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科釋謎

凡例

凡例

凡例10
原文
一 是書獨闕痘症。已詳明自敘中。其餘共分二十四門。雖症變多端。或有不盡於此者。更當臨症消息。然大段備具。已足該幼科綱領。
白話
這本書唯獨缺少痘症。已在序言中詳細說明。其餘共分二十四門。雖然症狀變化多端,或許有超出這範圍的,還需臨症靈活判斷,但大體已備,足以涵蓋幼科的綱要。
原文
一 二十四門症候。各著四言韻語。闡明義理。不列散文者。便誦習也。但韻語中。探源析流。義尚簡括。閱者當求意旨之所在。勿以為略而短之。
白話
二十四門症侯,各寫成四言韻語,闡明義理。不採用散文的原因,是為了便於記誦。但韻語中追溯源流,義理力求簡潔。閱讀的人應當探求意旨所在,不要因為簡略而輕視。
原文
一 韻語後。各採前人議論。以相發明。要皆擇其至精至當。歸於一是。足為幼醫科律者。故書中所登。無錯雜。無重疊。無支離。無牽扯。
白話
韻語之後,各採前人議論,相互闡發要點。都選擇其中最精當的,歸於一是,足以作為幼科醫生的準則。所以書中登載的內容,無錯雜、無重疊、無支離、無牽扯。
原文
一 是書刪繁就簡。雖卷帙無多。實足發明病旨。遵守斯法。已大概無誤。若更神而明之。則存乎其人矣。
白話
這本書刪繁就簡,雖然篇幅不多,實在足以闡發病機要旨。遵守這個方法,大致不會有錯誤。如果要更加神妙通達,那就取決於各人了。
原文
一 芽兒臟氣未全。不勝藥力。周歲內。非重症。勿輕易投藥。須酌法治之。即兩三歲內。形氣畢竟嫩弱。用藥亦不可太猛。峻攻驟補。反受藥累。
白話
幼兒臟氣尚未發育完全,不能承受藥力。一歲以內,如果不是重症,不要輕易給藥,須斟酌適當的方法來治療。即使兩三歲以內,形氣畢竟嬌嫩虛弱,用藥也不可太過猛烈。峻烈的攻伐或驟然的補益,反而會受到藥物的傷害。
原文
一 兒病多由食積。固是要語。醫家不可不知。然亦有稟受薄弱。或病後虛怯。其所生病。有全無食積者。不得以此語橫亙心中。仍為消導。即或有之。亦當扶正而使積自消。消息甚微。當意會毋執。
白話
小兒疾病多由食積引起,固然是重要言論,醫家不可不知。然而也有稟賦薄弱,或病後虛弱怯懦的,其所生的疾病,有完全沒有食積的。不能把這句話橫亙心中,依舊用消導之法。即使真的有食積,也應當扶助正氣,使積自然消散。消長變化很精微,應當用心體會,不要固執。
原文
一 古人治幼兒。或專攻。或專補。或專涼。或專熱。皆有偏處。是書宗旨一以中和當病為歸。不敢偏於攻補涼熱。
白話
古人治療幼兒,有的專門攻伐,有的專門補益,有的專門清涼,有的專門溫熱,都有偏頗之處。本書的宗旨是以中和之道對治病症,不敢偏於攻、補、涼、熱任何一方。
原文
一 病家怕驚不怕瀉。醫家怕瀉不怕驚。要知驚瀉俱為重候。在病家罔知病症。固無足怪。醫家既怕瀉。又安得不怕驚耶。若存不怕之念。恐有輕心妄治以致害者。不可不慎思之也。
白話
病家害怕驚風而不害怕腹瀉,醫家害怕腹瀉而不害怕驚風。要知道驚風和腹瀉都是重症。病家不明瞭病症,固然不足為怪。醫家既然害怕腹瀉,又怎麼能不害怕驚風呢?如果存著不怕的念頭,恐怕會輕率錯誤治療而導致危害,不能不審慎思考啊。
原文
一 古人制幼方。必使藥品與幼兒相得。本與大方有別。醫者固不可執古方以治今病。亦不可妄作方劑。有背古人之意。此旨亦至微。明者自領之。
白話
古人製訂幼兒方劑,必定使藥品與幼兒相適應,本來就與成人方劑有別。醫者固然不可固執地用古方治療今病,也不可以妄自製作方劑,違背古人的意旨。這層道理也很精微,明達的人自然能體會。
原文
一 嬰兒兩三歲內。全屬天真。痛癢不能自達。其時脈雖不可凭。而觀色察形。或視三關指紋。醫者反得依據。有一種嬌養小兒。至四五歲六七歲。知識略開。便生詐偽。不飢為飢。不渴為渴。不癢為癢。不疼為疼。父母溺愛不知。諄諄告醫。醫若不察。便爾多誤。此又當觀色於色之外。察形於形之表。以辨其情偽者也。切勿為他瞞過。
白話
嬰兒兩三歲以內,完全出於天真,疼痛搔癢不能自己表達。那時脈象雖然不足為憑,而觀察面色、審察形貌,或檢視三關指紋,醫者反而能有所依據。有一種嬌生慣養的小兒,到了四五歲六七歲,知識稍微開啟,便生出欺詐虛偽,把不餓當作餓、不渴當作渴、不癢當作癢、不疼當作疼。父母溺愛不知道,詳細地告訴醫者。醫者如果不察,就會多有誤診。這又應當在面色之外觀察面色,在形貌之表審察形貌,來辨別其中的真假。千萬不要被他瞞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