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氏醫通

卷十一

面目證

卷十一/嬰兒門上1
原文
左腮屬肝。右腮屬肺。額上屬心。鼻屬脾。頤屬腎。青主驚積不散。紅主痰積驚熱。黃者食積癥癖。白主泄瀉水穀。黑主腎氣受傷。目內赤者心實熱。淡紅者心虛熱。青者肝實熱。淡青者肝虛熱。黃者脾實熱。白而混者肺實熱。目無精光者腎虛也。若目無大眥者。五臟皆不滿。兒多不育。
白話
左邊臉頰對應肝臟,右邊臉頰對應肺臟,額頭對應心臟,鼻子對應脾臟,下巴對應腎臟。臉色發青代表驚嚇積滯沒有消散,發紅代表痰積與驚熱,發黃代表食物積滯或腹部腫塊,發白代表腹瀉排出未消化的食物,發黑代表腎氣受損。眼睛內部發紅是心臟實熱,淡紅色是心臟虛熱,發青是肝臟實熱,淡青色是肝臟虛熱,發黃是脾臟實熱,白色而混濁是肺臟實熱。眼睛沒有光彩是腎臟虛弱。如果眼睛沒有大眼角(內眥),表示五臟都不充足,這樣的孩子大多難以養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