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綱目

卷十二

除中

卷十二/除中6
原文
【綱】仲景曰。傷寒脈遲。六七日。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。脈遲為寒。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。腹中應冷。當不能食。今反能食。此名除中。必死。
白話
【綱】仲景說:傷寒病出現脈搏遲緩,經過六七天,卻反而用黃芩湯來清除他的熱象。脈搏遲緩代表有寒,現在用黃芩湯又去除他的熱,腹中應該寒冷,應當不能進食,現在反而能進食,這叫做「除中」,必定會死亡。
原文
【目】劉完素曰。除者。除去也。與除夕之除同義。夫脈遲為寒。胃中真陽已薄。不可更與涼藥。蓋胃暖乃能納食。今胃冷而反能食。則是胃之真氣發露無餘。而胃陽亦必漸去而不能久存。故必死。腹中。即胃中也。
白話
【目】劉完素說:「除」是除去的意思,與除夕的「除」字意義相同。脈搏遲緩屬於寒,胃中的真陽已經薄弱,不可以再給予寒涼藥物。因為胃溫暖才能接納食物,現在胃寒冷反而能進食,這是胃中的真氣完全顯露出來沒有剩餘,而胃陽也必定會逐漸離去而不能長久留存,所以必定會死亡。腹中就是指胃中。
原文
魏荔彤曰。此為陽虛陰寒家立法。見厥陰一症。原寒熱雜合。其盈虛消息之機。全在臨時斟酌。為陽氣盛。熱有餘。則越之散之。甚且涼之下之。為陰氣盛。熱不足。則升之舉之。甚且溫之補之。俱難一以為治也。此固為厥陰傳經之邪言之。而不止此也。傷寒中何經不然。雜病中何症不然。故此條俱未嘗專指厥陰也。學者可不察乎。
白話
魏荔彤說:這是為陽虛陰寒體質的人所立的法則。看到厥陰這一病症,原本就是寒熱夾雜,其虛實消長的關鍵,全在於臨證時斟酌判斷。如果是陽氣旺盛、熱有餘,就使用發散或清泄的方法,甚至用寒涼或攻下的治法;如果是陰氣旺盛、熱量不足,就使用升提或溫養的方法,甚至用溫補的治法。都很難用單一方法來治療。這固然是針對厥陰經傳變的病邪來說的,但也不僅限於此。傷寒病中哪一經不是這樣?雜病中哪一種病證不是這樣?所以這一條文未曾專門只指厥陰經。學習的人怎能不仔細體察呢?
原文
【綱】仲景曰。眼睛不慧。語言不出。而設食反多者。此為除中。口雖欲言。舌不能言。
白話
【綱】仲景說:眼睛失去神采,無法發出聲音,如果給予食物反而吃得很多,這是除中。嘴巴雖然想說話,舌頭卻不能動彈說話。
原文
傷寒始發熱六日。厥反九日而利。凡厥利者。當不能食。今反能食者。恐為除中。食以索餅。不發熱者。知胃氣尚在。必愈。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。後三日脈之。其熱續在者。期之旦日夜半愈。
白話
傷寒病開始發熱六天,四肢厥冷反而持續九天並且伴隨下利。凡是厥冷下利的病人,應當不能進食,現在反而能進食,恐怕是除中。給他吃麵條之類的食物,如果沒有突然發熱,就知道胃氣還在,必定會痊癒。但恐怕是驟然出現的虛熱,很快又消失。之後三天再診脈,如果熱象仍然持續存在,預期在次日半夜會痊癒。
原文
【目】楊士瀛曰。除中者。臟寒應不能食。今反能食是也。有三症。悉屬厥陰。其一由誤服黃芩湯而致。期以必死。其一則熱少厥多。胃氣在者愈。暴來出而復者死。其熱續在者生。此不因藥故也。其一至眼不慧。舌不能言。則為壞症。必死
白話
【目】楊士瀛說:除中,是指臟腑寒冷本應不能進食,現在反而能進食的情況。共有三種證型,都屬於厥陰病。第一種是由於誤服黃芩湯所導致,預後必定死亡。第二種是熱象少而厥冷多,胃氣尚存者會痊癒;如果突然出現發熱隨即又消失的則會死亡;熱象持續存在的則能存活,這不是因為藥物的緣故。第三種是發展到眼睛失去神采、舌頭不能說話,這屬於壞病,必定死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