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《難經》謂:腎有兩枚,非皆腎也,左為腎,屬水,右為命門,屬火。
《難經》說:腎有兩個,但並非都是腎,左邊是腎,屬於水,右邊是命門,屬於火。
原文
後人非之,謂兩腎皆屬水,命門在兩腎之中,當脊骨自上數下第十四椎陷中;若自下數上,則為第七椎,正與臍對。
後人反對這個說法,認為兩腎都屬於水,命門在兩腎的中間,正對著脊椎骨從上往下數第十四椎的凹陷處;如果從下往上數,則是第七椎,正對著肚臍。
原文
引《內經》:鬲肓之上,中有父母,(謂心也。)七節(即第七椎)之旁,中有小心為證。
引用《內經》:橫膈膜與肓膜之上,中間有父母(指的是心),第七椎(也就是第七節脊椎)旁邊,中間有小心作為證明。
原文
謂兩腎在七節之旁,兩腎中間,即七節之陷中也,小心即命門。《醫貫》又以中字為解,以太極形容。謂一中分太極,中篆作φ,。,太極也;│ 分太極為。。者。│,象人之脊骨,。,象人之兩腎,兩腎。相合,仍為一太極。。其中空白處,象命門。
認為兩腎在第七椎的旁邊,兩腎的中間,就是第七椎的凹陷處,小心就是命門。《醫貫》又用「中」字來解釋,用太極來形容。說一個「中」字分開太極,「中」寫作φ,中間的·是太極;│ 把太極分開為左右兩點的·│,象徵人的脊椎骨,兩側的·象徵人的兩腎,兩腎相合,仍然是一個太極·。中間的空白處,象徵命門。
原文
又兩腎既分為兩儀,則左腎為陰水,右腎為陽水。陽水者,氣之液也,坎水也。
又說兩腎既然分為兩儀,那麼左腎是陰水,右腎是陽水。陽水是氣的液態形式,就是坎卦的水。
原文
坎以一陽陷於二陰,水氣潛行地中,為萬物受命根本。
坎卦以一個陽爻陷在兩個陰爻之中,水氣潛伏運行於地下,是萬物承受生命的根本。
原文
《月令》於仲秋云:殺氣如盛,陽氣衰,水始涸。是水之涸,地之死也。於仲冬云:水泉動。是月一陽生,是水之動,地之生也。陰水者,形也。兌,澤也。
《月令》在仲秋時說:殺氣正盛,陽氣衰弱,水開始乾涸。這是水的乾涸,是大地的死亡。在仲冬時說:水泉湧動。這個月一陽初生,這是水的流動,是大地的生機。陰水是有形的水。兌卦代表沼澤。
原文
一陰上徹於二陽之上,兌以有形之水,普施萬物,下降為資生之利澤,其說甚有理。然與《難經》所言,大致亦自無殊。蓋皆言腎雖屬水,而水中有火耳。
一個陰爻向上貫通於兩個陽爻之上,兌卦以有形的水,普遍施予萬物,向下成為資助生長的利益潤澤,這個說法很有道理。然而與《難經》所說的,大致也沒有什麼不同。大概都是在說腎雖然屬水,但水中有火罷了。
原文
所用補火之藥,總屬一樣,豈有分別此味則入右腎,彼味則入七節?憂其岐誤,致煩辨正哉。
所用來補火的藥物,總歸是一樣的,哪有區分這味藥進入右腎,那味藥進入第七椎的道理呢?擔心有偏差錯誤,才導致需要詳細辯駁糾正啊。
原文
至趙氏謂命火乃先天之元陽,腎水乃先天之元陰,為生命之根本,治病必須求本。
至於趙氏說命火是先天的元陽,腎水是先天的元陰,是生命的根本,治病必須求本。
原文
故凡寒之不寒,(用寒藥以治熱,而熱不退。)是無水也。
所以凡是使用寒涼藥物治療卻不能退熱的(用寒涼藥物來治療熱證,但熱勢不退),是因為沒有水。
原文
無水者,壯水之主(主水者腎。)以制陽光,當主六味丸。熱之不熱,是無火也。無火者,益火之原以消陰翳,當主八味丸。(並見虛損。)遵其說而用之敗證。效誠如神。若初起遽以此投之,則謬矣。何則?
沒有水的人,要增強水的主宰(主宰水的是腎)來制約陽光的亢盛,應當主用六味丸。發熱卻不能退熱,是沒有火。沒有火的人,要補益火的本源來消除陰冷的障礙,應當主用八味丸。(都見於虛損證。)按照他的學說用於衰敗的病證,效果確實如神。如果發病初期就立刻用這個方法,那就錯了。為什麼呢?
原文
初病止傷其後天之血氣,未遽累及先天之水火,故但熱之則寒消,寒之則熱退,隨手立應,何必他求。
初發的病只損傷了後天的血氣,還沒有立刻累及先天的水火,所以只要用熱藥寒象就消除,用寒藥熱象就消退,隨手就能見效,何必另求其他方法。
原文
乃不去其邪,而遽補其正,有不遷延時日,坐失事機者哉?
如果不去除病邪,卻急忙補益正氣,怎麼會不拖延時日白白錯失時機呢?
原文
何今之為醫者,泥於《醫貫》之說,不論新病久病,非六味則八味,非補中(見氣)。
為什麼現在的醫生拘泥於《醫貫》的學說,不論是新病還是久病,不是用六味丸就是用八味丸,不是用補中湯(見氣虛)。
原文
則歸脾,(見血。)竟若歷古方書,皆可刪卻,亦惑之甚矣。
就是用歸脾湯(見血虛),竟然好像歷代的方書,都可以刪除拋棄,這實在是糊塗得太厲害了。
原文
或問:氣即火也,血即水也,兒在胎中,氣血已具,是氣血亦先天所生;六味補水,八味補火,是水火亦後天所養。
有人問:氣就是火,血就是水,胎兒在母腹中已經具備氣血,那麼氣血也是先天所生的;六味丸補水,八味丸補火,那麼水火也是後天所滋養的。
原文
今謂氣血為後天,水火為先天,毋乃輕氣血而重水火乎?曰:氣血者,水火之大綱也。
現在說氣血是後天,水火是先天,豈不是輕視氣血而重視水火嗎?回答說:氣血,是水火的大綱罷了。
原文
氣可以言呼吸運動,不可以言知覺神明,是氣雖即火,而不足以盡火。人身之血液精髓,皆此水之為之也。
氣可以用來說呼吸運動,卻不能用來說知覺神智,所以氣雖然就是火,卻不能完全涵蓋火的功能。人身的血液精髓,都是這個水的作用。
原文
血特水中之赤者耳,不可以概其餘,故血雖即水,而不足以盡水。
血只是水中的紅色部分而已,不能涵蓋其餘的部分,所以血雖然就是水,卻不能完全涵蓋水的全部。
在生命的最初,胎孕剛開始凝結,形狀如同露珠,那是父母的精氣。
原文
是水火乃先天之先天,數月形成,而後血氣具,是血氣為先天之後天。
這樣看來水火是先天中的先天,幾個月後形體形成,然後氣血具備,這樣氣血就是先天中的後天。
原文
若夫既生之後,飲食所長養之氣血,其為後天,又不待言矣。此水火、氣血,先後天之分如此。
至於出生之後,由飲食所生長滋養的氣血,那是後天,就更不用說了。水火、氣血的先天後天區分就是如此。
原文
先天實為後天之根,故水火為氣血之原,而下焦又為中上之根,故腎命為水火之本。其輕重之分,固不能以無別也。
先天實在是後天的根本,所以水火是氣血的本源,而下焦又是中焦上焦的根本,所以腎和命門是水火的根本。它們輕重的分別,本來就不能沒有區別。
原文
(先天水火,又互相為根,如噓氣成水,陰根於陽也;蒸水成氣,陽根於陰也。)
(先天的水火,又互相為根本,比如呼氣凝結成水,是陰根於陽;蒸發水成為氣,是陽根於陰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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