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凡藥皆有毒,非止大毒、小毒謂之毒,雖甘草、苦參,亦不可不謂之毒。久服必有偏勝。氣增而久,夭之由也。(張子和)
所有的藥物都有毒性,不僅是大毒、小毒才稱為毒,即使是甘草、苦參,也不能說它沒有毒性。長期服用必然會導致偏勝(某種氣偏盛)。氣偏盛而時間久了,這就是造成夭折的原因。(張子和)
原文
古賢治病,多用生命以濟危急。雖曰賤畜貴人,至於愛命,人畜一也。殺生求生,去生更遠。吾方所以不用生命者,良由此也。
古代的賢人治病,常用活物來救治危急。雖然說輕視畜類重視人類,但說到愛惜生命,人和動物是一樣的。殺害生命來求得生存,離生存更遠。我的藥方之所以不使用活物,實在是這個緣故。
原文
其虻蟲、水蛭之屬,市有先死者則用之,不在此例。(《千金方》)
那些虻蟲、水蛭之類,市面上有已經死掉的就可以使用,不在這個限制之內。(《千金方》)
原文
《本經》人部惟發一物,余皆出於後世,殊非仁心。
《本經》中人部只有頭髮一樣東西,其餘都是後世添加的,很沒有仁愛之心。
原文
世稱孫思邈有大功於醫,惟以生命治病,尚有陰譴,況於是乎?(《醫學入門》)
世人稱讚孫思邈對醫學有很大的功勞,只是用活物治病,尚且還有陰間的責罰,何況是這些呢?(《醫學入門》)
原文
傷寒病,有宜用人參入藥者,其辨不可不明。蓋人受外感之邪,必先發汗以驅之。惟元氣旺者,外邪始乘藥勢而出。
傷寒病,有適宜使用人參入藥的情況,這個辨別不能不清晰。因為人感受外來的邪氣,必定先發汗來驅除它。只有元氣旺盛的人,外邪才能隨著藥力排出。
原文
若氣弱之人,藥雖外行,氣從中餒,輕者半出不出,留連為困;重者隨元氣縮入,發熱無休。
如果是氣弱的人,藥物雖然向外運行,但氣從內部不足,輕微的(邪氣)一半出來一半不出來,停留纏綿而睏乏;嚴重的(邪氣)隨著元氣縮回體內,發熱沒有休止。
原文
所以虛弱之體,必用人參數分,入表藥中,少助元氣,以為驅邪之主。使邪氣得藥一湧而出,全非補養之意也。
所以虛弱的身體,必須使用人參幾分,加入解表藥中,稍微幫助元氣,作為驅邪的主導。使邪氣隨著藥力一湧而出,完全不是補養的意思。
原文
即和解藥中有人參,大力居間,外邪遇正,自不爭而退舍。
即便是在和解藥中有人參,強大的力量居中(調和),外邪遇到正氣,自然不爭鬥而退卻。
原文
設無大力者當之,而邪氣勝正,猛悍縱恣,安肯聽命和解耶?
假如沒有強大的力量來抵擋它,那麼邪氣勝過正氣,兇猛強悍、任意肆虐,怎麼肯聽從命令和解呢?
原文
故和解中之用人參,不過藉之以得其平,亦非偏補之意也。
所以和解藥中使用人參,不過是藉助它來達到平衡,也不是偏於補益的意思。
原文
而不知者,謂傷寒無補法,邪得補彌熾,斷不敢用。
而不知道的人,說傷寒沒有補法,邪氣得到補益會更加熾盛,絕對不敢使用。
原文
豈但傷寒一證,即痘疹初發,瘧痢初發,中風中痰,中寒中暑,及癰疽產後,初時概不敢用,而虛人之遇重病,一切可生之機,悉置之矣。
豈止是傷寒這一種病證,就是痘疹初發、瘧疾痢疾初發、中風中痰、中寒中暑,以及癰疽產後,起初時一概不敢使用,而虛弱的人遇到重病,所有可以生存的機會,全都放棄了。
原文
古方表汗用參蘇飲、敗毒散;和解用小柴胡湯、白虎湯、竹葉石膏湯等方,皆用人參,皆藉參力領出內邪,不使久留,乃得速愈。何世俗不察耶?
古方發汗用參蘇飲、敗毒散;和解用小柴胡湯、白虎湯、竹葉石膏湯等方劑,都使用人參,都是藉助人參的效力引領出體內邪氣,不讓它長久停留,才能迅速痊癒。為什麼世俗之人不考察呢?
原文
每見感入體虛之人,大熱呻吟,數日間爍盡津液,身如枯柴,初非不汗之,汗之熱不退;後非不和之、下之,和之、下之熱亦不退。
常常見到感受外邪而體虛的人,高熱呻吟,幾天之內耗盡津液,身體像枯柴一樣。起初不是不發汗,發汗後熱不退;後來不是不和解、攻下,和解、攻下後熱也不退。
原文
倘起先藥中用人參數分,領藥深入驅邪,何至汗下不應耶?
如果在開始時藥裡使用人參幾分,帶領藥物深入驅邪,怎麼會導致發汗、攻下都沒有效果呢?
原文
況古今時勢不同,膏粱、藜藿異體,東垣治內傷兼外感者,用補中益氣,加表藥而散外邪,有功千古。
況且古今時勢不同,富貴之人與貧賤之人體質不同。李東垣治療內傷兼有外感的人,用補中益氣湯,加上解表藥來發散外邪,功勞流傳千古。
原文
傷寒專科,從仲景至今,方書每用人參,何為今日醫家單除人參不用,其治體虛病感,百無一活矣。
傷寒專科,從張仲景到現在,方書中常常使用人參,為什麼現在的醫家唯獨除去人參不用,他們治療體虛而感受外邪的病人,一百個沒有一個能活下來。
原文
乃不知醫者,又交口勸病人不宜服參,目睹親族死亡,曾不悟旁操鄙見害之也。
而不懂醫術的人,又異口同聲勸病人不應該服用人參,眼看著親族死亡,竟然不明白是旁人用淺陋的見解害了他們。
原文
謹剖心瀝血相告,且誓之曰:今後有以表和藥內不宜用人參之言誤人者,死入犁耕地獄。
我謹此剖心瀝血地相告,並且發誓說:今後如果有人用「和解表裡的藥中不應該使用人參」這樣的話來貽誤他人的,死後會墮入犁耕地獄。
原文
蓋不當用參而用之殺人者,皆是與耆、朮、當歸、乾薑、桂、附等藥,同行溫補之誤所致;不與羌、獨、柴、前、芎、桔、芷、芩、膏、半等藥,同行汗和之法所致也。
因為不應當使用人參卻使用它而殺人的,都是和人參一起用黃耆、白朮、當歸、乾薑、肉桂、附子等藥,共同進行溫補的錯誤所導致的;或者不和人參一起用羌活、獨活、柴胡、前胡、川芎、桔梗、白芷、黃芩、石膏、半夏等藥,共同進行汗法和和解法所導致的。
原文
汗和藥中兼用人參,從古至今,不曾傷人性命,安得視為砒鳩,固執不思耶?(《寓意草》)
發汗和解的藥物中兼用人參,從古至今,不曾傷害人的性命,怎麼可以把它看作砒霜、鴆毒,固執而不思考呢?(《寓意草》)
原文
天下之害人者,殺其身,未必破其家;破其家,未必殺其身。先破人之家,而後殺其身者,人參也。
天下害人的東西,殺死人的身體,未必會破敗他的家庭;破敗人的家庭,未必會殺死他的身體。先破敗人的家庭,然後殺死其身體的,是人參。
原文
夫人參用之而當,實能補元氣,拯危險,然不可謂天下之死人皆能生之也。
人參使用得當,確實能補元氣,拯救危險,但不能說天下的死人都能救活。
原文
其為物,氣盛力厚,不論風、寒、暑、濕、痰、火、郁、結,皆能補塞。病果邪去正衰,用之固宜。
它這種東西,氣盛力厚,不論是風、寒、暑、濕、痰、火、鬱、結,都能補益堵塞。如果病確實是邪氣已去而正氣衰弱,使用它本來是適宜的。
原文
或邪微而正憊,或邪深而正弱,不能逐之於外,則於除邪藥中投之以為驅邪之助,自有扶危定傾之功。
或者邪氣輕微而正氣疲憊,或者邪氣深入而正氣虛弱,不能把邪氣驅逐到體外,那麼在祛除邪氣的藥物中加入人參作為驅邪的輔助,自然有扶持危局、穩定傾覆的功效。
原文
若不察其有邪無邪,是虛是實,又佐以純補溫熱之品,將邪氣補住,輕者邪不復出,重者即死矣。
如果不考察病人是有邪還是無邪,是虛證還是實證,又輔助以純補溫熱的藥品,就會把邪氣補住,輕的邪氣不能再出來,重的立即死亡。
原文
夫醫者之所以遇疾即用人參,而病家服之死而無悔者,何也?
醫生之所以遇到疾病就使用人參,而病家服用人參死亡卻不後悔,這是為什麼呢?
原文
蓋愚人之心,皆以價貴為良藥,價賤為劣藥;而常人之情,無不好補而惡攻,故服參而死,即使明知其誤,然以為醫者之力已竭,人子之心已盡,此命數使然,可以無恨;若服攻藥而死,即使用藥不誤,病實難治,而醫者之罪,已不可勝誅矣。故人參者,乃醫家邀功避罪之聖藥也。病家如此,醫家如此,而害人無竅矣。
因為愚人的心裡,都認為價格貴的是良藥,價格賤的是劣藥;而一般人的性情,無不喜歡補益而厭惡攻伐。所以服用人參而死,即使明明知道是誤治,但認為醫生的力量已經用盡,做子女的心意已經盡到,這是命運使然,可以沒有遺憾;如果服用攻伐的藥而死,即使是用藥沒錯,病實在難治,而醫生的罪過就不可勝誅了。所以人參是醫家邀功避罪的神聖藥物。病家這樣想,醫家這樣想,而害人沒有止境了。
原文
更可駭者,或以用人參為冠冕,或以用人參為有力量,又因其貴重,深信以為必能挽回造化,故毅然用之。
更可怕的是,有的認為使用人參是體面,有的認為使用人參是有魄力,又因為它貴重,深信認為一定能挽回命運,所以堅決使用它。
原文
孰知人參一用,凡病之有邪者即死;其不死者,亦終身不得愈矣。其破家之故何也?
誰知道人參一用,凡是病有邪氣的就死亡;那些不死的,也終身不能痊癒。它使人破家的原因是什麼呢?
原文
蓋向日之人參不過一、二換,多者三,四換,今則其價十倍於前,且所服又非一、二錢而止。小康之家服二、三兩,家已蕩然。
因為過去的人參不過一、二換(指價格單位),多的三、四換,現在價格是以前的十倍,而且服用的又不是一、二錢就停止。小康之家服二、三兩,家產就已經耗盡。
人之常情在生死關頭,什麼要求不能滿足,哪裡顧惜破家呢?
原文
醫者全不一念,輕將人參立方,用而不遵,在父為不慈,在子為不孝,在夫婦昆弟為忍心害理。
醫生完全沒有考慮,輕易將人參開在方子裡,如果不遵從使用,對父親來說是不慈愛,對兒子來說是不孝順,對夫婦兄弟來說是忍心害理。
親戚朋友會責備痛罵,即使明明知道沒有益處,也姑且用這個來搪塞責任。
原文
又有孝子慈父,幸其或生,竭力謀之,遂使貧窶之家,病或稍愈,一家終身凍餒。
又有孝子慈父,希望他或許能活,盡力去謀求人參,於是使貧窮人家,病或許稍微好轉,但全家終身受凍捱餓。
如果仍然無法救治,連棺材殮服都沒有,賣掉妻子兒女,全家敗亡。
原文
醫者誤治,殺人可恕,而害人破家,其惡甚於盜賊,可不慎哉!
醫生誤治,殺人還可以寬恕,但害人破家,他的罪惡比盜賊還嚴重,能不謹慎嗎!
原文
吾願天下之人,斷不可以人參為起死回生之藥,而必服之。
我希望天下的人,絕對不可以把人參當作起死回生的藥,而一定要服用它。
原文
醫者必審其病實系純虛,非參不治,服必萬全,然後用之。
醫生必須審查他的病確實是純虛證,非人參不能治療,服用後必定萬全,然後才能使用它。
原文
又必量其家業尚可支持,不至用參之後,死生無靠,然後節省用之。
又必須估量他的家業還可以支持,不至於使用人參之後,生死沒有依靠,然後節省地使用它。
原文
一以惜物力,一以全人之命,一以保人之家。如此存心,自然天降之福。
一來珍惜物力,一來保全人的性命,一來保護人的家庭。這樣存心,自然上天會降下福澤。
原文
若如近日之醫,殺人破家於人不知之地,恐天之降禍,亦在人不知之地也。(徐靈胎)
如果像近來的醫生,在人們不知不覺中殺人破家,恐怕上天降禍,也會在人們不知不覺中降臨。(徐靈胎)
原文
以時行之風痰壅閉,理當隨時用藥,自制丸散,尚不可服,而何有於蠟丸?
對於流行的風痰壅閉證,按理應當隨時用藥,自己製作的丸散還不可以服用,何況是蠟丸呢?
原文
蠟丸制於粵東,射利者貨之四方,愚夫愚婦誤服受害,不知凡幾。醫家執而從誤,是誠何心!孔子云:未達不敢嘗。
蠟丸產於廣東,謀利的人賣到各地,愚昧的男女誤服受害,不知道有多少。醫家固執地跟從錯誤,這到底是什麼用心!孔子說:不了解(藥性)不敢嘗試。
原文
予嘗語送藥之家,必系以方,若無方之藥,有識之士其肯服乎?(《小兒諸熱辨》)
我曾告訴送藥的人家,一定要附上藥方,如果沒有藥方的藥,有見識的人肯服用嗎?(《小兒諸熱辨》)
原文
凡用藥太過不及,皆非適中。而不及尚可加,太過則病去藥存,為害更烈,醫之過也。(《醫門法律》)藥解
凡是使用藥物太過或不及,都不是適中。而不及還可以增加,太過則病已去而藥力留存,為害更厲害,這是醫生的過錯。(《醫門法律》藥解)
原文
人參之用甚多。其大綱有四:一參耆,二參麥,三參附,四參連。臨證變通,用之的當,其功未可盡述。(《怡堂散記》)
人參的用途很多。它的綱要有四種:一是人參配黃耆,二是人參配麥冬,三是人參配附子,四是人參配黃連。臨證變通,使用得當,它的功效不能完全描述。(《怡堂散記》)
原文
人參之用有三:補氣也;止渴也;生津也。補氣不必言,何為能生津止渴?蓋脾氣輸於肺,肺氣下降,津液乃生。猶蒸物然,熱氣熏蒸,旋即成液。
人參的用途有三:補氣;止渴;生津。補氣不必說,為什麼能生津止渴?因為脾氣輸送到肺,肺氣下降,津液就生成了。就像蒸東西一樣,熱氣熏蒸,很快就變成液體。
原文
故氣不足則渴,補其氣則津生,而渴自止矣。(王宇泰)
所以氣不足就會口渴,補他的氣則津液生成,而口渴自然停止了。(王宇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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