚臍下方、兩側脅骨的縫隙,會出現輕微的青色;這是病人死後,經過一段時間變化,肚子裡的穢物發作,侵襲到皮膚,才導致這種顏色。這不是活著時有其他原因,務必仔細分辨。
原文
凡驗病死之人,才至檢所,先問原申人:其身死人來自何處?幾時到來?幾時得病?曾與不曾申官取責口詞?有無人識認?如收得口詞,即須問:原患是何疾病?年多少?病得幾日方申官取問口詞?既得口詞之後幾日身死?如無口詞,則問:如何取口詞不得?
凡是檢驗因病死亡的人,剛到檢驗場所,要先問原本上報的人:這個死者從哪裡來?什麼時候到這裡?什麼時候得病?有沒有向官府申報並取得口供?有沒有人認識他?如果取得了口供,就必須問:原本患的是什麼疾病?年紀多大?病了幾天後才向官府申報並取得口供?取得口供之後過了幾天死亡?如果沒有口供,就問:為什麼無法取得口供?
原文
若是奴婢,則須先討契書看,問:有無親戚?患是何病?曾請是何醫人?吃甚藥?曾與不曾申官取口詞?
如果是奴婢,就必須先索取賣身契來看,問:有沒有親戚?患的是什麼病?曾經請的是哪位醫生?吃了什麼藥?有沒有向官府申報並取得口供?
如果沒有,就詢問沒有取得口供的原因;然後,在眾人面前驗證確定。
原文
如別無它故,只取眾定驗狀,稱說:遍身黃色,骨瘦,委是生前因患是何疾致死。仍取醫人定驗疾色狀一紙。
如果沒有其他異常,就只採納大眾共同確認的檢驗狀,上面寫著:全身發黃,骨瘦如柴,確實是生前因為患有什麼疾病而死。同時還要取得醫生認定疾病症狀的書面文件一份。
原文
如委的眾證因病身死分明,原初雖不曾取責口詞,但不是非理致死,不須牒請覆驗。
如果確實眾人證實因病死亡的事實很清楚,最初雖然沒有取得口供,但不是因為不合理的原因致死,就不需要發文請求覆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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