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綱目

表裡

半表半裡症

表裡4
原文
【綱】仲景曰。傷寒五六日。頭痛。汗出。微惡寒。手足冷。心下滿。口不欲食。大便硬。脈沉細者。此為陽微結。必有表復有里也。脈沉。亦在裡也。汗出為陽微結。假令純陰結。不得復有外症。悉入在裡矣。此為半在表半在裡也。脈雖沉細。不得為少陰病。所以然者。陰不得有汗。今頭汗出。故知非少陰也。可與小柴胡湯。設不了了者。得屎而解。
白話
【綱要】張仲景說:傷寒五六天,頭痛,出汗,微微怕冷,手腳冷,心下悶滿,不想吃東西,大便硬,脈沉細的,這是「陽微結」。必然有表證又有裡證。脈沉,也是因為在裡。出汗是因為陽微結。假如是純粹的陰結,就不會再有外症,全部都在裡了。這是半在表半在裡。脈雖然沉細,不能認為是少陰病。原因是:陰症不應該有汗。現在頭部出汗,所以知道不是少陰病。可以給予小柴胡湯。如果還有不適的,排便後就會解除。
原文
【目】成無己曰。邪之客於表者為寒。邪與陽相爭則為寒矣。邪之入於裡者為熱。邪與陰相爭則為熱矣。邪在半表裡。外與陽爭而為寒。內與陰爭而為熱。是以往來寒熱。邪居表多則多寒。邪居里多則多熱。邪半在表半在裡。則寒熱亦半矣。邪在表者。必漬形以為汗。邪在裡者。必盪滌以取利。其餘不外不內。半表半裡。又非發汗所宜。又非吐下所對。是當和解則可矣。小柴胡是也。
白話
【闡述】成無己說:病邪侵犯在表的成為寒邪,病邪與陽氣相爭就成為寒證。病邪進入在裡的成為熱邪,病邪與陰氣相爭就成為熱證。病邪在半表半裡,在外與陽氣相爭而成為寒,在內與陰氣相爭而成為熱,所以往來寒熱。病邪居表多的就寒多,病邪居裡多的就熱多。病邪半在表半在裡,那麼寒熱也各占一半。病邪在表的,必定要用浸泡形體的方法發汗。病邪在裡的,必定要用盪滌的方法取得效果。其餘既不外也不內,半表半裡的,又不適宜發汗,又不適宜嘔吐瀉下,這應當用和解就可以了。小柴胡湯就是這樣的方劑。
原文
戴原禮曰。論中有曰太陽經病者。太陰經病者。有曰傷寒者。中風者。有但曰厥者。下利者。有但曰病者。有但曰某經者。蓋以邪中其經。故以經名之。非特謂傷寒之候。謂兼有雜病也。凡云傷寒而不云經者。故非雜病也。謂六經俱有之症。難以一經拘之。中風亦然。凡云下利及厥。與夫稱病人等名症者。謂六經、傷寒、中風、雜病等候。俱有是症也。善治病者。須要詳辨。太陽傳經之邪。各經直中之邪。曾無汗吐下之症。火逆、水噴之症。結胸、發黃、血滯、痞利、厥逆之症。如中風、傷寒、雜病之候。一切之疾。不拘六經。但分表裡。蓋六經俱有表裡二症。但有表症。即發汗。但有裡症。即攻下。或表裡症俱見。則宜以攻裡發汗之藥。分表裡病症多少用之。病在半表裡。和解之。此傳經之治也。雜病寒症在表者。辛溫汗之。寒中里者。大熱救之。亦在明其表裡而已。
白話
戴原禮說:傷寒論中有的說太陽經病,有的說太陰經病;有的說傷寒,有的說中風;有的只說厥症,有的只說下利,有的只說病,有的只說某經。大概是因為邪氣侵犯了哪一條經,就用那一個經名來稱呼它。不只是說傷寒的證候,是說兼有雜病。凡是說傷寒而不說經的,所以不是雜病。說六經都有的症狀,不能拘泥於某一經。中風也是如此。凡是說下利及厥,以及稱呼病人等的病症名稱的,是說六經傷寒、中風、雜病等證候,都有這些症狀。善於治病的人,必須詳細辨別。太陽傳經的邪氣,各經直中的邪氣,曾經沒有汗吐下過的症狀,火逆、水逆的症狀,結胸、發黃、血瘀、痞利、厥逆的症狀。像中風、傷寒、雜病的證候,一切的疾病,不拘泥於六經,只區分表裡。因為六經都有表症和裡症,只有表症就發汗,只有裡症就攻下。如果表症裡症同時出現,就適宜用攻裡發汗的藥物,按照表症裡症病症的多少來使用。病在半表半裡,用和解的方法。這是傳經的治法。雜病的寒症在表的,用辛溫的藥物發汗;寒邪直中在裡的,用大熱的藥物挽救,也是要明確它的表裡罷了。
原文
李梴曰。凡病或渴或不渴。或胸中煩不煩。或嘔不嘔。或腹脅痛不痛。或咳。或心下悸。或小便不利。少陽所主也。或煩或嘔者。邪在表。方傳裡也。若見耳聾脅痛寒熱。嘔而口苦。胸脅緊滿。脈弦數。即是半表半裡。脈大胸滿。多痰。或挾宿食。可吐。百問云。氣浮上部。填塞心胸。頭痛多涎。此吐症也。經云。其高者因而越之。脈雖大。無甚痰者。不可吐。只宜和解。
白話
李梴說:大凡病有的渴有的不渴,有的胸中煩有的不煩,有的嘔有的不嘔,有的腹脅痛有的不痛,有的咳,有的心下悸動,有的,小便不通利,都是少陽經所主管的。有的煩有的嘔,是病邪在表,正要傳入裡。如果見到耳聾脅痛寒熱往來,嘔吐而且口苦,胸脅緊滿,脈弦數,這就是半表半裡。脈大胸悶,痰多,或者挾有積食,可以用吐法。百問說:氣浮在上部,填塞心胸,頭痛且多痰涎,這是吐症的表現。內經說:病在高的因而越之。脈雖然大,沒有很多痰的,不可吐,只適宜用和解的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