洗冤集錄

五·疑難雜說下

五·疑難雜說下

五·疑難雜說下26
原文
有檢驗被殺屍在路旁,始疑盜者殺之,及點檢沿身衣物俱在,遍身鐮刀砍傷十餘處。
白話
有一具被殺的屍體在路旁被檢驗,起初懷疑是盜賊所殺,等到檢查全身衣物都在時,遍體有十幾處鐮刀砍傷。
原文
檢官曰:盜只欲人死取財,今物在傷多,非冤仇而何?
白話
檢驗官說:「盜賊只是想取財害命,如今財物還在而傷痕這麼多,不是因為冤仇是什麼?」
原文
遂屏左右,呼其妻問曰:「汝夫自來與甚人有冤仇最深?」應曰:「夫自來與人無冤仇,只近日有某甲來做債,不得,曾有剋期之言,然非冤仇深者。」檢官默識其居。
白話
於是屏退左右,召喚死者的妻子問道:「你的丈夫向來與誰的冤仇最深?」她回答說:「丈夫向來與人沒有冤仇,只是近日有某甲來索取債務,沒有得到,曾有約定期限的話,但不是冤仇很深的人。」檢驗官默默記下了這人的住處。
原文
遂多差人,分頭告示側近居民:「各家所有鐮刀盡底將來,只今呈驗;如有隱藏,必是殺人賊,當行根勘。」俄而,居民齎到鐮刀七八十張,令布列地上。時方盛暑,內鐮刀一張,蠅子飛集。
白話
於是派遣許多人,分頭告示附近居民:「各家所有的鐮刀全部拿來,立即呈驗;如果隱藏不交,必定是殺人犯,應當追究根底。」不久,居民帶來了七八十張鐮刀,命令排列在地上。當時正是盛夏酷暑,其中一張鐮刀上蒼蠅飛聚。
原文
檢官指此鐮刀問為誰者,忽有一人承當,乃是做債剋期之人,就擒。
白話
檢驗官指著這把鐮刀問是誰的,突然有一人承認,這人就是約定還債日期的人,隨即被擒獲。
原文
訊問猶不伏,檢官指刀令自看:「眾人鐮刀無蠅子,今汝殺人,血腥氣猶在,蠅子集聚,豈可隱耶?」左右環視者,失聲歎服;而殺人者,叩首服罪。
白話
訊問時仍然不服,檢驗官指著刀讓他自己看:「眾人的鐮刀都沒有蒼蠅,如今你殺了人,血腥氣味還在,蒼蠅聚集在上頭,豈能隱瞞呢?」周圍環視的人,都驚嘆佩服;而殺人的人,磕頭認罪。
原文
昔有深池中溺死人,經久,事屬大家因仇事發。
白話
以前有在深池中淹死的人,時間很久了,事情涉及到一個大家族,因為有仇怨而事發。
原文
體究官見皮肉盡無,惟髑髏、骸骨尚在,累委官不肯驗。上司督責至數人,獨一官員承當。即行就地檢骨,先點檢見得其他並無痕跡。
白話
體究官看到皮肉都沒有了,只有頭骨骸骨還在,多次委託官員都不肯檢驗。上司督促責令到好幾個人,只有一位官員承擔。隨即就地檢驗骨骸,先檢查其他部位並無痕跡。
原文
乃取髑髏淨洗,將淨(熱)湯瓶細細斟湯,灌從腦門穴入,看有無細泥沙屑自鼻竅中出,以此定是與不是生前溺水身死。
白話
於是取下頭骨洗淨,用乾淨的熱水瓶慢慢倒水,從腦門穴灌入,看是否有細泥沙從鼻孔流出,以此判定是不是生前溺水而死。
原文
蓋生前落水,則因鼻息取氣,吸入沙土,死後則無。
白話
因為生前落入水中,就會因為用鼻子呼吸而吸入沙土,死後就沒有這種情況。
原文
廣右有凶徒,謀死小童行,而奪其所齎。發覺距行凶日已遠,囚已招伏:「打奪就推入水中。」尉司打撈,已得屍於下流,肉已潰盡,僅留骸骨,不可辨驗,終未免疑其假合,未敢處斷。
白話
廣右有個凶徒,圖謀殺死孩童並奪取他攜帶的財物。事發時距離行凶日期已經很遠,囚犯已經招供:「毆打搶劫後就推入水中。」縣尉派人打撈,已經在下游找到屍體,肉體已經腐爛殆盡,只留下骸骨,無法辨識檢驗,最終難免懷疑是否是假屍合成的,不敢判斷定罪。
原文
後因閱案卷,見初檢體究官繳到血屬所供,稱其弟原是龜胸而矮小。遂差官覆驗,其胸果然,方敢定刑。
白話
後來因查閱案卷,看到初檢時體究官收到的死者家屬供詞,稱說死者的弟弟本來是龜胸而且矮小。於是差遣官員覆驗,死者胸部確實如此,才敢於定罪判刑。
原文
南方之民,每有小小爭競,便自盡其命,而謀賴人者多矣。先以櫸樹皮罨成痕損,死後如他物所傷。何以驗之?
白話
南方的民眾,每有小小的爭執,便自己了結性命,而圖謀嫁禍於人的很多。先用櫸樹皮覆蓋造成痕跡損傷,死後看起來就像被其他東西傷害的一樣。如何檢驗呢?
原文
但看其痕裡面須深墨色,四邊青赤,散成一痕,而無虛腫者,即是生前以櫸樹皮罨成也。
白話
只看那痕跡裡面要是深墨色,四周青赤色,散成一痕,而且沒有虛浮腫起的,就是生前用櫸樹皮覆蓋造成的。
原文
蓋人生即血脈流行,與櫸相扶而成痕;(若以手按著,痕損處虛腫,即非櫸皮所罨也)若死後以櫸皮罨者,即苦無散遠青赤色,只微有黑色,而按之不緊硬者,其痕為死後罨之也。蓋人死後血脈不行,致櫸不能施其效。
白話
因為人生時血脈流通運行,與櫸樹皮相互作用而形成痕跡;(如果用手按壓,痕跡損傷處虛浮腫起,就不是櫸樹皮覆蓋的)如果是死後用櫸樹皮覆蓋的,就苦於沒有散遠的青赤色,只有微微的黑色,而且按壓不緊硬的,那痕跡就是死後覆蓋的。因為人死後血脈停止運行,導致櫸樹皮不能發揮效用。
原文
更在審詳原情,屍首痕損那邊長短,能合他物大小,臨時裁之,必無疏誤。
白話
更要在於審查詳情,觀察屍首損傷那邊的長短,能否符合其他物品的大小,根據實際情況裁決,必定不會有疏漏錯誤。
原文
凡有死屍肥壯,無痕損,不黃瘦,不得作病患死。
白話
凡是死屍肥胖壯碩,沒有痕跡損傷,不顯黃瘦的,不得當作病死。
原文
又有屍首無痕損,只是黃瘦,亦不得據所見只作病患死檢了。
白話
又有屍首沒有痕跡損傷,只是黃瘦的,也不能根據所見就只當作病死來檢驗了事。
原文
切須仔細驗定因何致死,唯此等檢驗最誤人也。
白話
務必仔細檢驗確定是什麼原因致死的,唯有這類檢驗最容易誤人。
原文
凡疑難檢驗,及兩爭之家稍有勢力,須選慣熟仵作人、有行止畏謹守分貼司,並隨馬行,飲食水火,令人監之,少休以待其來。不如是,則私請行矣。假使驗得甚實,吏或受賂,其事亦變。
白話
凡是疑難的檢驗,以及雙方爭執之家稍有勢力的,必須挑選熟練的仵作人、有品行謹慎守本分的書吏,並讓他們跟隨馬車行動,飲食起居,讓人監管,稍作休息以等待他們到來。不這樣做的話,就會私下請託了。即使檢驗得很確實,吏員或許受賄,事情也會有變故。
原文
官吏獲罪猶庶幾,變動事情,枉致人命,事實重焉。
白話
官吏獲罪還算僥倖,改動事情,冤枉致死人命,事情實在是很嚴重的。
原文
應檢驗死人,諸處傷損並無,不是病狀,難為定驗者,先須勒下骨肉次第等人狀訖,然後剃除死人髮髻,恐生前被人將刃物釘入囟門或腦中,殺害性命。
白話
凡是應當檢驗的死人,各處都沒有傷損,也不是疾病的症狀,難以判定死因的,必須先勒令骨肉順序等人畫完圖狀,然後剃除死者的髮髻,恐怕是生前被人用利器釘入囟門或腦中,殺害了性命。
原文
被殘害死者,須檢齒、舌、耳、鼻內,或手足、指甲中,有簽刺算害之類。
白話
被殘害而死的人,必須檢查牙齒、舌頭、耳朵、鼻孔內,或者手腳、指甲中,有沒有簽刺暗算之類的痕跡。
原文
凡檢驗屍首,指定作被打後服毒身死,及被打後自縊身死、被打後投水身死之類,最須見得親切,方可如此申上。
白話
凡是檢驗屍首,指定作為被打後服毒而死,以及被打後上吊而死、被踢後投水而死之類的,最必須看得真切,才能如此申報上去。
原文
世間多有打死人後,以藥灌入口中,誣以自服毒(藥)〔者〕;亦有死後用繩吊起,假作生前自縊者;亦有死後推入水中,假作自投水者。一有差互,利害不小。
白話
世間常有打死人之後,用藥灌入口中,誣陷是自行服毒的;也有死後用繩子吊起,假裝是生前上吊的;也有死後推入水中,假裝是自己投水的。一旦有差錯,利害關係不小。
原文
今須仔細點檢死人在身傷痕,如果不是要害致命去處,其自縊、投水及自服毒皆有可憑實跡,方可保明。
白話
如今必須仔細點檢死者在身上的傷痕,如果不是要害致命的部位,而上吊、投水及服毒都有可以依據的實際跡象,才能保證明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