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問曰:身痛何以是太陽證?答曰:人身之中,氣為衛,血為榮,風則傷衛,寒則傷榮。風寒客之,則榮衛不通,故身痛。經云寒甚則痛,熱甚則肉消咽破。
問說:身體疼痛為什麼是太陽經的證候?回答說:人體之中,氣稱為衛氣,血稱為榮血,風邪會傷害衛氣,寒邪會傷害榮血。風寒侵襲人體,就會導致榮衛之氣不通暢,所以身體疼痛。經典說寒氣太盛就會疼痛,熱氣太盛就會肌肉消損、咽喉破損。
原文
凡《內經》舉痛諸證,皆以寒名,未有以熱而曰痛者也。
凡是《內經》所舉的各種疼痛證候,都用寒來命名,沒有因為熱而稱為疼痛的。
原文
故見身痛,即宜用辛甘發散,令氣血流通而痛愈耳。
所以見到身體疼痛,就應該用辛甘發散的藥物,使氣血流通,疼痛就會痊癒罷了。
原文
又問曰:身痛既為表證,諸書言里證亦有身痛,何也?答曰:里證身痛,屬直中而不屬傳經也。
又問說:身體疼痛既然是表證,許多醫書說里證也有身體疼痛,這是為什麼?回答說:里證的身體疼痛,屬於寒邪直接侵犯臟腑,而不屬於傳經的證候。
原文
寒邪直侵臟腑,陽氣衰微,氣血凝滯,致有身痛,宜急溫之。
寒邪直接侵犯臟腑,陽氣衰弱微弱,氣血凝結停滯,導致身體疼痛,應該趕快溫補它。
如果是傳經的里證,就屬於熱,熱主導血液運行,就不會有身體疼痛。
原文
總之外有頭痛發熱,而身痛如繩束者,太陽表證也;無頭痛發熱而身痛如受杖者,直中寒證也。
總括來說,外部有頭痛發熱,而且身體疼痛像被繩子捆綁一樣的,是太陽經表證;沒有頭痛發熱,而身體疼痛像被棍棒毆打一樣的,是寒邪直接侵犯的寒證。
原文
一發散,一溫中,若誤投之,終難取效,可不辨乎!
一個用發散法,一個用溫中法,如果錯誤地用藥,終究難以取得療效,怎能不仔細辨別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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