洗冤集錄

十一·洗罨

十一·洗罨

十一·洗罨15
原文
宜多備糟醋。襯屍紙惟有藤連紙、白抄紙可用;若竹紙,見鹽、醋多爛,恐侵損屍體。
白話
應該多準備酒糟和醋。襯墊屍體的紙只有藤連紙、白抄紙可以使用;如果是竹紙,遇到鹽、醋容易腐爛,恐怕會侵蝕損壞屍體。
原文
𢱲屍於平穩、光明地上,先檢驗一遍,用水沖洗。次挼皂角洗滌屍垢膩,又以水沖蕩潔淨。
白話
將屍體抬到平穩、光線明亮的地上,先檢驗一遍,用水沖洗。接著搓揉皂角來洗滌屍體的污垢油膩,再用水沖洗乾淨。
原文
(洗時下用門扇、簟席襯,不惹塵土)洗了,如法用糟醋擁罨屍首,仍以死人衣物盡蓋,用煮醋淋,又以薦席罨一時久。
白話
(清洗時下面用門板、竹蓆襯墊,不沾染塵土)清洗完畢,按照方法用酒糟和醋包裹覆蓋屍體,再用死者的衣物全部蓋住,用煮過的醋淋灑,然後用草蓆覆蓋一段時間。
原文
候屍體透軟,即去蓋物,以水衝去糟醋,方驗。不得信行人說,只將酒醋潑過,痕損不出。
白話
等到屍體變得柔軟,就移開覆蓋物,用水沖掉酒糟和醋,才能進行檢驗。不能聽信差役所說,只用酒醋潑灑一下,這樣傷痕損傷是顯現不出來的。
原文
初春與冬月,宜熱煮醋及炒糟令熱。仲春與殘秋宜微熱。
白話
初春和冬季,應該將醋煮熱、將酒糟炒熱。仲春和晚秋則應該稍微加熱。
原文
夏秋之內,糟醋微熱,以天氣炎熱,恐傷皮肉。
白話
夏秋季節,酒糟和醋稍微加熱即可,因為天氣炎熱,恐怕損傷皮肉。
原文
秋將深,則用熱,屍左右手、肋相去三、四尺,加火熁,以氣候差涼。
白話
秋深時,就要用熱的,在屍體左右手、脅部相距三、四尺的地方,用火烘烤,因為天氣比較涼了。
原文
冬雪寒凜,屍首僵凍,糟醋雖極熱,被衣重疊,擁罨亦不得屍體透軟。
白話
冬天大雪嚴寒,屍體僵硬凍結,酒糟和醋即使非常熱,加上衣服層層覆蓋,包裹覆蓋也無法使屍體變得柔軟。
原文
當掘坑,長闊於屍,深三尺,取炭及木柴遍鋪坑內,以火燒令通紅。
白話
應當挖一個坑,長寬比屍體大,深度三尺,取木炭和木柴鋪滿坑內,用火燒到通紅。
原文
多以醋沃之,氣勃勃然,方連擁罨法物襯簟,𢱲屍置於坑內。仍用衣被覆蓋,再用熱醋淋遍。坑兩邊相去二、三尺,復以火烘。約透,去火,移屍出驗。
白話
大量地澆上醋,熱氣蒸騰,然後連同包裹覆蓋用的物品和襯墊的竹蓆,將屍體抬到坑內。仍然用衣被覆蓋,再用熱醋淋遍全身。在坑的兩邊相距二、三尺的地方,再用火烘烤。大約屍體變軟了,就撤去火,將屍體移出來檢驗。
原文
冬殘春初,不必掘坑,只用火烘兩邊,看節候詳度。
白話
冬末春初,不必挖坑,只用火在兩邊烘烤,根據節氣氣候仔細斟酌處理。
原文
湖南風俗,檢死人皆於屍傍開一深坑,用火燒紅,去火,入屍在坑內。潑上糟醋,又四面用火逼良久,扛出屍。
白話
湖南的風俗,檢驗死人都在屍體旁邊挖一個深坑,用火燒紅,移去火,將屍體放入坑內。潑上酒糟和醋,再從四面用火烘烤很久,然後將屍體抬出來。
原文
或行凶人爭痕損,或死人骨屬相爭不肯認,至於有三四次扛入火坑重檢者。
白話
有時是行凶的人對傷痕有爭議,有時是死者的家屬互相爭執不肯承認,以至於有將屍體抬進火坑重新檢驗三四次的情況。
原文
人屍至三四次經火,肉色皆焦赤,痕損愈不分明,行吏因此為奸。未至一兩月間,肉皆潰爛。
白話
人的屍體經過三四次火烤,肉色都變成焦紅,傷痕損傷更加不明顯,辦案的官吏因此從中作弊。不到一兩個月,肉就都腐爛了。
原文
及其家有論訴,差到聚檢官時已是數月,止有骨殖,肉上痕損並不得而知。火坑法獨湖南如此,守官者宜知之。
白話
等到他家裡有人提出訴訟,官府派來會同檢驗的官員時,已經過了幾個月,只剩下骨骸,肉上的傷痕損傷都無法得知了。火坑這種方法只有湖南是這樣做的,擔任官職的人應該要知道這件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