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學心悟

卷一

論溫法

卷一/醫門八法35
原文
溫者,溫其中也。臟受寒侵,必須溫劑。經云:寒者熱之,是已。
白話
溫,就是溫暖臟腑。當臟腑受到寒邪侵襲時,必須使用溫熱的方劑治療。經書上說:寒證用熱藥治療,就是這個道理。
原文
然有當溫不溫誤人者,即有不當溫而溫以誤人者,有當溫而溫之不得其法以誤人者,有當溫而溫之不量其人、不量其證與其時以誤人者,是不可不審也。
白話
然而,有應該用溫法卻不用而害人的,有不該用溫法卻用溫法而害人的,有應該用溫法卻用得不得法而害人的,有應該用溫法卻不考慮患者體質、不考慮證候、不考慮時節而害人的,這些都不可不謹慎審查啊。
原文
天地殺厲之氣,莫甚於傷寒,其自表而入者,初時即行溫散,則病自除。若不由表入,而直中陰經者,名曰中寒。
白話
天地間最凜冽的邪氣,沒有比傷寒更厲害的。傷寒邪氣從體表侵入的,初期及時用溫散藥物治療,病自然消除。如果不由體表侵入,而直接中傷陰經的,叫做中寒。
原文
其症惡寒厥逆,口鼻氣冷,或冷汗自出,嘔吐瀉利,或腹中急痛,厥逆無脈,下利清穀,種種寒證並見,法當溫之。
白話
中寒的症狀是惡寒四肢冰冷,口鼻氣息冰冷,或者冷汗自出,嘔吐腹瀉,或者腹部急痛,四肢厥冷無脈,腹瀉清穀,各種寒證同時出現,治療應當用溫法。
原文
又或寒濕侵淫,四肢拘急,發為痛痹,亦宜溫散。此當溫而溫者也。
白話
又有寒濕侵襲,四肢痙攣拘急,發展為痛痹的,也適宜用溫散。這就是應當用溫法就用溫法的情況。
原文
然又有不當溫而溫者何也?如傷寒邪熱傳裡,口燥、咽乾,便閉、譫語,以及斑、黃、狂亂、衄、吐、便血諸症,其不可溫,固無論矣。
白話
然而又有不該用溫法卻用溫法的情況。比如傷寒邪熱傳入體內,口燥、咽乾,大便不通、說胡話,以及出斑、發黃、發狂、鼻子出血、吐血、便血等各種症狀,這些絕對不可用溫法,是不必說的了。
原文
若乃病熱已深,厥逆漸進,舌則乾枯,反不知渴,又或挾熱下利,神昏氣弱,或脈來澀滯,反不應指,色似煙燻,形如槁木,近之無聲,望之似脫,甚至血液衰耗,筋脈拘攣,但唇、口、齒、舌,乾燥而不可解者,此為真熱假寒之候,世俗未明亢害承製之理,誤投熱劑,下咽即敗矣。
白話
如果病熱已經很深,厥逆逐漸加重,舌頭乾枯,反而感覺不到口渴,又或者挾熱腹瀉,神昏氣弱,或者脈來澀滯,反而摸不到脈,面色像被煙燻,形體像枯木,靠近聽不到聲音,遠遠看去彷彿要脫落,甚至血液衰竭消耗,筋脈痙攣,只有嘴唇、口腔、牙齒、舌頭乾燥而無法緩解,這是真熱假寒的證候。世人不懂亢害承製的道理,誤用熱性藥劑,剛喝下去就會造成危害。
原文
更有鬱熱內蓄,身反惡寒;濕熱脹滿,皮膚反冷;中暑煩心,脈虛自汗;燥氣焚金,痿軟無力者,皆不可溫。
白話
更有鬱熱內蘊,身體反而惡寒;濕熱脹滿,皮膚反而冰冷;中暑心煩,脈虛自汗;燥氣傷肺,痿軟無力的,都不可用溫法。
原文
又有陰虛脈細數,陽乘陰而吐血者,亦不可溫,溫之則為逆候,此所謂不當溫而溫者也。
白話
又有陰虛脈細數,陽氣乘陰分而吐血的,也不可用溫法,用了就是逆證。這就是所說的不該用溫法卻用了溫法的情況。
原文
然又有當溫而溫之不得其法者何也?假如冬令傷寒,則溫而散之。冬令傷風,則溫而解之。寒痰壅閉,則溫而開之。冷食所傷,則溫而消之。
白話
然而又有應該用溫法卻用不得法的情況。比如冬天傷寒,就用溫法配合散邪。冬天傷風,就用溫法配合解表。寒痰壅閉,就用溫法配合開竅。冷食所傷,就用溫法配合消導。
原文
至若中寒暴痛,大便反硬,溫藥不止者,則以熱劑下之。
白話
至於中寒突然疼痛,大便反而硬結,用溫藥不能止住的,就用熱性藥劑攻下。
原文
時當暑月,而納涼飲冷,暴受寒侵者,亦當溫之。體虛挾寒者,溫而補之。寒客中焦,理中湯溫之。寒客下焦,四逆湯溫之。
白話
時值暑月,卻貪涼飲冷,突然受寒侵襲的,也應當用溫法。體虛兼有寒邪的,用溫法配合補益。寒邪客居中焦,用理中湯溫中。寒邪客居下焦,用四逆湯溫陽。
原文
又有陰盛格陽於外,溫藥不效者,則以白通湯加人尿、豬膽汁反佐以取之,經云:熱因寒用是已。
白話
又有陰寒過盛格陽於外,用溫藥無效的,就用白通湯加入人尿、豬膽汁反佐取效,經書上說:這就是熱因寒用的方法。
原文
復有真虛挾寒,命門火衰者,必須補其真陽,太僕有言:大寒而盛,熱之不熱,是無火也,當補其心。
白話
還有真陽虛衰兼有寒邪,命門火衰的,必須補益真陽,太僕說過:大寒證却很盛,用熱藥也沒有熱感,說明沒有火了,應當補心陽。
原文
此心字,指命門而言,《內經》所謂七節之旁中有小心是也。
白話
這個心字,指的是命門,《內經》所說的第七椎旁邊有個小心就是這個意思。
原文
書曰:益心之陽,寒亦通行,滋腎之陰,熱之猶可是也。
白話
古書上說:補益心陽,寒證也能通暢;滋養腎陰,熱證也可以用熱藥。
原文
然而醫家有溫熱之溫,有溫存之溫,參、耆、歸、術,和平之性,溫存之溫也,春日煦煦是也。
白話
然而醫家有溫熱法的溫,有溫存法的溫。人參、黃耆、當歸、白術,藥性和平,是溫存的溫,像春天的陽光溫暖和煦。
原文
附子、薑、桂,辛辣之性,溫熱之溫也,夏日烈烈是也。
白話
附子、乾薑、肉桂,辛辣的性質,是溫熱法的溫,像夏天的烈日炎炎。
原文
和煦之日,人人可近,燥烈之日,非積雪凝寒,開冰解凍不可近也。
白話
溫和的日子,人人都可以接近;燥烈的日子,除非是積雪凝寒、化冰解凍的時候,否則不可接近。
原文
更有表裡皆寒之證,始用溫藥,裡寒頓除,表邪未散,復傳經絡,以致始為寒中,而其後轉變為熱中者,容或有之。
白話
還有表裡都是寒證的,開始用溫藥,裡寒立刻消除,但表邪沒有散去,反而傳入經絡,以至於開始是寒中,後來轉變為熱中的,或許會有這種情況。
原文
借非斟酌時宜,對證投劑,是先以溫藥救之者,繼以溫藥賊之矣。
白話
如果不斟酌時機是否合適,對證下藥,就會先用溫藥救人,接著又用溫藥害人了。
原文
亦有三陰直中,初無表邪,而溫劑太過,遂令寒退熱生,初終異轍,是不可以不謹。所謂溫之貴得其法者此也。
白話
也有三陰直中的證候,初期沒有表邪,但溫劑用得太過分,於是寒退熱生,開始和結局完全不同,這個教訓不可不謹慎對待。這就是所說的用溫法貴在得其法的意思。
原文
然又有溫之不量其人者何也?夫以氣虛無火之人,陽氣素微,一旦客寒乘之,則溫劑宜重,且多服亦可無傷。
白話
然而又有用溫法不根據患者體質的情況。氣虛沒有火的人,陽氣向來微弱,一旦被寒邪侵襲,那麼溫劑應當用重一些,而且多服也不會受傷。
原文
若其人平素火旺,不喜辛溫,或曾有陰虛失血之症,不能用溫者,即中新寒,溫藥不宜太過,病退則止,不必盡劑,斯為克當其人矣。
白話
如果這個人平時火旺,不喜歡辛溫,或者曾經有陰虛失血的症狀,不能用溫法的,即使新中寒邪,溫藥也不宜太過分,病退了就要停止,不必把藥服完,這才算是適合這個人了。
原文
若論其證,寒之重者,微熱不除,寒之輕者,過熱則亢,且溫之與補,有相兼者,有不必相兼者。虛而且寒,則兼用之。若寒而不虛,即專以溫藥主之。
白話
如果論到證候,寒重的,微熱不能祛除;寒輕的,過熱就會亢盛。而且溫法和補法,有同時用的,有不必同時用的。虛而且寒的,就同時用。如果寒但不虛,就專門用溫藥為主。
原文
丹溪云:客寒暴痛,兼有積食者,可用桂、附,不可遽用人參。
白話
朱丹溪說:客寒突然疼痛,兼有積食的,可以用肉桂、附子,不可急於用人參。
原文
蓋溫即是補,予遵其法,先用薑、桂溫之,審其果虛,然後以參、術輔之,是以屢用屢驗,無有差忒,此溫之貴量其證也。
白話
溫就是補,我遵循這個方法,先用乾薑、肉桂溫治,審察確實屬於虛證,然後用人參、白術輔助,所以屢用屢驗,沒有差錯,這就是用溫法貴在根據證候斟酌。
原文
若論其時,盛夏之月,溫劑宜輕,時值隆冬,溫劑宜重。
白話
如果論到時節,盛夏季節,溫劑應當用輕;時值隆冬,溫劑應當用重。
原文
然亦有時當盛暑,而得虛寒極重之證,曾用參、附煎膏而治愈者,此舍時從證法也。
白話
然而也有時當盛暑,卻得了虛寒極重的證候,曾經用人參、附子煎膏治愈的,這是捨棄時節而從證候的方法。
原文
譬如霜降以後,禁用白虎,然亦有陽明證,蒸熱自汗,譫語煩躁,口渴飲冷者,雖當雨雪飄搖之際,亦曾用白虎治之而痊安,但不宜太過耳。此溫之貴量其時,而清劑可類推已。
白話
比如霜降以后,禁用白虎湯,但也有陽明證,蒸熱自汗,說胡話煩躁,口渴想喝冷水,雖然正當雨雪飄搖的時候,也曾經用白虎湯治愈平安,只是不宜太過分罷了。這就是用溫法貴在根據時節斟酌,而清劑可以類推。
原文
邇時醫者,群尚溫補,痛戒寒涼,且曰:陽為君子,陰為小人。
白話
近代醫者,普遍崇尚溫補,忌諱寒涼,而且說:陽是君子,陰是小人。
原文
又曰:陽明君子,苟有過,人必知之,誠以知之而即為補救,猶可言也。
白話
又說:陽明是君子,如果有过错,人必然知道,如果能知道了就補救,還可以說得過去。
原文
不思藥以療病,及轉而療藥,則病必增劇而成危險之候,又況桂枝下咽,陽盛則殆;承氣入胃,陰盛以敗。
白話
不想想用藥是為了治病,反而轉過來用藥來危害身體,那麼病必然加重而變成危險的證候。何況桂枝湯喝下去,陽盛就會危險;承氣湯進入胃裡,陰盛就會衰敗。
原文
安危之機,禍如反掌,每多救援弗及之處,仁者鑑此,顧不痛歟!
白話
平安和危險的時機,禍害像反掌一樣快,往往有很多來不及救援的地方,仁慈的人看到這些,難道不痛心嗎!
原文
吾願醫者,精思審處,晰理不差於毫釐,用藥悉歸於中正,俾偏陰偏陽之藥,無往不底於中和,斯為善治。噫!可不勉哉!
白話
我願醫者精心思考審慎處置,分析醫理不差毫釐,用藥全都歸於中正,使偏陰偏陽的藥物,無不達到中和,這才是好的治療。唉!能不勉勵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