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㕮咀,古制也。古無鐵刃,以口咬細,令如麻豆,為粗藥煎之,使藥水清,飲於腹中,則易升易降。今人以刀銼,比㕮咀之易成也。若概為細末,不分清濁矣。
㕮咀是古時候的方法。古代沒有鐵製刀片,用嘴巴咬碎藥材,使其像麻豆大小,作為粗藥來煎煮,讓藥水清澈,喝進肚子裡,就容易上升或下降。現代人用刀切碎,比㕮咀更容易完成。如果全部磨成細末,就不分清濁了。
原文
散者,細末也,不循經絡,止去胃中及臟腑之積氣,味厚者白湯調服,氣味薄者煎之,和渣服。
散劑是細末,不循經絡運行,只去除胃中及臟腑的積氣,味道濃厚的用白開水調服,氣味淡薄的則煎煮後連渣一起服用。
原文
丸藥去下部之疾者極大,治中焦者次之,治上焦者極小。用稠麵糊丸者,取其遲化,直至下焦也。或酒或醋丸者,取其收其散之意也。稀麵糊丸者,取其易化也。湯泡蒸餅丸者,又易化也。滴水丸者,尤易化也。煉蜜丸者,取其緩化也。蠟丸者,取其難化也。
丸藥中治療下焦疾病的做得極大,治療中焦的次之,治療上焦的極小。用稠麵糊做丸,是取其消化慢,能直達下焦。用酒或醋做丸,是取其收斂散漫的作用。用稀麵糊做丸,是取其容易消化。用湯泡蒸餅做丸,則更容易消化。滴水丸尤其容易消化。煉蜜做丸,是取其緩慢消化。蠟丸則是取其難以消化。
原文
大抵湯者,蕩也,去大病用之;散者,散也,去急病用之。
大致上,湯劑是盪滌的意思,用來治療大病;散劑是疏散的意思,用來治療急病。
原文
丸者,緩也,不能速去之病,取緩而治之之意也。(李東垣)
丸劑是緩慢的意思,對於不能迅速去除的疾病,採取緩慢治療的方式。(李東垣)
原文
凡修丸劑,須每種各為細末,以末之輕重合之,則分兩方准。不然,易細者一磨無遺,難碎者三複不盡。(《雷公炮製》)
凡是製作丸劑,必須每種藥材各自磨成細末,再根據藥末的輕重來混合,這樣分量才會準確。否則,容易磨細的藥材一次就磨盡,難以粉碎的藥材反覆三次還不完全。(《雷公炮製》)
原文
凡煉蜜先掠去沫,令熬微黃試水不散,再熬二、三沸,每蜜一斤,加清水一杯,又熬一、二沸作丸,則收潮氣而不成塊。。
凡是煉蜜,先撇去浮沫,熬到微黃色,試著滴入水中不散開,再熬二、三沸,每斤蜜加一杯清水,再熬一、二沸後用來做丸,這樣可以吸收潮氣而不結塊。
原文
冬月煉蜜,成時加水二杯,《衍義》云:每蜜一斤,只煉得十二兩,和藥末要乘極滾和之臼內,用力搗千百杵,自然軟熟,容易作條好丸。。
冬天煉蜜,完成時要加兩杯水。《衍義》說:每斤蜜只能煉出十二兩,和藥末時要趁極滾燙時在臼內混合,用力搗千百下,自然會軟熟,容易做成條狀的好丸藥。
原文
凡湯、酒、膏中用諸石藥,皆細搗之,以新絹裹之納中。
凡是湯劑、酒劑、膏劑中使用各種礦物藥,都要細搗,用新絹布包裹後放入其中。
原文
《衍義》云:石藥入散,如鍾乳粉之屬,用水研極細,以水漂澄,方可服耳,豈但搗細絹裹耶?。
《衍義》說:礦物藥加入散劑,如鍾乳粉之類,要用水研磨到極細,再用水漂洗沉澱,才可以服用,豈只是搗細用絹布包裹呢?
原文
凡藥燒灰,如十灰散之類,勿燒焦枯,用器覆存性,若煅成死灰,則罔效矣。(《廣筆記》)分兩升合
凡是將藥燒成灰,如十灰散之類,不要燒到焦枯,要用器皿覆蓋保留藥性,如果燒成死灰,就沒有效果了。(《廣筆記》)分兩升合
原文
用藥分兩,為君者多;臣者次之;佐者又次之。藥之於證所主同者則等分。。古之藥劑,錙銖分兩,與今不同。
用藥的分量,作為君藥的用量多;臣藥次之;佐藥又次之。如果藥物對於病症所主治相同,則分量相等。古代的藥劑,錙銖分兩,與現代不同。
原文
云一升者,即今之一茶盞也;云銖者,六銖即二錢半,二十四銖為一兩也;云三兩者,即今之一兩;云二兩即今之六錢半也。(李東垣)
所謂一升,就是現在的一個茶盞;所謂銖,六銖就是二錢半,二十四銖為一兩;所謂三兩,就是現在的一兩;所謂二兩,就是現在的六錢半。(李東垣)
原文
數乃積小以成大,故十粉曰丸;一丸如黍;十黍為累;十累為銖;兩銖四累為錢;十錢為兩;八銖為錙;三錙為一兩;十六兩為一斤。(《正理論》)
數量是由小積累成大,所以十個粉末稱為一丸;一丸如黍粒大小;十黍為一累;十累為一銖;兩銖四累為一錢;十錢為一兩;八銖為一錙;三錙為一兩;十六兩為一斤。(《正理論》)
原文
以十六黍為一大豆;如大麻子者,准三細麻也。如胡豆者,即今青斑豆也。以二大麻子准之。如小豆者,即今赤小豆也。以三大麻子准之。如大豆者,以二小豆准之。如梧桐子者,以二大豆准之。如彈丸及雞子黃者,以十梧子准之。(《類證本草》)
以十六黍為一個大豆;像大麻子大小的,相當於三個細麻。像胡豆的,就是現在的青斑豆,以兩個大麻子為準。像小豆的,就是現在的赤小豆,以三個大麻子為準。像大豆的,以兩個小豆為準。像梧桐子的,以兩個大豆為準。像彈丸和雞蛋黃的,以十個梧桐子為準。(《類證本草》)
原文
凡散藥有云刀圭者,有云方寸匕者,有云一字者。刀圭者,十分方寸匕之一。
凡是散劑,有說刀圭的,有說方寸匕的,有說一字的。刀圭是方寸匕的十分之一。
原文
准方寸匕者,作匕方正一寸,抄散取不落紙為度。一撮者四刀圭也,十撮為一勺。
所謂方寸匕,製作成邊長一寸的正方形匕,舀取散劑以不落下紙張為標準。一撮是四刀圭,十撮為一勺。
原文
一字者即今之二分半也,如一錢有四字之義。(《醫宗粹言》)
一字就是現在的二分半,如同一個錢幣有四字的意義。(《醫宗粹言》)
原文
凡云等分者,非分兩之分,謂諸藥斤兩多少皆同爾。(《湯液本草》)
凡是說等分,不是指分量的分,而是說各種藥物的斤兩多少都相同。(《湯液本草》)
原文
凡言等分者,分兩均等無異也,補養緩方宜之。若治病急方,須分君臣佐使。(朱丹溪)
凡是說等分,就是分量均等沒有差異,適合補養的緩和方劑。如果是治療急病的方劑,必須區分君臣佐使。(朱丹溪)
原文
賞讀古方每有藥味之下不注分兩,而於末一味下,注各等分者,今人誤認為一樣分兩,余竊不能無疑焉。
我閱讀古方,常常看到在藥味之下不註明分量,而在最後一味藥下註明「各等分」,現代人誤認為是同樣的分量,我私下不能沒有疑問。
原文
夫一方之中,必有君、臣、佐、使,相為配合,況藥味有厚薄,藥質有輕重,若分兩相同,吾恐駕馭無權,難於合轍也。
一個方劑之中,必定有君、臣、佐、使相互配合,何況藥味有厚薄,藥質有輕重,如果分量相同,我恐怕無法駕馭,難以符合規律。
原文
即如地黃飲子之熟地、菖蒲,分兩可同等乎?天真丸之杜仲、牽牛,分兩可同等乎?諸如此類,不一而足。豈可以各等分為一樣分兩哉!
就像地黃飲子中的熟地、菖蒲,分量可以相同嗎?天真丸中的杜仲、牽牛,分量可以相同嗎?諸如此類,不勝枚舉。怎麼可以把「各等分」當作一樣的分量呢!
原文
或曰:子言是矣,然則古人之不為註定,而云各等分者何謂耶?余曰:各者,各別也。
有人說:你的話是對的,那麼古人為什麼不註明,而說「各等分」是什麼意思呢?我回答說:「各」就是各自分別的意思。
原文
古人云:用藥如用兵,藥有各品,猶之將佐偏裨,各司厥職也。等者,類也。分類得宜,如節制之師,不致越伍而譁也。分者,大小不齊,各有名分也。
古人說:用藥如同用兵,藥物有各種品類,就像將領、輔佐、偏將、裨將,各自掌管其職責。「等」是類別的意思。分類得當,就像有紀律的軍隊,不會逾越隊伍而喧譁。「分」是大小不齊,各有其名分。
原文
惟以等字與上各字連讀,其為各樣分兩,意自顯然。
只要把「等」字與上面的「各」字連起來讀,它指的是各種不同的分量,意思自然明顯。
原文
今以等字與下分字連讀,則有似乎一樣分兩耳。千里之錯,失於毫釐。
現在把「等」字與下面的「分」字連起來讀,就似乎變成一樣的分量了。千里之錯,失之毫釐。
原文
窺先哲之不以分兩明示後人者,蓋欲人臨證權衡,毋膠柱而鼓瑟也。。古方凡云一兩者,以今之七分六釐准之。凡云一升者,以今六勺七抄准之。。
我揣測先哲不把分量明確告訴後人,大概是想要人們臨證時權衡斟酌,不要拘泥不變。古方凡是說一兩的,以現在的七分六釐為準。凡是說一升的,以現在的六勺七抄為準。
原文
《千金》云:十黍為一銖,六銖為一分,四分為一兩,十六兩為一斤。此神農秤也。。方寸匕者,作匕正方一寸。錢匕者,以五銖錢為之,開元錢亦同。皆抄散取不落為度。。《千金》論錢匕者,以大錢全抄之。半錢匕者,則是一錢抄取半邊耳。錢五匕者,錢邊五字者,以抄之。一錢匕者,准今五分六釐。半錢匕者。准今二分八釐。錢五匕者,准今一分四釐。。凡丸藥如梧子大者,准藥末一分。如彈丸及雞子黃者,准藥末一錢。。
《千金》說:十黍為一銖,六銖為一分,四分為一兩,十六兩為一斤。這是神農秤。方寸匕,製作成邊長一寸的正方形匕。錢匕,用五銖錢製作,開元錢也相同。都是舀取散劑以不落下為標準。《千金》論述錢匕,用大錢全部舀取。半錢匕,則是一錢舀取半邊。錢五匕,用錢邊有五個字的來舀取。一錢匕,相當於現在的五分六釐。半錢匕,相當於現在的二分八釐。錢五匕,相當於現在的一分四釐。凡是丸藥如梧桐子大的,相當於藥末一分。如彈丸及雞蛋黃大的,相當於藥末一錢。
原文
凡藥有云大升大兩者,以神農秤三兩為一兩,藥升三升為一升。。
凡是藥物有說大升大兩的,以神農秤的三兩為一兩,藥升的三升為一升。
原文
凡煮湯,大略古藥二十兩,今一兩五錢;用水一斗,今七合;煮取四升,今二合八勺。。
凡是煮湯,大致上古藥二十兩,相當於現在的一兩五錢;用水一斗,相當於現在的七合;煮取四升,相當於現在的二合八勺。
原文
張介賓惑於鄭世子之樂書,定為古方一兩,今之六錢;古方一升,今之三合三勺。大謬。
張介賓被鄭世子的樂書所迷惑,定為古方一兩等於現在的六錢;古方一升等於現在的三合三勺。這是大錯。
原文
李時珍云:古之一兩,今之一錢;古之一升,今之二合半。亦非也。
李時珍說:古時的一兩,等於現在的一錢;古時的一升,等於現在的二合半。這也不對。
原文
以古方參之,《肘後方》治消渴,以黃連三斤,納豬肚中蒸服,依景岳說是二十八兩八錢矣。豬肚中能容之否?
用古方來參考,《肘後方》治療消渴,用黃連三斤,放入豬肚中蒸服,按照張景岳的說法是二十八兩八錢了。豬肚中能容納得下嗎?
原文
又方治中風腹痛,用鹽半斤熬水乾,著口中,飲熱湯二升,得吐愈。依景岳則四兩八錢,能著口中耶?並能飲如許熱湯耶?。
又有一個方劑治療中風腹痛,用鹽半斤熬乾水,放入口中,飲用熱湯二升,得到嘔吐就會痊癒。按照張景岳的說法則是四兩八錢,能放入口中嗎?並且能喝那麼多熱湯嗎?
原文
古人疑漢方湯液大劑三十餘兩,小劑十餘兩,用水六、七升,煎取二、三升,並分三服,若以古龠量水七升煎,今之三十兩未淹得過。
古人懷疑漢代的湯液方劑,大劑量三十多兩,小劑量十多兩,用水六、七升,煎取二、三升,並分三次服用。如果用古龠量水七升來煎,現在的三十兩恐怕淹不過。
原文
又疑散只服方寸刀圭匕,丸如梧子大,極至三十粒,湯此懸絕?
又懷疑散劑只服用方寸匕或刀圭,丸藥如梧桐子大,最多到三十粒,湯劑卻這麼懸殊?
原文
又疑風引湯一料,計五十五兩,每用三指撮,水三升煮液豈得如三沸,去渣溫服一升。
又懷疑風引湯一料總計五十五兩,每次用三指撮,水三升煮藥液,怎麼能像三沸那樣,去渣後溫服一升。
原文
觀其煮制,每隻三指撮,未應料劑如此之多,一旦考而正之,三疑盡釋矣。(《吳醫匯講》)
觀察它的煮製方法,每次只用三指撮,不應該料劑這麼多,一旦考證並糾正,三個疑問就全部解開了。(《吳醫匯講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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