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【綱】仲景曰。太陽病。過經十餘日。反二三下之。後四五日。柴胡症仍在者。先與小柴胡湯。嘔不止。心下急。鬱郁微煩者。為未解也。與大柴胡湯。則愈。
【綱要】張仲景說:太陽病,過了十餘天,病邪已經傳遍,反而再三用下法治療。過了四五天,如果柴胡證仍然存在的,先給予小柴胡湯治療。嘔吐不止,心下部位拘急,憂鬱微煩的,是病邪還未解除。給予大柴胡湯,就可以痊愈。
原文
【目】李梴曰。傷寒六日傳經已遍。七日當解。至十三日以上不愈。謂之過經。汗下失宜。以致邪氣流連不已。神昏譫語。胸滿潮熱。隨其表裡症見而調之。或從輕再汗再下。如脈亂髮躁。尺寸陷者。危。如脈緩安睡。邪未盡者。正未復耳。參胡芍藥湯調之。有大便下利而脈和者。諸醫以丸藥下之。停留餘熱。凡過經氣虛。或加異氣。宜與外症參看。
【條目】李梴說:傷寒六日傳經已經遍歷,七日應當緩解。到了十三日以上還不痊愈的,叫做過經。汗法、下法失當,導致邪氣流連不停。神昏譫語,胸滿潮熱,根據他表症、裏症的表現來調治。有的從輕證再發汗再攻下。如果脈象混亂、躁動不安,尺脈、寸脈沉陷的,是危重症。如果脈象和緩安穩入睡的,是邪氣未盡,正氣尚未恢復。用參胡芍藥湯調理。有大便泄瀉而脈象平和的,眾醫用丸藥攻下,餘熱停留。凡是過經後氣虛的,或者加上外邪的,應當與外症一起參照診察。
原文
喻昌曰。過經不解者。由七八日已後。至十三日已後。過一候二候。猶不痊解也。然邪在身中日久。勢必結聚於三陽。太陽為多。少陽次之。陽明又次之。及至三陰。則生死反掌。不若此之久持矣。
喻昌說:過經不解的,是從七八日之後,到十三日之後,超過一候二候,仍然不能痊愈緩解。然而邪氣在身體中停留日久,必定會結聚在三陽經。太陽經最多,少陽經次之,陽明經又次之。等到傳入三陰經,就生死瞬間,不像這樣可以長久拖延了。
原文
程郊倩曰。過經十餘日而不知太陽症有未罷。反二三下之。因致變者多矣。後四五日。柴胡症仍在。未有他變。本當行大柴胡兩解表裡。但其邪屢因誤下而深入。即非大柴胡下法所能服。故必先用小柴胡提其邪出半表。然後乃用大柴胡。始合法也。
程郊倩說:過了十餘日仍不知太陽症尚未解除,反而再三用下法,因此導致病變的情況很多。過了四五日,柴胡症仍在,沒有其他變化。本應當用大柴胡湯兩解表裏。但是他的邪氣屢次因誤下而深入,即使用大柴胡的下法也不能使之服從。所以必須先用小柴胡湯把邪氣提到半表,然後才用大柴胡湯,才符合法則。
原文
【綱】仲景曰。太陽病。過經十餘日。心下溫溫欲吐。而胸中痛。大便反溏。腹微滿。鬱郁微煩。先此時自極吐下者。與調胃承氣湯。若不極者。不可與。但欲嘔。胸中痛。微溏者。此非柴胡症。以嘔故知極吐下也。
【綱要】張仲景說:太陽病,過了十餘日,心下溫溫欲吐,而胸中疼痛,大便反而稀溏,腹部微滿,憂鬱微煩。在此前曾經大量吐下的,給予調胃承氣湯。如果不是大量吐下的,不可給予。只想嘔吐,胸中疼痛,大便微溏的,這不是柴胡證。因為嘔吐的緣故,知道是大量吐下所致。
原文
【目】喻昌曰。此條有二辨。若曾經大吐下者。邪從吐解。直已入里。可用調胃承氣之法。若未經吐下。但欲嘔。胸中痛微溏者。是痛非吐所傷。溏非下所致。調胃之法。不可用矣。豈但調胃不可用。即柴胡亦不可用。以邪尚在太陽高位。徒治陽明少陽。而邪不解耳。解太陽之邪。仲景言之已悉。故此但示其意也。若其人能嘔。則是為吐下所傷。而所主又不在太陽矣。
【條目】喻昌說:此條有兩種情況需要辨別。如果曾經大量吐下,邪氣從吐而解,直接已入裏,可用調胃承氣的方法。如果未曾吐下,只是欲嘔,胸中疼痛微溏的,這是疼痛不是吐法所傷,稀溏不是下法所致,調胃的方法不可用了。豈但調胃不可用,就是柴胡也不可用。因為邪氣還在太陽高位,白白治陽明、少陽,邪氣是不能解除的。解除太陽的邪氣,張仲景已經說得很詳細了,所以這裏只是提示其意。如果這人能嘔,那就是被吐下所傷,而所主治的又不屬於太陽了。
原文
【綱】仲景曰。傷寒十三日不解。胸脅滿而嘔。日晡所發潮熱。已而微利。此本柴胡症。下之而不得利。今反利者。知醫以丸藥下之。非其治也。若自下利者。脈當微厥。今反和者。此為內實也。調胃承氣湯主之。
【綱要】張仲景說:傷寒十三日仍未解除,胸脅滿悶而嘔吐,傍晚時分發作潮熱,隨後輕微下利。這本來是柴胡證,用下法治療應當不會出現下利。現在反而下利的,可知是醫生用丸藥攻下,這不是正確的治法。如果是自然下利的,脈應當微厥。現在反而平和的,這是內有實邪。用調胃承氣湯主治。
原文
【目】喻昌曰。二條俱見微利之症。難辨其內虛內實。上條。胸脅滿而嘔。邪湊少陽之表。故欲下之。必用柴胡為合法。若以他藥下之。表邪內入。即是內虛。此條。原無表症。雖丸藥誤下。其脈仍和。即為內實也。按仲景下法。屢以丸藥為戒。惟治太陽之脾約用麻仁丸。因其人平日津枯腸結。必俟邪入陽明下之。恐無救於津液。故雖邪在太陽。即用丸藥之緩下潤其腸。俾外邪不因峻攻而內陷也。此等處亦需互參。再按傷寒以七日為一候。其有二三候不解者。病邪多在三陽經留戀。不但七日傳之不盡。即十三日二十餘日。尚有傳之不盡者。若不辨症。徒屈指數經數候。汗下展轉差誤。正虛邪湊。愈久愈難為力。所以過經不解。當辨其邪在何經而取之。仲景云。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。以行其經盡故也。即內經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之旨可見。太陽一經。有行之七日以上者。其欲再作經者針足陽明。使經不傳則愈。以太陽既羈留多日。則陽明少陽亦可羈留。過經漫無解期矣。所以早從陽明中土而奪之。俾其不傳。此捷法也。若謂六經傳盡。復傳太陽。必無是理。後人墜落成無己阱中耳。豈有厥陰兩陰交盡於裡。復從皮毛外再入太陽之事耶。請破此大惑。
【條目】喻昌說:兩條都見到微利的症狀,很難辨別是內虛還是內實。上條,胸脅滿悶而嘔,邪氣聚於少陽之表,所以想要攻下,必須用柴胡才是正當方法。如果用其他藥物攻下,表邪內陷,就是內虛。這條,原本沒有表症,雖然丸藥誤下,脈象仍然平和,就是內有實邪。按張仲景的下法,多次以丸藥為戒。惟獨治療太陽的脾約證用麻仁丸,因為這人平日津枯腸結,必定要等到邪氣傳入陽明才能攻下,否則恐怕無法救濟津液。所以雖然邪氣在太陽,就用丸藥的緩下潤滑其腸道,使外邪不因峻攻而內陷。這些地方也需要互相參照。再說傷寒以七日為一候,有二三候仍不解的,病邪多在三陽經留戀。不但七日傳之不盡,就是十三日、二十餘日,還有傳之不盡的。如果不辨症,只會屈指計算經絡、計算候數,汗法、下法輾轉差誤,正氣虛而邪氣聚,拖得越久越難處理。所以過經不解,應當辨別邪氣在哪條經絡而施治。張仲景說:太陽病頭痛到七日以上自己痊愈的,是因為走完了這條經的病程。這就是內經所說「七日太陽病衰,頭痛少愈」的意思可見。太陽一經,有行到七日以上的。如果想要防止再作一經的,針刺足陽明經,使經脈不傳就能痊愈。因為太陽既然羈留多日,陽明、少陽也可能羈留。過經就會漫無解除的期限了。所以早些從陽明中土來祛除它,使邪氣不傳。這是捷徑的方法。如果說六經傳盡,再傳回太陽,必定沒有這個道理。後人墜入成無己的陷阱罷了。哪有厥陰兩陰交會於裏,反而從皮毛外再入太陽的道理呢?請破解這個大疑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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