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小兒之病,惟熱居多。夫熱有潮熱、驚熱、夜熱、餘熱、食熱、疳熱、壯熱、煩熱、積熱、風熱、虛熱、客熱、痰熱、寒熱、血熱、瘡疹熱十六者,大同小異。
小兒的疾病,以發熱最為常見。發熱有潮熱、驚熱、夜熱、餘熱、食熱、疳熱、壯熱、煩熱、積熱、風熱、虛熱、客熱、痰熱、寒熱、血熱、瘡疹熱這十六種,大體相同而略有差異。
原文
熱之始發,必有所因,潮熱發歇有時,驚熱顛叫恍惚,夜熱夕發旦止,餘熱寒邪未盡,食熱肚腹先發,疳熱骨蒸盜汗,壯熱一向不止,煩熱心躁不安,積熱頰赤口瘡,風熱汗出身熱,虛熱因倦少力,客熱來去不定,痰熱涎嗽飲水,寒熱發如瘧狀,血熱辰已發熱,瘡疹熱耳鼻尖冷,諸證各有所歸,其間或有三、兩證交互者,隨其輕重而治之。(楊仁齋)
發熱剛開始時,必定有原因:潮熱發作與停止有一定時間;驚熱會驚叫恍惚;夜熱傍晚發作、早晨停止;餘熱是寒邪未完全清除;食熱先從肚腹發作;疳熱是骨蒸盜汗;壯熱持續不退;煩熱是心中煩躁不安;積熱是臉頰發紅、口瘡;風熱是汗出而身體發熱;虛熱是疲倦無力;客熱是來去不定;痰熱是流口水、咳嗽、想喝水;寒熱發作像瘧疾一樣;血熱在辰時巳時發熱;瘡疹熱是耳鼻尖端發冷。各種證候各有歸屬,其中或有三、兩種證候交互出現的,就根據輕重來治療。(楊仁齋)
原文
小兒純陽之體,不獨火之一字生熱為患,即風、暑、燥、濕,皆從火化,故清涼之劑,活幼者多用之而不疑。
小兒是純陽之體,不只是「火」這個字會產生熱邪為害,就連風、暑、燥、濕也都會轉化為火,所以清涼的藥劑,治療小兒疾病的人大多使用而不猶豫。
原文
一見壯熱、面赤、不惡風、無涕淚,即是火證。火鬱當發,今火既發,何可更散?速以涼藥濟之。
一旦見到壯熱、臉紅、不怕風、沒有鼻涕眼淚,就是火證。火氣鬱結時應當發散,現在火已經發出來了,怎麼可以再發散?趕快用涼藥來救治。
只是應當看它在哪個臟腑經絡,是在氣分還是血分,並參考辨別兼夾的證候。
原文
又當視其兒質之虛實,而用甘寒、苦寒以降之,則熱無不退矣。
又應當看小兒體質的虛實,然後用甘寒或苦寒的藥物來降火,那麼熱邪沒有不退的。
原文
辨其熱在氣分,即瀉火以保元氣;熱在血分,即瀉火以保陰血。
辨別熱邪在氣分,就瀉火以保全元氣;熱邪在血分,就瀉火以保全陰血。
原文
每見病家,視苦寒若砒鴆,以致火甚之兒,氣血枯焦,頃成不救。
常見到病家把苦寒藥當作砒霜鴆毒一樣害怕,導致火邪很重的小兒,氣血枯焦,很快就成為不可救治的狀況。
原文
更有久熱陰爍之證,醫家不知以水濟火,習用消散之藥,致令元氣益傷,變成慢驚者,不可勝紀。予用養陰益氣,十中猶救五、六。
更有長期發熱損耗陰液的證候,醫家不知道用水來制火,習慣使用發散消散的藥物,導致元氣更加受傷,變成慢驚風的,數不勝數。我用養陰益氣的方法,十個裡面還能救活五、六個。
原文
至於風化為火,火靜則風熄;暑化為火,火退則暑平。若專事疏解,則火勢愈盛,而驚作矣。。
至於風轉化為火,火平靜則風就熄滅;暑轉化為火,火退去則暑熱就平息。如果專門用疏散解表的方法,那麼火勢會更加旺盛,就會引發驚風了。。
身體發熱又想喝水的,是熱在內部;身體發熱卻不想喝水的,是熱在外部。
原文
飲多飲冷者,為實熱;飲熱而微者,為虛熱。。煩熱者,熱在膈間。
喝得多又喝冷飲的,是實熱;喝熱水而且喝得少的,是虛熱。。煩熱,是熱在胸膈之間。
原文
表邪初入於裡故煩,裡實上干心胸亦煩,煩之甚則躁。
表邪剛進入裡層所以心煩,裡實向上侵犯心胸也會心煩,心煩到嚴重就會煩躁。
原文
或發表、或通里、或瀉心、或養陰,四者酌而行之。。
或者發散表邪,或者通利裡實,或者瀉心火,或者養陰液,這四種方法要斟酌施行。。
原文
潮熱自內而發,如水之潮,應時而至,多屬陰虛。與內傷發熱時熱時止者同類。雖有外邪,亦必由虛而入。《經》所謂邪之所湊,其氣必虛者是也。
潮熱從內部發出,像潮水一樣按時到來,多屬於陰虛。和內傷發熱時而發熱時而停止的是同一類。雖然有外邪,也一定是因為虛弱而侵入。《內經》所說「邪氣所聚合的地方,其正氣必定虛弱」,就是這個道理。
原文
故治潮熱,不得妄行表散,雖當和解,亦以陰血為主。
所以治療潮熱,不能胡亂使用發散解表的方法,雖然應當和解,也要以滋養陰血為主要原則。
原文
用藥之法,須於補中益氣、秦艽扶羸、柴胡鱉甲數方,酌而用之。。潮熱,與陰虛生內熱之熱相似而又不同。
用藥的方法,必須在補中益氣湯、秦艽扶羸湯、柴胡鱉甲湯這幾個方劑中,斟酌使用。。潮熱,和陰虛產生的內熱相似但又不同。
原文
陰虛生內熱,是人身之陰陽不相濟,只宜養陰;此則為六淫之邪內陷,必提出六淫之邪而後已。。壯熱之壯字,即《內經》壯火食氣之壯字。
陰虛產生內熱,是人體的陰陽不能互相資助,只適合養陰;這裡則是六淫之邪內陷,一定要把六淫之邪提出來才能停止。。「壯熱」的「壯」字,就是《內經》「壯火食氣」的「壯」字。
原文
若不急治,則氣血受其煎熬,害人最速,故用藥如救焚。。壯熱無虛,皆實證也。六淫之邪,惟濕無壯熱證。。壯熱無補法。辨證的確,瀉邪以存元氣,便是補。在表者汗之。體若燔炭,汗出而散是矣。在裡者下之,急下存陰是矣。
如果不緊急治療,那麼氣血就會受到煎熬,對人傷害最快,所以用藥就像救火一樣。。壯熱沒有虛證,都是實證。六淫之邪中,只有濕邪沒有壯熱的證候。。壯熱沒有補法。辨證準確,瀉去邪氣以保存元氣,就是補。在表的就用發汗法。身體像燒紅的炭火,汗出就能散熱就是這樣。在裡的就用攻下法,急下存陰就是這樣。
原文
如譫言、汗、渴之有賴於白虎,斑、狂、失血之有賴於犀角地黃,皆刻不容緩者也。。書云:壯熱者,一向熱而不已。非也。熱之甚者為壯,不甚者為溫。溫熱亦有虛實。虛者,正氣虛也,不能為壯。實者,邪氣實也。邪氣溫溫不去,體澤者屬濕,體枯者屬燥。燥火不甚,亦溫溫也。在夏令秋初多屬濕;秋暮冬初多屬燥。燥濕之辨,不可混也。。一向熱而不已,有疳積之熱,有陰虛之熱。有當補脾,有當養陰,須分辨施治。。
如譫語、出汗、口渴要依賴白虎湯;發斑、發狂、失血要依賴犀角地黃湯,都是刻不容緩的。。書上說:壯熱是持續發熱而不停止。這是不對的。熱得很厲害的叫壯,不厲害的叫溫。溫熱也有虛實。虛證是正氣虛,不能成為壯熱;實證是邪氣實。邪氣溫溫不去,身體潤澤的屬於濕,身體乾枯的屬於燥。燥火不厲害,也是溫溫的。在夏季和初秋多屬於濕;在秋末和初冬多屬於燥。燥與濕的區別,不能混淆。。持續發熱而不停止,有的是疳積的熱,有的是陰虛的熱。有的應當補脾,有的應當養陰,必須分辨清楚來治療。。
原文
陽邪陷入陰分,其熱自陰分而達於陽分,與瘧熱相似而實不同。
陽邪陷入陰分,它的熱從陰分到達陽分,和瘧疾的發熱相似但實際上不同。
瘧疾是陰陽互相爭鬥,這裡是陽邪陷入陰分,所以只發熱而不發冷。
原文
若獨用表散藥,則藥力從陽分而泄,與陷入陰分之邪,不相會面,何由相引而出?考孫真人治風勞,有柴前梅連散一方最妙。柴、前,升散藥也,只能走表,不能入里。
如果單獨使用發散解表的藥,那麼藥力從陽分洩出,和陷入陰分的邪氣不能相遇,憑什麼把它引出來?考究孫真人治療風勞,有一個柴前梅連散的方子最妙。柴胡、前胡是升散藥,只能作用於體表,不能進入內部。
原文
梅、連攝之使入陰分,陰分之邪,得與柴、前會面。
烏梅、黃連收攝它們使進入陰分,陰分的邪氣就能和柴胡、前胡會合。
原文
柴、前本升散之性,自應復出之陽,陰分之邪,得以相引而出。
柴胡、前胡本來有升散的特性,自然應當再從陽分外出,陰分的邪氣就能被它們引導出來。
原文
是梅、連為柴、前之嚮導,梅、連亦發散藥也。。骨蒸者,骨里蒸蒸然熱出,陰虛也。治宜秦艽鱉甲散。鱉甲骨屬,用以治骨。。胎熱者,得之在母腹中,生下便有熱證。輕輕一散,托出胎疹,是從外而解也,吉。
這就是烏梅、黃連做柴胡、前胡的嚮導,烏梅、黃連也是發散藥。。骨蒸,是骨頭裡面蒸蒸然地發熱,屬於陰虛。治療宜用秦艽鱉甲散。鱉甲是骨類藥材,用來治療骨病。。胎熱,是在母親腹中得來,出生時就有熱證。輕輕發散一下,使胎疹透出,是從體表解除,吉利。
原文
若不發疹,喉舌上齶,或生瘡腫,不能舐乳,是熱蘊於內,當從內泄,少與生大黃。金石藥殺兒甚速。。初生有小熱,不可服藥。天之生人、生物,皆賴此火。無此火,何能生?更何能長?故初生曰赤子。此火一瀉,生機敗矣。惟火甚者當瀉,不瀉則能作病。(《小兒諸熱辨》)
如果不發疹,喉嚨、舌頭、上顎,有的生瘡腫,不能吮乳,這是熱邪蘊積在內部,應當從內部洩出,稍微給一點生大黃。金石類藥物殺害小兒很快。。剛出生時有輕微發熱,不可服藥。上天生育人和生物,都依靠這個火。沒有這個火,怎麼能生?更何況長大?所以剛出生時叫赤子。這個火一旦被瀉掉,生機就敗壞了。只有火邪很重的應當瀉,不瀉就會生病。(《小兒諸熱辨》)
原文
小兒發熱,其要有四:一則外感;二則瘡毒;三則痘疹;四則疳積。
小兒發熱,要點有四種:一是外感;二是瘡毒;三是痘疹;四是疳積。
原文
四者之外,如飲食、驚風、陰虛、變蒸之類,雖亦有之,然各有其說,均當詳辨。。
這四種之外,像飲食、驚風、陰虛、變蒸之類,雖然也有,但各有說法,都應當詳細辨別。。
原文
小兒發熱,若熱隨汗退者,外感證也;若汗出熱不退,別無癰腫,耳後紅筋爍然,及眼淚指冷,脈緊數者,是痘疹也。。小兒飲食內傷,本無發熱之證。
小兒發熱,如果發熱隨著出汗而退的,是外感證;如果出汗後發熱不退,沒有其他癰腫,耳後紅筋明顯,以及流眼淚、手指冰冷、脈象緊數的,是痘疹。。小兒飲食內傷,本來沒有發熱的證候。
原文
蓋飲食傷臟,則脹痛吐瀉,本非肌表之病,焉得發熱?
因為飲食損傷臟腑,就會脹痛、嘔吐、腹瀉,本來不是肌表的疾病,怎麼會發熱?
原文
今人但見小兒發熱,多言傷食,妄行消導,謬亦甚矣!
現在的人只要看到小兒發熱,大多說是傷食,胡亂使用消食導滯的方法,荒謬也太過分了!
原文
其或飲食內傷,風寒外感,表裡兼病而發熱者,亦常有之。然當察其食之有無,非可混行消耗也。。
其中或許有飲食內傷,風寒外感,表裡同時生病而發熱的,也經常有。但應當觀察是否有食積,不可以混淆地使用消導藥。
原文
小兒疳積發熱,此誠飲食內傷所致,然必成痞、成疳。
小兒疳積發熱,這確實是飲食內傷所引起的,但必須形成痞塊、疳積。
原文
陽明鬱積既久,所以內外俱熱,非暴傷飲食者之比,亦非肌表發熱者之比。。
陽明經鬱積已久,所以內外都發熱,不是突然飲食受傷所能相比,也不是肌表發熱所能相比。。
原文
小兒有陰虛發熱之證,名為童子勞,當於虛損門求法治之。。內熱與外熱不同。
小兒有陰虛發熱的證候,叫做童子勞,應當在虛損門中尋求治法。。內熱和外熱不同。
原文
內熱以五內之火,熱由內生,病在陰分,故內熱者宜清涼,不宜升散;升散則內火愈熾,火空則發也。
內熱是五臟內的火,熱從內部產生,病在陰分,所以內熱的人適宜清涼,不宜升散;升散就會使內火更加熾盛,因為火氣有空隙就會爆發。
原文
外熱以膚腠之邪,風寒外襲,病在陽分;故外熱者宜解散,不宜清降;清降則表熱愈留,外內合邪也。此外熱、內熱之治,其不同者有如此。
外熱是皮膚腠理的邪氣,風寒侵襲體表,病在陽分;所以外熱的人適宜解散,不宜清降;清降就會使表熱更加留滯,導致外邪與內邪相合。這就是外熱和內熱的治法,它們的不同就是這樣。
原文
欲分內、外之辨,則外熱者其至必驟,內熱者其來必緩。
想要區分內熱、外熱,那麼外熱的到來必定突然,內熱的到來必定緩慢。
原文
但察其絕無表證,而熱在臟腑、七竅、三焦、二陰、筋骨、肌肉之間者,皆是內熱。但內熱之證,亦有虛實。實者宜從正治,虛者當從反治。反正之間,冰炭之異。。
只要觀察它完全沒有表證,而熱在臟腑、七竅、三焦、二陰、筋骨、肌肉之間的,都是內熱。但內熱的證候,也有虛實。實證應當用正治法,虛證應當用反治法。正治與反治之間,有像冰和炭那樣的差異。。
原文
凡嬰兒諸熱,有因別證而作者,當從所重者而治之。(張景岳)選案
凡是嬰兒的各種發熱,有因為其他證候而引發的,應當根據最重要的證候來治療。(張景岳)選案
原文
小兒百病,先從熱起。有感風熱者,則惡風頭痛,脈浮嗽嚏。有傷食熱者,則手心熱甚,噯氣吐食。有癖積熱者,則頰赤口瘡。
小兒的各種疾病,先從發熱開始。有感受風熱的,就會怕風、頭痛、脈浮、咳嗽、打噴嚏。有傷食發熱的,就會手心很熱、噯氣、吐食物。有癖積發熱的,就會臉頰紅、口瘡。
原文
有痘疹熱者,則耳鼻尖冷,兩目含淚,耳紋現,中指冷。有驚熱者,則面青心悸,啼叫恍惚。
有痘疹發熱的,就會耳鼻尖端發冷、兩眼含淚、耳部紋路出現、中指發冷。有驚熱的,就會面色發青、心悸、啼哭叫喊、神情恍惚。
原文
有疳熱者,則形瘦多渴,骨蒸盜汗,泄瀉肚大。種種不同,隨證治之。然疑似之間,有古人未傳者。
有疳熱的,就會形體消瘦、口渴多飲、骨蒸盜汗、腹瀉、肚子脹大。種種不同,根據證候治療。然而在似是而非之間,有古人沒有傳授的。
張季明說:一個小兒外感寒熱,用了發表的藥,出汗後熱退。
原文
過日復熱便秘,里未解也;服四順飲,利行熱退。隔日又熱,小便短赤,服導赤飲,熱退。過三日又熱,庸劣無措。
過了一天又發熱、便秘,是裡證未解除;服四順飲,大便通暢後熱退。隔一天又發熱,小便短赤,服導赤飲,熱退。過了三天又發熱,庸醫束手無策。
原文
診脈已和,既發汗、又利便,其兒已虛,陽無所歸,所以發熱。
診脈已經平和,既發過汗,又通利過大便,這個小兒已經虛弱,陽氣沒有歸宿,所以發熱。
用六神散調和胃氣,加烏梅酸收斂,陽氣回歸體內自然痊癒。
原文
又一兒,表裡俱熱,頰赤口乾,小便赤,大便黃,用四順飲,利動臟腑,熱去復熱,里解而表未解也。
又一個小兒,表裡都熱,臉頰紅、口乾,小便赤,大便黃,用四順飲,通利臟腑,熱退後又發熱,是裡證解除而表證未解。
原文
發散微汗熱去,隔日又熱,此無他,表裡俱虛,氣不歸元,而陽浮於外也,以六神散入粳米煎,和其胃氣,陽氣歸內,身體自涼。此等處最易誤人,特揭出以補千古之缺。(《慈幼筏》)驚風證治總論
用發散藥微微出汗後熱退,隔一天又發熱,這沒有別的原因,是表裡都虛,陽氣不能回歸根本,而浮越於體表,用六神散加入粳米煎煮,調和胃氣,陽氣回歸體內,身體自然涼下來。這種地方最容易誤人,特別提出來以補充千古的缺漏。(《慈幼筏》)驚風證治總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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