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醫籍考

卷二十四

方論(二)(6)

卷二十四/方論(二)3
原文
魏荔彤曰。傷寒例。叔和氏修緝醫聖之書。發其凡例也。列於論首。名之曰例。標題原未有序字。後人以其文近於序。故更名之曰序例。成氏注之。方氏刪之。喻氏駁之。程氏嘻笑且怒罵之。以為僭濫。以為悖謬。愚平心靜氣論之。其意亦未大舛。特欲推廣傷寒於傷寒外耳。不知傷寒論。原非專論傷寒內也。例之大概。謂四時皆有外感之氣。惟冬月乃正傷寒之名。欲推廣而反成拘執矣。更為引伸春溫夏暑瘧病熱病疫病。原思於傷寒外。多所論列。因醫聖自序中。言傷寒疑似之間。誤人階厲。故欲辨其是非。以附益原書之義也。但於諸證。不為條分縷晰。一如凡例之制。乃參雜反復。籠統鋪敘以成文。既無太史公伯夷列傳手筆。必見方鑿圓枘。否則重樓疊嶂矣。例不成例。序不成序。是其才力之不逮。體認之未真。以尊崇闡發之心。竟成儒者自分兩歧。迄難合一。何也。以醫聖原兼萬病。而論其一。叔和之例。欲分萬病為萬也。至於詳明時令氣化。以別疾病感受。仍是分晰異同之見。何其冗亂無紀乎。因而及於藥治之遲早。風土之涼燠。以為明切。實皆郛廓。不能得傷寒論之精深。雖欲有言。不能不流為冒語也。復敘六經傷寒。及兩感之脈證。與各有愈期不治之故。在傷寒論中已明。此非贅疣耶。最是初感風寒二邪。大關巨節。默無分剖。又何疏乎。卻將壞證。牽入溫瘧等症。既明溫暑瘧熱疫證。不同傷寒。分時異感。各成一病。又忽有四變之說。殊覺自相秦越。更及遲治誤治諸條。曰若曰凡。縱再增益千百。亦苦於掛少漏多。發凡起例,不言全書持綱攜領之處。而以己意氾濫舉之。曰此書之例。書自書而例自例。何以使人讀例。而得書之簡潔精微乎。將徒畫蛇之足。續鳧之踁而已。末雖明生愈死亡之機。終亦不可勝言,總因不能合全書。以為體會。撮其易簡之善。著為知從之法。乃以為既緝是書。不可不以推廣為發明。本欲附驥名彰。立言不朽。抑知後人不少假借。細加指摘也耶。愚故原其初念。本在遵循。非蒙違戾。而智淺才薄。不能心得全書精義。乃欲以多求勝。備其闕略。豈知醫聖之文。言近而指遠。辭簡而意該乎。然醫聖數千年正學。賴此不墜。其功亦不在衛敬仲序詩之下。詩序雖經朱子刪駁。而古遠所傳。於今不泯。則叔和之例。可以比照杜氏以例例春秋矣。至可例與否。例之當否。其例具在。叔和不能自達其意者。後之讀例君子。可以代明。何必削之。不許天下共見聞。而求其公是耶。方氏謂以傳先經非體。愚謂例也。非傳也。傳必附經。例則仍可首例也。倘叔和當日。能將所謂溫暑瘧熱疫諸證。各就專門。分撰附經。詳其脈論。精言治法。以述寓作。如朱子之補大學。豈非醫聖之高弟。醫門之功臣乎。不能為此。而於例中叢脞言之。吾知其於此數證原委亦未大明。約略敷衍。不意乃成罪案。因此沒其緝書原志。則亦大可惜矣。
白話
魏荔彤說:〈傷寒例〉是王叔和整理修訂醫聖張仲景的著作時,所發表的凡例。把它列在論述的開頭,命名為「例」,標題原本沒有「序」字。後人因為它的文體類似序文,所以改名為〈序例〉。成無己為它作註,方有執刪除它,喻嘉言駁斥它,程應旃又嘲笑又怒罵它,認為是越權浮濫、認為是違背謬誤。我平心靜氣地評論它,它的用意其實也沒有太大偏差,只是想要把傷寒的範圍推廣到傷寒之外罷了。不知道《傷寒論》原本就不是只專門論述傷寒以內的內容。〈傷寒例〉的大概內容,是說四季都有外感之氣,只有冬季的才叫正傷寒,想要推廣反而變成拘泥固執了。又進一步引申出春季溫病、夏季暑病、瘧病、熱病、疫病,原本是想在傷寒之外多所論述。因為醫聖的自序中提到,傷寒疑似之間容易誤人,造成禍害,所以想要辨別是非,來補充增益原書的義理。但是對於這些病症,沒有逐條分析清楚,像一般凡例的體制那樣,而是摻雜反覆、籠統鋪陳寫成文章,既沒有太史公司馬遷寫〈伯夷列傳〉那樣的手筆,必定會顯得方鑿圓枘、格格不入,否則就是重樓疊嶂、雜亂無章。例不成例,序不成序,這是因為他的才力不夠,體認不真切,原本懷著尊崇闡發的心意,最終卻像儒家學說那樣自分兩派,難以合一。為什麼呢?因為醫聖原本兼顧萬病,而只論其中一種;王叔和的〈傷寒例〉卻想要把萬病分成萬種。至於詳細說明時令氣候變化,來區別疾病的感受途徑,仍然只是分析異同的見解,多麼冗長混亂沒有條理啊!接著又談到用藥治療的早晚、風土氣候的寒涼溫暖,認為這樣明確切實,其實都是空泛的皮毛,沒有掌握到《傷寒論》的精深之處。雖然想要發表議論,卻不免流於空話。又敘述六經傷寒以及兩感的脈證,還有各經的痊癒日期和不治的原因,這些在《傷寒論》中已經說明白了,這不是多餘的贅疣嗎?最關鍵的是初次感受風寒二邪的重大關節,卻默然沒有分析區別,又多麼疏漏啊!卻把壞證牽扯到溫瘧等症裡面。既然已經說明溫病、暑病、瘧疾、熱病、疫病不同於傷寒,是不同時節感受不同邪氣,各自成為一種病,又忽然出現「四變」的說法,實在覺得自相矛盾。更談到延遲治療、誤治等條目,說「若」說「凡」,縱使再增加千條百條,也苦於掛一漏萬。發凡起例,卻不言及全書的提綱挈領之處,而是以自己的意思泛濫地列舉,說這就是這本書的體例。書是書,例是例,怎麼能讓人讀了例,而得到書的簡潔精微呢?只會是畫蛇添足、續鳧短脛罷了。末尾雖然說明了生癒死亡的機理,終究還是說不盡總之是因為不能結合全書來體會,採取其簡易精善之處,寫成讓人知道如何遵循的法則。卻認為既然整理了這本書,就不能不推廣發揮。本來想要附在醫聖著作之後以揚名立萬,使言論永垂不朽,哪裡知道後人毫不留情地仔細指責呢?我因此推究他最初的本意,本來是在遵循,並非有意違背。只是智慧淺薄、才能不足,不能深入體會全書精義,卻想要以多取勝,完備那些缺漏之處。哪裡知道醫聖的文章,言語淺近而意旨深遠,文辭簡約而涵義完備呢?然而醫聖數千年的正統學說,依靠這本書而沒有失傳,他的功勞也不在衛敬仲(衛宏)為《詩經》作序之下。《詩序》雖然經過朱子刪改駁斥,但古老的流傳至今沒有泯滅。那麼王叔和的〈傷寒例〉可以比照杜預用凡例來解釋《春秋》。至於是否可稱為「例」、例子是否恰當,那些例子都還在。王叔和不能自己表達清楚的意思,後世讀例的君子可以代替他說明。何必刪除它,不允許天下人共同見聞,而追求所謂的公正呢?方有執認為把傳放在經之前不合體例。我認為這是「例」,不是「傳」。傳一定要附在經之後,例則仍然可以放在開頭。假使王叔和當時能夠把所謂的溫、暑、瘧、熱、疫等證,各自按照專門,分別撰寫附在經書之後,詳述脈象理論,精妙地論述治法,以闡述的方式寄寓創作,像朱子補《大學》那樣,難道不是醫聖的高明弟子、醫學界的功臣嗎?不能做到這樣,而在〈傷寒例〉中雜亂地談論,我知道他對於這幾種病症的原委也還沒有十分明白,只是大略敷衍。沒想到竟然成了罪狀,因此埋沒了他整理書籍的原意,這也太可惜了。
原文
又曰。辨脈一篇。的是醫聖原文。其辭簡括。其義深長。與傷寒雜病論。心思筆致。皆足令人紬繹不盡。推暨無方矣。蓋辨脈為論證之先務。所以叔和敘次為第一。不可謂以傳僭經也。既非叔和所能擬議。原為醫聖高文巨典。不妨置之諸論之首。以重診視之事矣。於平脈分篇是否。醫聖本意。或叔和效虞書中分二典之智乎。但忽首為韻語。似反覺膚廓淺近。不類一手。豈少陵不能作散文。而醫聖不能作韻語耶。真贗已無可考。孰得而屏之。屏之反為僭矣。
白話
又說:〈辨脈〉這一篇,確實是醫聖張仲景的原文。它的文辭簡潔概括,它的義理深遠悠長,與《傷寒雜病論》的思維構想、筆法風格,都足以讓人反覆咀嚼品味不盡,推廣應用沒有侷限。因為辨別脈象是論述證候的首要任務,所以王叔和把它編排在第一位。不能說是用傳文來僭越經文。既然不是王叔和所能模擬寫出的,原本就是醫聖的高深文獻、重要典籍,不妨把它放在諸多論述的開頭,以重視診察之事。至於把它分為〈平脈〉一篇是否合乎醫聖的本意?或許是王叔和仿效《虞書》中分〈堯典〉、〈舜典〉的智慧吧?但是突然在開頭用韻語,反而覺得膚廓淺顯,不像出自同一人之手。難道是杜甫不能寫散文,而醫聖不能寫韻語嗎?真偽已經無從考證,誰能夠摒棄它呢?摒棄它反而成為僭越了。
原文
又曰。辨脈平脈二篇。亦非後人妄分為二也。蓋於辨平二字之義。未能深悉也。辨者。分別之也。平者。較量之也。平如平章之平。非平人之脈。如謂篇中專言平人之脈。試觀之。何其言平人之脈。十之一二。言疾病之脈。十反八九乎。然則辨者。始條理也。分為二。推至於無窮也。平者。終條理也。衡如一。究歸於不二也。氣有陰陽。邪亦有陰陽。病必分陰陽。脈必辨陰陽。故必分為二以辨之。氣之陰陽。有有餘不足。邪之陰陽。亦有衰盛。病因而有輕重。脈必平陰陽。故權衡如一以平之。紬玩二篇。洵是此義。不可悉舉。略觀大意可知矣。至於其文古穆簡潔。其義精微廣大。惟醫聖獨擅其能。非王氏所可贊之辭,合傷寒例觀之。亦自明編次於六經論之首。先脈後證。先辨平乎脈以審證。後條列乎證以處治。序次亦未紊也。
白話
又說:〈辨脈〉、〈平脈〉兩篇,也不是後人胡亂分成兩篇的。大概是因為對「辨」、「平」這兩個字的意義未能深入理解。「辨」是分別的意思,「平」是比較衡量的意思。「平」如同「平章」的「平」,不是指平人的脈象。如果認為篇中專門談論平人的脈象,試看內容,為什麼說平人脈象的只有十分之一二,說疾病脈象的反而有十分之八九呢?那麼,「辨」是條理的開始,分為二,推演到無窮;「平」是條理的終結,權衡如一,最終歸於不二。氣有陰陽,邪也有陰陽,病必須分辨陰陽,脈必須辨別陰陽,所以必須分為二來辨別。氣的陰陽有有餘和不足,邪的陰陽也有衰弱和亢盛,病因而有輕重,脈必須平衡陰陽,所以權衡如一來平衡它。仔細玩味這兩篇,確實是這個意思,不能一一列舉,大略觀看大意就可以知道了。至於它的文風古樸莊重、簡潔,它的義理精微廣大,只有醫聖才能獨擅其能,不是王叔和所能讚美的言辭。合併〈傷寒例〉來看,也很明白是編排在六經論述之前,先脈後證:先辨別、平衡脈象來審查證候,然後逐條列出證候來處理治療。次序也沒有紊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