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述

綱領

綱領(5)

綱領25
原文
小兒初生,肌膚未實,宜用舊絮護其背,不可太暖。更宜數見風日,則血氣剛強,肌肉緻密。
白話
嬰兒剛出生時,肌膚尚未結實,應該用舊棉絮保護他的背部,但不可過於溫暖。更應該經常接觸風和陽光,這樣血氣就會剛強,肌肉就會緊密。
原文
若藏於重幃密室,則筋骨軟脆,不任風寒,多易致病。
白話
如果藏在層層帳幔和密閉的房間裡,就會筋骨軟弱脆弱,無法承受風寒,很容易生病。
原文
衣服當隨寒熱加減,但令背暖為佳,亦勿多令出汗,恐表虛,風邪易傷。
白話
衣服應該隨著天氣冷熱增減,只要讓背部溫暖就好,也不要讓他出太多汗,以免體表虛弱,風邪容易侵入。
原文
乳哺不宜過飽,陳氏所謂:忍三分寒,吃七分飽,頻揉肚,少洗澡。要肚暖、頭涼、心胸涼,皆至論也。
白話
哺乳餵食不宜過飽,陳氏所說的:忍受三分寒冷,吃七分飽,經常揉肚子,少洗澡。要肚子溫暖、頭部涼爽、心胸涼爽,這些都是至理名言。
原文
又須令乳母預慎六淫、七情、厚味炙爆,則乳汁清和,兒不致疾。
白話
又必須讓乳母預先謹慎避免六淫、七情、以及油膩厚味和燒烤爆炒的食物,這樣乳汁就會清淡平和,嬰兒就不會生病。
原文
否則陰陽偏勝,血氣沸騰,乳汁敗壞,必生諸病。
白話
否則陰陽會偏盛,血氣沸騰,乳汁敗壞,必定會產生各種疾病。
原文
若屢用藥餌,則臟腑陰損,多變敗證,可不慎歟!(《保嬰撮要》)
白話
如果屢次使用藥物,就會損傷臟腑的陰氣,多會轉變為危重證候,難道可以不謹慎嗎!(《保嬰撮要》)
原文
俗云:若要小兒安,常帶三分飢與寒。言殊未當。
白話
俗話說:若要小兒安,常帶三分飢與寒。這話很不恰當。
原文
夫欲其帶飢者,恐過飽傷脾,脾化不及,則未有不病。使飲食調勻,節其生冷,何病之有?奚必帶飢耶?欲防未然,使其略飢,猶庶幾也。至若寒之一字,則大有關係矣。
白話
想要讓孩子帶點飢餓,是擔心吃太飽傷了脾胃,脾臟來不及消化,那就沒有不生病的。如果飲食調配均勻,節制生冷食物,哪裡會有病呢?何必一定要讓他帶飢餓呢?想要防患於未然,讓他稍微有點飢餓,還勉強可以。至於「寒」這個字,那就大有關係了。
原文
《經》云:避風如避箭,嬰兒血氣未成,肌膚嫩薄,顧可令其帶寒耶?
白話
《黃帝內經》說:避風如同避箭,嬰兒血氣尚未形成,肌膚嫩薄,難道可以讓他帶有寒冷嗎?
原文
兒處腹中,裹護最密,胞胎初脫,極易感邪,收生遲慢,風寒襲之,即生驚風,多致不救。
白話
嬰兒在腹中時,包裹保護最為嚴密,剛脫離胞胎,極容易感受邪氣,如果接生遲緩,風寒侵襲,就會發生驚風,多數導致無法救治。
原文
及其稍長,每多發熱,幼科不識,概呼變蒸,或寒傷臟為吐瀉,或寒生熱為驚疳,種種變生,多由外感,雖稟體強盛,不畏風寒者,亦所常有。
白話
等到他稍微長大,常常發熱,兒科醫生不認識,一概稱為變蒸,或者寒氣傷臟導致吐瀉,或者寒氣生熱導致驚風疳積,種種病變產生,大多由於外感,雖然也有體質強壯、不畏風寒的,也是常有的事。
原文
但強少弱多,貧富異質,醫家不能察,嬰兒不能言,病家不能辨,徒付之命,誠可嘆也。(張景岳)乳哺
白話
但是強壯的少、虛弱的多,貧富體質不同,醫生不能察覺,嬰兒不會說話,病家不能辨別,只能聽天由命,實在令人感嘆啊。(張景岳)乳哺
原文
小兒乳哺,須要得法。乳者,奶也;哺者,食也。乳後不得便與食,哺後不得便與乳。
白話
小兒哺乳餵食,必須要有正確的方法。乳,就是奶;哺,就是食物。餵奶後不能馬上餵食物,餵食物後不能馬上餵奶。
原文
小兒脾胃怯弱,乳食相併,難以克化,必成乳癖,腹痛作熱,疳病從此起也。(湯氏)
白話
小兒脾胃虛弱,奶和食物混在一起,難以消化,必定會形成乳癖,腹痛發熱,疳病從此產生。(湯氏)
原文
凡乳兒不可過飽,飽則溢而成嘔吐。若乳來猛,取出挪後再乳。如母欲寐,當以臂枕兒,令乳與兒頭平。母欲睡著時,即奪其乳,恐填兒口鼻也。
白話
凡是餵奶不可讓嬰兒吃得太飽,太飽就會溢出而嘔吐。如果奶水來得猛烈,就取出乳頭,等一會兒再餵。如果母親想要睡覺,應該用胳膊枕著嬰兒,讓乳房與嬰兒的頭部平齊。母親快要睡著時,就應該拔出乳頭,以免堵住嬰兒的口鼻。
原文
母熱乳兒令變黃;母怒乳子令變驚;母吐下乳子令虛羸;母醉乳子令身熱腹滿。。
白話
母親身體發熱時餵奶會使嬰兒變黃;母親生氣時餵奶會使嬰兒受驚;母親吐瀉時餵奶會使嬰兒虛弱消瘦;母親醉酒時餵奶會使嬰兒身體發熱、腹部脹滿。。
原文
夏不去熱乳,令兒嘔吐;冬不去寒乳,令兒泄瀉。。夜間乳兒,母須起坐,抱兒喂之。。每早欲乳,皆須捏去宿乳。。乳汁勿投於地,蟲蟻食之,令乳無汁。可沃東壁上佳。(《千金方》)
白話
夏天不擠掉熱的乳汁,會使嬰兒嘔吐;冬天不擠掉冷的乳汁,會使嬰兒腹瀉。。夜間餵奶,母親必須坐起來,抱著嬰兒餵。。每天早上想要餵奶時,都必須擠掉隔夜的乳汁。。乳汁不要倒在地上,蟲蟻吃了會使乳汁沒有汁液。可以潑在東邊的牆壁上比較好。(《千金方》)
原文
兒啼未定,氣息不調,不可乳飲。恐乳停胸膈為嘔吐也。(巢元方)
白話
嬰兒啼哭未停,氣息不調和時,不可以餵奶。恐怕乳汁停滯在胸膈導致嘔吐。(巢元方)
原文
小兒在胎之時,衝脈運血以養之。及其產下,衝脈載血以乳之。
白話
小兒在胎中時,衝脈運行血液來滋養他。等到出生之後,衝脈承載血液來化為乳汁哺育他。
原文
乳為血化,所以兒之脾胃,獨與此乳汁相吻合,其他則皆非所宜矣。
白話
乳汁是由血液轉化而成,所以嬰兒的脾胃,唯獨與這種乳汁相吻合,其他食物則都不適宜。
原文
凡小兒一周二歲,止可飲之以乳,不可餔以穀食。
白話
凡是小兒一週歲到兩歲,只可以給他喝奶,不可以餵他穀物食物。
原文
蓋穀食有形之物,堅硬難消,兒之脾氣未強,不能運化,每多因食致病。
白話
因為穀物食物是有形的東西,堅硬難以消化,嬰兒的脾氣尚未強健,不能運化,常常因為飲食而生病。
原文
倘乳少,必欲借穀食調養者,須以早米炒熟磨粉,微入白糖,滾湯調服,不致停滯。至於肉食,尤為有害。(《幼幼集成》)
白話
如果乳汁不足,一定要藉助穀物食物調養的話,必須用早稻米炒熟磨成粉,稍微加入白糖,用滾開水調和服用,才不會停滯。至於肉類食物,尤其有害。(《幼幼集成》)
原文
小兒四、五歲當斷乳。而不肯斷者,宜用畫眉膏。斷乳之後,方可漸與肉食,則無疳癖之患。(《證治準繩》)服藥
白話
小兒四、五歲時應當斷奶。如果不肯斷奶的,應該使用畫眉膏。斷奶之後,才可以逐漸給予肉類食物,這樣就不會有疳積癖塊的禍患。(《證治準繩》)服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