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科釋謎

卷一

脈法

卷一/總論2
原文
錢乙曰。候兒脈。當以大指按三部。一息六七至為平和。八九至為發熱。五至為內寒。訣曰。小兒脈緊風癇候。沉緩食傷多嘔吐。弦急因知氣不和。急促急驚神不守。冷則沉細風則浮。牢實大便應秘久。腹痛之候緊而弦。脈亂不治安可救。變蒸之時脈必亂。不治自然無過謬。單細疳癆洪有蟲。大小不勻為惡候。脈沉而遲有潮熱。此必胃寒來內寇。瀉痢脈大不可醫。仔細酌量宜審究。
白話
錢乙說:診察小兒脈象,應當用大拇指按壓寸、關、尺三部。一息之間脈搏跳動六七次為正常平和,八九次為發熱,五次為內寒。口訣說:小兒脈象緊為風癇證候;沉緩為飲食損傷,多會嘔吐;弦急可知氣機不調和;急促為急驚風,心神不守;寒冷則脈沉細,感受風邪則脈浮;脈象牢實,大便應當長久祕結;腹痛的證候脈象緊而弦;脈亂不治,病情危險難以救治。在變蒸時期,脈象必定會亂,不治療自然也沒有過錯。脈象單細為疳癆,脈洪大為有蟲;脈象大小不勻為惡候。脈沉而遲有潮熱,這必定是胃寒內侵。瀉痢而脈大,不可醫治,應當仔細酌量審察探究。
原文
王肯堂曰。張云岐云。未及五歲不能視聽者。不可別脈。五歲以上。方可以脈別浮沉遲數。按前錢氏論。則不拘五歲上下也。水鏡訣又云。三歲以內看虎口三關。若三歲以下。更用一指按高骨。乃分三關。定其息數。呼吸八至為平脈。九至不安。十至危困。四歲以下。用一指袞轉尋三部。以關為準。七八歲移指少許。九歲次第依三關部取。十一二歲後。依大方脈部位診視。按此又與前二說不同。醫者臨時參酌用之可耳。
白話
王肯堂說:張云岐說,未滿五歲、不能聽話視物的小孩,不可以分辨脈象。五歲以上,才可以根據脈象分辨浮、沉、遲、數。按照前面錢乙的論述,則不拘泥於五歲上下。水鏡訣又說:三歲以內看虎口三關。若是三歲以下,更用一根手指按在高骨上,然後分為三關,確定他的呼吸次數。呼吸一次脈搏跳動八次為平脈,九次為不安,十次為危險困頓。四歲以下,用一根手指滾轉尋找三部,以關部為準。七八歲稍微移動手指位置。九歲依次按照三關部位取脈。十一二歲以後,依照成人脈診部位診察。按此說法又與前面兩種說法不同,醫者臨時參考斟酌使用就可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