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凡例曰。明萬曆間。蘄州李時珍東璧者。彙纂諸書。名為本草綱目。五十二卷。藥一千八百九十二種。今遜於綱目中。選切要者五百九十七種。增金部神水、水中金。谷部人皇豆、朱米。草部菸草。鱗部海參。獸部獅子油、猴結。人部馬子鹼。共六百六種。名為藥性纂要。以藥備用五行。品類百千。近取諸身。遠取諸物。皆供治療。未可專以群卉該之也。故藥則錄其功用。書則纂其要言。庶使覽者不憚煩。而易記也。
凡例說:明朝萬曆年間,蘄州人李時珍(字東璧)匯集编纂了各種書籍,命名為《本草綱目》,共五十二卷,收錄藥物一千八百九十二種。現在從《綱目》中選取最重要的五百九十七種,增加金部的神水、水中金,谷部的人皇豆、朱米,草部的菸草,鱗部的海參,獸部的獅子油、猴結,人部的馬子鹼,總共六百零六種,命名為《藥性纂要》。因為藥物備用五行,品類成百上千,近取於人體,遠取於萬物,都供治療之用,不能只以各種花草來概括它們。所以對於藥物則記錄其功用,對於書籍則選錄其要言,希望使讀者不厭煩,而且容易記憶。
原文
〔顧氏(元交)本草匯箋〕十卷 存〔張氏(璐)本經逢原〕四卷 存
〔顧元交的《本草匯箋》〕十卷,存世;〔張璐的《本經逢原》〕四卷,存世。
原文
四庫全書提要曰。「本經逢原四卷。國朝張璐撰。其書以神農本經為主。而加以發明。兼及諸家治法。部分次第。悉依李氏本草綱目。而疏通大義。較為明顯。自序云。瀕湖博洽今古。尚爾。捨本逐末。僅以本經主治。冠列於首。以為存羊之意。繆氏仲淳開鑿經義。迥出諸家之上。而於委曲難明之處。則旁引別錄等說。疏作經言。未免朱紫之混。蓋時珍書多主考訂。希雍書頗喜博辨。璐書則惟取發明性味。辨別功過。使制方者易明云。」
《四庫全書提要》說:《本經逢原》四卷,本朝張璐撰寫。該書以《神農本經》為主,並加以闡發,兼及各家治法。部分次序,完全依照李氏《本草綱目》,而疏通大義,較為明顯。自序說:李時珍(瀕湖)博學古今,尚且如此,捨本逐末,僅將《本經》主治列在卷首,以為保存古意。繆希雍(仲淳)開鑿經義,遠超各家之上,而對於曲折難明之處,則旁引《別錄》等說,疏解為經言,未免混淆。大概李時珍的書多主考訂,繆希雍的書頗喜博辨,張璐的書則只取發明性味,辨別功效過失,使製方者容易明白。
原文
吳縣誌曰。張璐字路玉。吳之明醫也。能審虛實決死生。又所著傷寒大成。診宗三昧。醫通。衍義諸書。梓行於世。
《吳縣誌》說:張璐,字路玉,是吳地的名醫。能審察虛實,決斷死生。又著有《傷寒大成》、《診宗三昧》、《醫通》、《衍義》等書,刻版流傳於世。
原文
〔陳氏(治)藥理近編〕一卷 存〔王氏(子接)絳雪園得宜本草〕一卷 存〔黃氏(元御)長沙藥解〕四卷 未見
陳治的《藥理近編》一卷,存世;王子接的《絳雪園得宜本草》一卷,存世;黃元御的《長沙藥解》四卷,未見。
原文
四庫全書提要曰。長沙藥解四卷。國朝黃元御撰。張機傷寒論。共一百十三方。金匱玉函經。共一百七十五方。合二書所用之藥。共一百六十種。元御各為分析排纂。以藥名藥性為綱。而以某方用此藥為目。各推其因證主療之意。頗為詳悉。然藥有藥之性味。此不易者也。用藥有用藥之經緯。此無定者也。故有以相輔而用者。有以相制而用者。並有以相反相激而用者。此當論方。不當論藥。但云某方有此藥。為某證而用。某方有此藥。又為某證而用。是猶求之於筌蹄也。〔玉楸藥解〕四卷 未見
《四庫全書提要》說:《長沙藥解》四卷,本朝黃元御撰寫。張機《傷寒論》共一百一十三方,《金匱玉函經》共一百七十五方,合兩書所用之藥,共一百六十種。黃元御各自分析編排,以藥名藥性為綱,而以某方用此藥為目,各自推究其病因、證候、主治之意,頗為詳細。然而藥有藥的性味,這是不變的;用藥有用藥的經緯,這是沒有一定的。所以有相輔而用的,有相制而用的,還有相反相激而用的。這應當論方,不應當論藥。只說某方有此藥,為某證而用;某方有此藥,又為某證而用,這就如同求魚於筌蹄(工具)啊。《玉楸藥解》四卷,未見。
原文
四庫全書提要曰。玉楸藥解四卷。國朝黃元御撰。玉楸者。元御別號也。是書謂諸家本草。其議論有可用者。有不可用者。乃別擇而為此書。大抵高自位置。欲駕千古而上之。故於舊說。多故立異同。以矜獨解。〔吳氏(儀洛)本草從新〕六卷 存
《四庫全書提要》說:《玉楸藥解》四卷,本朝黃元御撰寫。玉楸,是黃元御的別號。此書說各家本草,其議論有可用的,有不可用的,於是別擇而作此書。大抵自視甚高,想要超越千古之上,所以對於舊說,大多故意立異,以自誇獨到見解。吳儀洛的《本草從新》六卷,存世。
原文
自序曰。余先世藏書最夥。凡有益於民用者。購之尤亟。以故岐黃家言。亦多海內希見之本。余自髫年。習制舉業。時即旁覽及焉。遇有會意。輒覺神情開滌。於是盡發所藏。而精繹之。迄今四十年矣。夫醫學之要。莫先於明理。其次則在辨證。其次則在用藥。理不明。證於何辨。證不辨。藥於何用。故拙著醫學十種。其一曰一源必徹。其二曰四診須詳。於經義病情。必斟酌群言。而期於至當也。而又念天之生藥。凡所以濟斯人之疾苦者也。有一病必有一藥。病千變藥亦千變。能精悉其氣味。則於百藥中。任舉一二種。用之且通神。不然則歧多而用眩。凡藥皆可傷人。況於性最偏駁者乎。自來注本草者。古經以下。代有增訂。而李氏綱目。為集大成。其徵據該洽。良足補爾雅詩疏之缺。而備醫學之用。則病其稍繁。踵之有繆氏之經疏。不特著藥性之功能。且兼言其過劣。其中多所發明。而西昌喻嘉言頗有異議。最後新安汪氏祖述二書。著備要一編。卷帙不繁。而採輯甚廣。宜其為近今膾炙之書也。獨惜其本非岐黃家不臨證。而專信前人。雜揉諸說。無所折衷。未免有承誤之失。余不揣固陋。取其書重訂之。因仍者半。增改者半。旁掇舊文。參以涉歷。以擴未盡之旨。書成。名曰本草從新。付之剞劂。庶幾切於時用,而堪羽翼古人矣乎。其餘數種。將次第刊布。與有識者商之。乾隆丁丑歲三月上巳日。澉水吳儀洛遵程書於硤川之利濟堂。〔沈氏(金鰲)要藥分劑〕十卷 存
自序說:我先世藏書最多,凡有益於民用的,購買尤其急切,所以醫家之書,也有很多海內稀見之本。我從童年學習科舉時,就同時旁覽這些書,遇到有會意之處,就覺得神情開朗。於是盡發所藏,精研細繹,至今已四十年了。醫學的要點,沒有比明理更優先的,其次在於辨證,其次在於用藥。理不明,證從何辨?證不辨,藥如何用?所以我拙著《醫學十種》,其一叫《一源必徹》,其二叫《四診須詳》,對於經義病情,必斟酌各家之言,而期望達到至當。又想到天生藥物,都是為了救濟人們的疾苦。有一病必有一藥,病千變藥也千變。能夠精悉其氣味,則在百藥中隨意舉一兩種,用之便能通神。否則歧路多而用藥眩惑,凡藥皆可傷人,何況性質最偏駁的呢?自古以來注釋本草的人,從古經以下,歷代都有增訂,而李氏《綱目》是集大成之作。其徵引詳備,足以補充《爾雅》《詩疏》的缺漏,而備醫學之用,但缺點是稍嫌繁雜。之後有繆氏的《經疏》,不僅著明藥性功能,而且兼言其過失劣處,其中多有發明,而西昌喻嘉言頗有異議。最後新安汪氏祖述兩書,著成《備要》一篇,卷帙不繁,而採輯甚廣,宜其為近今膾炙人口的書。只可惜他本非醫家,不臨證,而專信前人,雜揉諸說,無所折衷,未免有承襲錯誤的失誤。我不揣淺陋,取其書重訂之,因襲的占一半,增改的占一半。旁采舊文,參以親身經歷,以擴充未盡的旨意。書成,命名為《本草從新》,付之刊刻。希望切合時用,而能夠輔翼古人。其餘數種,將依次刊布,與有識者商討。乾隆丁丑歲三月上巳日,澉水吳儀洛(遵程)書於硤川之利濟堂。沈金鰲的《要藥分劑》十卷,存世。
原文
自序曰。按徐之才曰。藥有宣通補瀉輕重滑澀燥濕十種。是藥之大經。而本經不言。後人未述。凡用藥者。審而詳之。則靡所遺失。誠哉是言也。內經發揮宣通等義亦甚詳。而十劑之說。誠足盡藥之用。以為依據矣。隱居陶氏續入寒熱二條。仲淳繆氏以寒有時不可治熱。熱有時不可治寒。訾為背謬。因去寒熱。而增升降二劑。夫繆之訾陶。其說良是。但即升降二義繹之。十劑中。如宣輕則兼有升義。瀉滑則兼有降義。且諸藥性。非升即降。或可升可降。或升多降少,或升少降多。別無不升不降。專為宣通等性者。則升降二字。可以概群藥。不得別立二門。次於十劑後。宜之才以十劑為藥之大體。靡所遺失也。自神農著本經。歷代藥性書。悉以草木金石等。依類相次。讀者幾忘十字之義。並忘藥有此十種之性。宜其制方用藥。相反相戾。錯雜以出之也。余輯是書。爰據十劑。以分門類。非敢好異。欲閱者曉然於藥之各有其性。因各有其用。庶臨症時可無背云爾。沈金鰲自書。
自序說:按徐之才說:藥有宣、通、補、瀉、輕、重、滑、澀、燥、濕十種,這是藥的大綱,而《本經》沒有說,後人也沒有敘述。凡是用藥的人,仔細審察,就不會有遺漏。這句話真對啊。《內經》發揮宣通等義也很詳細,而十劑之說,確實足以盡藥之用,可以作為依據。隱居陶弘景續入了寒、熱兩條,繆仲淳認為寒有時不可治熱,熱有時不可治寒,指責其背謬,因此去掉寒熱,而增加升降兩劑。繆氏指責陶氏,他的說法固然對,但就升降二義來說,十劑中如宣、輕則兼有升義,瀉、滑則兼有降義。而且諸藥性,非升即降,或可升可降,或升多降少,或升少降多,沒有不升不降、專屬宣通等性的,所以升降二字可以概括群藥,不得另外設立二門,排在十劑之後。徐之才以十劑為藥之大體,沒有遺漏。自從神農著《本經》,歷代藥性書,全部以草木金石等依類排列,讀者幾乎忘了十字之義,也忘了藥有這十種之性,難怪他們制方用藥,互相矛盾,錯雜而出。我編輯此書,於是依據十劑來分門類,不敢標新立異,希望讀者明白藥各有其性,因而各有其用,臨症時可以沒有違背。沈金鰲自書。
原文
〔趙氏(學敏)本草話〕二十二卷 未見〔奇藥備考〕六卷 未見〔藥性元解〕四卷 未見按上見於匯刻書目。
趙學敏的《本草話》二十二卷,未見;《奇藥備考》六卷,未見;《藥性元解》四卷,未見。按:以上見於匯刻書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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